。转热即佳。故少阴厥阴。皆以发热而愈。而凡下脓血与痈脓。皆非死症也。

  王宇泰云。古人所云寸口。多兼关尺而言。如难经及后章所云。水下二刻。一周循环。当复寸口。虚实见焉。皆谓手太阴之经渠穴也。知此。则不必曲为疏解矣。又云。

  荣卫俱病。不能一时而通。必有先后。欲知荣与卫之孰为先通。则于必先小便赤黄而后发痈脓。与必先嚏 咽塞而后下血如豚肝可验。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出气。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为表里客寒。寒为阴。得阳则解。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者。阳气渐复。

  正气方温也。虽尔然而阴未尽散。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知阴犹在也。方阴阳未分之时。不可妄治。以偏阴阳之气。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为阴气已绝。阳气得复。是为欲解。若过七日不解。到八日以上。反发大热者。为阴极变热。邪气胜正。故云难治。阳脉紧者。寒邪发于上焦。上焦主外也。阴脉紧者。寒邪发于下焦。下焦主内也。设使恶寒者。上焦寒气胜。是必欲呕也。腹内痛者。下焦寒气胜。是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脉阴阳俱紧。为寒气甚于上下。至于吐利之后。紧脉不罢者。为其脉独不解。紧去则人安。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者。为吐利后。脾胃大虚。内经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脾胃气强。则能输散水饮之气。若脾胃气虚。则水饮内停也。所谓晚发者。后来之疾也。若至六七日而欲食者。则脾胃已和。寒邪已散。故云欲解。

  唐不岩云。紧去人安为确。人安谓不吐利也。作入安未是。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烦、热也。传经之时。病患身大烦。口噤不能言。内作躁扰。则阴阳争胜。若手足三部脉皆至。为正气胜。邪气微。阳气复。寒气散。必欲解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止为欲解也。

  脉经曰。病患两目 有黄色起者。其病方愈。病以脉为主。若目黄。大烦。脉不和者。邪胜也。其病为进。目黄。大烦。而脉和者。为正气已和。故云欲解。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虚为寒。风虚相搏。则洒淅恶寒也。

  内经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风则伤卫。数则无血。

  浮数之脉。风邪并于卫。卫胜则荣虚也。卫为阳。风搏于卫。所以为热。荣为阴。荣气虚。所以为寒。风并于卫者。发热恶寒之症具矣。

  脉浮而滑。浮为阳。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数疾。卫气失度。浮滑之脉数疾。发热。汗出者。此为不治。

  浮为邪气并于卫。而卫气胜。滑为邪气并于荣。而荣气实。邪气胜实。壅于荣卫。

  则荣卫行速。故脉数疾。一息六至曰数。平人脉一息四至。卫气行六寸。今一息六至。则卫气行九寸。计过平人之半。是脉数疾。知卫气失其常度也。浮滑数疾之脉。

  发热汗出而当解。若不解者。精气脱也。必不可治。经曰。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

  千金方云。以喘嗽为咳逆。上气者肺病。散者心脉。是心火刑于肺金也。内经曰。

  心之肺。谓之死阴。死阴之属。不过三日而死。以形见其损伤故也。

  卷一

  平脉法第二

  问曰。脉有三部。阴阳相乘。荣卫血气。在人体躬。呼吸出入。上下于中。因息游布。津液流通。随时动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观脉。大小不同。一时之间。变无经常。尺寸参差。或短或长。上下乖错。或存或亡。病辄改易。进退低昂。

  心迷意惑。动失纪纲。愿为具陈。令得分明。师曰。子之所问。道之根源。脉有三部。

  尺寸及关。

  寸为上部。关为中部。尺为下部。

  荣卫流行。不失衡铨。

  衡铨者。称也。可以称量轻重。内经曰。春应中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冬应中权。

  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卫与脉。相随上下。应四时。不失其常度。

  肾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经常。不失铢分。

  肾北方水。王于冬而脉沉。心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