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病化阴。故曰阴阳俱厥。厥者寒逆之极也。所以命将难全。伤寒
之症。转热即佳。故少阴厥阴。皆以发热而愈。而凡下脓血与痈脓。皆非死症也。
王宇泰云。古人所云寸口。多兼关尺而言。如难经及后章所云。水下二刻。一周循
环。当复寸口。虚实见焉。皆谓手太阴之经渠穴也。知此。则不必曲为疏解矣。又云。
荣卫俱病。不能一时而通。必有先后。欲知荣与卫之孰为先通。则于必先小便赤黄而后
发痈脓。与必先嚏 咽塞而后下血如豚肝可验。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出气。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
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为表里客寒。寒为阴。得阳则解。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者。阳气渐复。
正气方温也。虽尔然而阴未尽散。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知阴犹在也。方
阴阳未分之时。不可妄治。以偏阴阳之气。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为
阴气已绝。阳气得复。是为欲解。若过七日不解。到八日以上。反发大热者。为阴极
变热。邪气胜正。故云难治。阳脉紧者。寒邪发于上焦。上焦主外也。阴脉紧者。寒邪
发于下焦。下焦主内也。设使恶寒者。上焦寒气胜。是必欲呕也。腹内痛者。下焦寒
气胜。是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
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脉阴阳俱紧。为寒气甚于上下。至于吐利之后。紧脉不罢者。为其脉独不解。紧去
则人安。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者。为吐利后。脾胃大虚。内经曰。饮入于
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
经并行。脾胃气强。则能输散水饮之气。若脾胃气虚。则水饮内停也。所谓晚发者。后
来之疾也。若至六七日而欲食者。则脾胃已和。寒邪已散。故云欲解。
唐不岩云。紧去人安为确。人安谓不吐利也。作入安未是。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烦、热也。传经之时。病患身大烦。口噤不能言。内作躁扰。则阴阳争胜。若手足
三部脉皆至。为正气胜。邪气微。阳气复。寒气散。必欲解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止为欲解也。
脉经曰。病患两目 有黄色起者。其病方愈。病以脉为主。若目黄。大烦。脉不和
者。邪胜也。其病为进。目黄。大烦。而脉和者。为正气已和。故云欲解。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虚为寒。风虚相搏。则洒淅恶寒也。
内经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风则伤卫。数则无血。
浮数之脉。风邪并于卫。卫胜则荣虚也。卫为阳。风搏于卫。所以为热。荣为阴。荣气
虚。所以为寒。风并于卫者。发热恶寒之症具矣。
脉浮而滑。浮为阳。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数疾。卫气失度。浮滑之脉数疾。发
热。汗出者。此为不治。
浮为邪气并于卫。而卫气胜。滑为邪气并于荣。而荣气实。邪气胜实。壅于荣卫。
则荣卫行速。故脉数疾。一息六至曰数。平人脉一息四至。卫气行六寸。今一息
六至。则卫气行九寸。计过平人之半。是脉数疾。知卫气失其常度也。浮滑数疾之脉。
发热汗出而当解。若不解者。精气脱也。必不可治。经曰。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
者死。
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
千金方云。以喘嗽为咳逆。上气者肺病。散者心脉。是心火刑于肺金也。内经曰。
心之肺。谓之死阴。死阴之属。不过三日而死。以形见其损伤故也。



<目录>卷一

<篇名>平脉法第二

属性:问曰。脉有三部。阴阳相乘。荣卫血气。在人体躬。呼吸出入。上下于中。因息游
布。津液流通。随时动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观脉。大小不同。一
时之间。变无经常。尺寸参差。或短或长。上下乖错。或存或亡。病辄改易。进退低昂。
心迷意惑。动失纪纲。愿为具陈。令得分明。师曰。子之所问。道之根源。脉有三部。
尺寸及关。
寸为上部。关为中部。尺为下部。
荣卫流行。不失衡铨。
衡铨者。称也。可以称量轻重。内经曰。春应中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冬应中
权。
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卫与脉。相随上下。应四时。不失其常度。
肾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经常。不失铢分。
肾北方水。王于冬而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