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色。并尺
寸升斗之数。乃见难经所言胞络者。以包字取义也。言三焦者。以三字取义也。如灵素本输篇
曰。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府。本藏篇曰。密理浓皮。三焦膀胱浓。决
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荣卫
生卫篇曰。荣出于中焦。卫出于下焦。又曰。上焦如雾。
中焦如沤。下焦如渎。五癃津液别论曰。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灵枢邪客篇曰。心者
五脏六腑之大主。其脏坚固。邪勿能容。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而死矣。故谓邪之在于心者。皆
在于心之胞络。以上灵素诸条。俱形容三焦统包五脏六腑。胞络独包心之义。夫所谓中渎之府。
是孤之府。岂非因三焦能包乎外。而得此独尊之称乎。又谓密理浓皮。三焦浓。若周身皮肉之内。非
三焦所托。何能浓薄相应乎。又谓上焦宣谷味。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岂非三焦能包各脏腑。
而各脏腑俱藉三焦之气以宣化乎。又谓荣出中焦。卫出下焦。荣因谷味之精为血。卫得谷味之气
为气。皆因于胃者也。然能使胃之变化者。岂非三焦统包乎外。而运其气乎。又谓如雾如沤。
如渎。能上主开发之令。中主变化之权。下主水道之职。
岂非三焦包各脏腑之外。而尽为其统持乎。又谓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则明指三焦托在皮肤肌肉
里面之一层也。又谓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心之胞络。则明指胞络是护于心外之一层也。后人
看书执着。
将谓三焦若无形。何以水道出。何以有浓薄。何以若雾露。何以如雾如沤如渎。何以出气温肌肉
。若胞络无形。何以诸邪皆在心之胞络。何独不悟夫何以不载其色。何以不载其丈尺乎。殊不知
胞络者。络于内而胞于外之一小囊也。既已名之曰胞络。不必又以大小尺寸状其形也。三焦者。
托于外而护于内之一大囊也。不过三字极状其护之遍。以焦字极状其气之周。既已名之曰三焦。亦
不必又以大小丈尺状其
形也。而向之所疑者。从此可顿释矣。且以似脏别脏之小囊。配似腑外腑之大囊。亦天造地设之
理。(三十四难称焦为外府)越人谓无形二字。一见于此。再见于三十四难。自必考之至当。究之至确。
何后人仅得内经之皮毛。即妄议前贤。多见其不知量也。
二十六难(二十六难次节误列二十七难末节)曰。经有十二。络有十五。余三络者。是何等络也。然。有阳络。有
阴络。有脾之大络。阳络者。阳跷之络也。阴络者。阴跷之络也。故络有十五焉。
此章总论经络以起下文之义。直行谓经。旁支曰络。络有十五。本文自明。
经有十二。络有十五。凡二十七气。相随上下。何独不拘于经也。然。圣人图设沟渠。通利水道。以
备不然。天雨降下。沟渠溢满。当此之时。 霈妄行。圣人不能复图也。此络脉满溢。诸经不能复拘也。
此节误列二十七难之后。文理何由贯通。今录正。更觉丝丝入扣。上文言十五络。此言十二
经。不能拘十五络。故以图设沟渠。喻十二经。圣人不能复图。十二经之气血满溢。归于经络。而不能复令络脉之气血。
反于十二经也。
二十七难(二十七难次节误列二十八难次节)曰。脉有奇经八脉者。不拘于十二经。何谓也。然。有阳维
。有阴维。有阳跷。有阴跷。有冲。有督。有任。有带之脉。凡此八脉者。皆不拘于经。故曰奇经八脉也。
凡此八脉。不受十二经之拘制。与络脉之义同。且十二经俱有脏腑配偶。独此八脉无偶。故
曰奇经。
比于圣人图设沟渠。沟渠满溢。流于深湖。故圣人不能拘通也。而人脉隆盛。入于八脉
。而不还周。故十二经。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气。蓄则肿热。砭射之也。(砭贬平声针石也)
此节误列二十八难后。此言十二经亦不能拘八脉。故复以图设沟渠喻十二经。深湖喻八脉。圣人不能拘通者。言十
二经脉之气血隆盛。入于八脉。而不能复令八脉之气血。反于十二经也。故其受邪亦不能通于诸经。所以蓄而为肿
热也。砭射之。出其所蓄之血也。
二十八难曰。其奇经八脉者。既不拘于十二经。皆何起何继也。然。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
入属于脑。
此承明八脉起止之义。下极。长强穴也。在脊 骨端。风府穴在脑后发上三寸。盖督者都也。
能统诸阳脉行于背。为阳脉之都纲也。
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至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络舌。
脐下三寸关元穴。任者妊也。能统诸阴脉行于腹。为阴脉之妊养也。
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阳明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
气冲。一名气街。穴在毛际两旁。督任脉始于气冲。一原而分三岐。督脉行于背。任脉行于腹。冲则直上。总领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