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五常政大论篇\x 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凉;地不满东南,右热而左温,其故
何也?岐伯对曰∶阴阳之气,高下之理,大小之异也。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下,故右热
而左温。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凉。是以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
下者气热,故适寒凉者胀,之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已,汗之则疮已。此腠理开闭之常,大小之异
耳。曰∶其于寿夭何如?曰∶阴精所奉其人寿,阳精所降其人夭。
阴精所奉,高之地也。阴方之地,阳不妄泄,寒气外持,邪不数中,而正坚守,故寿延。
阳精所降,地之下也。阳方之地,阳气耗散,发泄无度,风湿数中,真气倾竭,故夭折。即事验
之,今中原之境,西北方人多寿,东南方人多夭,其中各有微甚耳。此方土之异也。
帝曰∶其病治之奈何?曰∶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
西北方皮肤闭腠理密,人皆食热,故宜散宜寒。东南方人腠理疏,冬皆长冷,故宜收宜温
散,不解表。
故曰∶气寒气凉,治以寒凉,行水渍之。气温气热,治以温热,强其内守。必同其气,可使
平也,假者反之。
寒方以寒,热方以热,是正治也。西北方有病冷,假热方以除之;东南方有病热,假凉方
以除之。是则假者,反上之正法以取之。
岐伯曰∶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
上者天气,下者地气。不及则顺而和之,太过则逆而治之也。
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故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能毒者以浓药,不胜毒者
以薄药,此之谓也。
药之浓薄,药之气味浓薄也。上下内外求治其过,当因人之体气浓薄而施,则可以求其过也。
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
气反者,谓病下而反上,病上而反下。病反在上,而治取于下,病反在下,而治取于上,
病在中,而治取于傍。如寒逆于下,热反攻于上,不利于下,气盈于上,则温下以调之,余仿此。
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
治法要审轻重刚柔逆顺以施之,新久则皆同一理法也。
曰∶病在中而不实不坚,且聚且散奈何?曰∶无积者求其藏,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
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必已。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曰∶病有新久,方有大小,有
毒无毒,固宜常制矣。(有约,常制,即下文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菜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
行复如法。
约,节约也。假如无毒治病,病已十去其九,须以此为节约,再勿药也。须以谷肉菜果,
随五脏所宜,食之养之,以尽其余病也。若违约节而过用之,必至于伤正气也。
\x六元正纪论\x 帝曰∶论言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予欲不远热,不远寒奈何?
上之寒热二字,所用之寒热也,下之寒热二字,因气之寒热也。远,犹避也。不远寒,不
远热,犹言可以热治热,而寒治寒者也。
岐伯对曰∶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
出汗宜热药,故不避热。下利宜寒药,故不避寒。如是则夏亦可用寒,皆谓不获已而用之也。
帝曰∶不发不攻而犯寒犯热何如?曰∶寒热内贼,其病益甚。曰∶愿闻无病何如?曰∶无者
生之,有者甚之。
犯寒热者,其病益甚,无病犯禁,犹能生病故曰∶无则生,有则甚。
曰∶生者何如?曰∶不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寒至则坚痞腹满,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音冒。闷也。)郁注下, 肿胀,呕鼽衄头痛,骨节
变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曰∶治之奈何?曰∶时必顺之,犯者治以胜也。
春宜凉,夏宜寒,秋宜温,冬宜热,此时之宜,不可不顺。犯热治以酸寒,犯寒治以甘热,
犯凉治以苦温,犯温治以辛凉,所谓胜也。
帝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
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帝曰∶善。
重身,谓怀妊也。毒之,谓有毒病用毒药以攻之。有大积大聚之故,治其大半则止,过之
者死。非重身者,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而止,当有约也。况重身者,岂无约乎?
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然
调其气,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
郁,郁滞也。达发夺泄折五者,欲其通达之意也。王注以达为吐,以发为汗,以夺为下,
以泄为利小水,皆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