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原旺。若左右平补。依旧火胜于水。只补其左制其右。
庶得水火相平也。右尺相火。固不可衰。若果相火衰者。方宜补火。但世之人火旺致病者。十之八九。火衰成病
者。百无一二。且少年肾水正旺。似不必补。然欲心正炽。妄用太过。至于中年。欲心虽减。然少年斫丧既多。
焉得复实。及至老年。天真渐绝。只有孤阳。故补阴之药。自少至老。不可缺也。节斋先生发明先圣之旨。以正
千载之讹。其功盛哉。但水衰者固多。火衰者亦不少。先天禀赋若薄者。虽童子尚有火衰之证。焉可独补水哉。
况补阴丸中。以黄柏知母为君。天麦门冬为佐。盖黄柏苦寒泄水。天门寒冷损胃。服之者。不惟不能补水。而且
有损于肾。故滋阴降火者。乃谓滋其阴。则火自降。当串讲。不必降火也。然二尺各有阴阳水火互相生化。当
于二脏中各分阴阳虚实。求其所属而平之。若左尺脉虚弱而细数者。左肾之真阴不足也。用六味丸。右尺脉迟
软。或沉细而数欲绝者。是命门之相火不足也。用八味丸。至于两尺微弱。是阴阳俱虚。用十补丸。此皆滋其
先天之化源。实万世无穷之利。自世之补阴者。率用黄柏知母。反戕脾胃。多致不起。不能无遗憾于世。
予特表而出之。以广前人之未备。使医者病者加意于六味八味二方云。
\x附录十补丸\x 治肾虚冷。足寒膝软。
五味子 附子(各二两) 山萸 山药 丹皮 桂心 茯苓 泽泻 制鹿茸(各一两)



<目录>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篇名>相火龙雷论

属性:火有人火。有相火。人火者。所谓燎原之火也。遇草而 。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可以直折。
黄连之属可以制之。相火者。龙火也。雷火也。得湿则 。遇水则燔。不知其性而
以水折之。以湿攻之。适足以光焰烛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以火逐之。则焰灼自消。炎光扑灭。古书
泻火之法。意盖如此。今人率以黄柏治相火。殊不知此相火者。寄于肝肾之间。此乃水中之火。龙雷之火也。
若用黄柏苦寒之药。又是水灭湿伏。龙雷之火愈发矣。龙雷之火。每当浓阴骤雨之时。火焰愈炽。或
烧毁房屋。或击碎木石。其势诚不可抗。惟太阳一照。火自消灭。此得水则炽。得火则灭之一验也。
又问龙雷何以五六月而启发。九十月而归藏。盖冬时阳气在水土之下。龙雷就其火气而居于下。夏时阴气
在下。龙雷不能安其身而出于上。明于此义。故惟八味丸桂附与相火同气。直入肾中。据其窟宅而招之。同气相
求。相火安得不引之而归原。即人非此火不能有生。世人皆曰降火。而予独以地黄滋养水中之火。世人皆曰灭
火。而予独以桂附温补天真之火。千载不明之论。予独表而出之。高明以为何如。
震本坤体。阳自外来交之。有动乎情欲之象。是以圣人于。卦中。凡涉乎震体者。取义尤严。 雷震。君子
以恐惧修省。在复则曰先王以至日闭关。欲其复之静也。在随则曰向晦入晏。
意欲其居之安也。在颐则曰慎言语。节饮食。欲其养之正也。明乎此义。而相火不药自伏矣。



<目录>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篇名>阴虚发热论

属性:世间发热类伤寒者数种。治各不同。伤寒伤风及寒疫也。则用仲景法。温病及瘟疫也。则用河间法。此皆
论外感者也。今人一见发热。皆认作伤寒。率用汗药以发其表。汗后不解。又用表药以凉其肌。柴胡凉膈白虎
双解等汤。杂然并进。若是虚证。岂不殆哉。自东垣出。而发内伤补中益气之论。此用气药以补气之
不足者也。至于劳心好色。内伤真阴。真阴既伤。则阳无所附。
故亦发热其人必面赤烦躁。口渴引饮。骨痛脉数而大。或尺数而无力者是也。惟丹溪发明补阴之说。以四物汤
加黄柏知母。此用血药以补血之不足者也。世袭相因。屡用不效何耶。盖因阴字认不真。误以血为阴耳。当作
肾中之真阴。即先天也。内经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王太仆先生
注云。大寒而盛。热之不热。是无火也。大热而盛。寒之不寒。是无水也。又云。倏忽往来。时发时止。是无
火也。昼见夜伏。夜见昼止。时节而动。是无水也。当求其属而主之。无火者。宜益火之源。以消阴翳。无水
者。宜壮水之主。以镇阳光。必须六味八味二丸。出入增减。以补真阴。屡用屡效。若泥黄柏知母苦寒之说。必
致损伤脾阴而毙者。不可胜举。大抵病热作渴。饮冷便秘。此属实热。人皆知之。或恶寒发热。引衣蜷卧。四肢
逆冷。大便清利。此属真寒。人亦易知。至于烦扰狂越。不欲近衣。欲坐卧泥水中。此属假热之证。其甚者。
烦极发燥。渴饮不绝。舌如芒刺。两唇燥裂。面如涂朱。身如焚燎。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