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感。则易于动。心动则相火翕然而起。虽不交会。其精已暗耗。又褚氏精血篇云。男子精未满而御女。
以通其精。则五脏有不满之处。异日必有难状之疾。遂与补中益气六味地黄而瘥。
愚谓童子之证。须看先天父母之气。而母气为尤重。凡惊风痘疹。肾虚发热。俱以母气为主。如母有火
者。其子必有火。母脾虚者。子必多脾病。母火衰者。子必从幼有肾虚证。如齿迟语迟行迟囟门开大肾疳等
证。皆先天不足。从幼填补。亦有可复之天。不必如上所言暗泄。方有血证。客问曰。吐血衄血。同是上炎之
火。一出于口。一出于鼻。何也。
东垣云。衄血出于肺。从鼻中出也。呕血出于胃。吐出成碗成盆也。咯唾血者。出于肾。血如红缕。在
痰中唾中。咳咯而出也。痰涎血者。出于脾。涎唾中有少血散漫而出也。
东垣论虽如此。然肺不特衄血。亦能咳血唾血。不特胃呕血。肝亦呕血。盖肺主气。肝藏血。肝血不藏。
乱气自两胁中。逆而出之。然总之是肾水随相火炎上之血也。肾主水。水化液为痰为唾为血。肾脉上入肺。
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病则俱病也。但衄血出于经。衄行清道。吐血出
于胃。吐行浊道。喉与咽二管不同也。盖经者走经之血。走而不守。随气而行。火气急。故随经直犯清道
而出于鼻。其不出于鼻者。则为咳咯。从肺窍而出于咽也。胃者守营之血。守而不走。存于胃中。胃气虚不能
摄血。故令人呕吐。从喉而出于口也。今人一见吐衄。便以犀角地黄为必用之药。然耶否耶。曰犀
角地黄乃是衄血之的方。若阴虚火动吐血与咳咯者。可以借用成功。若阳虚劳力及脾胃虚者。俱不宜。盖犀水
兽也。焚犀可以分水。可以通天。鼻衄之血。从任督而至巅顶。入鼻中。惟犀角能下入肾水。由肾脉而上引。
地黄滋阴之品。故为对证。今方书中所载云。如无犀角。以升麻代之。犀角升麻气味形性。迥
不相同。何以代之。曰此又有说焉。盖缘任冲二脉。附阳明胃经之脉。亦入鼻中。火郁于阳明而不得泄。因成
衄者。故升麻可代。升麻阳明药。非阳明经衄者。不可代。衄亦有阴虚火衰者。其血必点滴不成流。须用壮
火之剂。不可概用犀角。有伤寒病五六日。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自利。渴饮水浆。此瘀
血证也。宜犀角地黄汤桃仁承气汤。看上下虚实。用犀角地黄汤治上。桃仁承气汤治中。抵当汤丸治下也。
有血从齿缝中。或牙龈中出。名曰齿衄。亦系阳明少阴二经之证。盖肾主骨。齿者骨之标。其龈则属胃
土。又上齿止而不动属土。下齿动而不止属水。凡阳明病者。口臭不可近。根肉腐烂。痛不可忍。血出或如
涌。而齿不动摇。其人必好饮。或多啖炙 肥甘。豢养所致。内服清胃汤。外敷石膏散。甚者服调
胃承气汤。下黑粪而愈。或有胸虚热者。以补中益气加丹皮黄连亦得。少阴病者。口不臭。但浮动。或脱落出
血。或缝中痛而出血。或不痛。此火乘水虚而出。服安肾丸而愈。余尝以水虚有火者。用六味加骨碎补。无火
者八味加骨碎补。随手而应。外以雄鼠骨散敷之。齿动复固。又有齿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用麻黄附子
细辛汤。不可不知。又小儿疳证。出血口臭肉烂者。芦荟丸主之。
有怒气伤肝。而成吐衄者。其人必唇青面青脉弦。须用柴胡栀子清肝散。
有郁气伤脾者。须用归脾汤。加丹皮山栀。推而广之。世人因郁而致血病者多。凡郁皆肝病也。木中
有火。郁甚则火不得舒。血不得藏而妄行。但郁之一字。不但怒为郁。忧为郁。怒与忧固其一也。若其人素
有阴虚火证。外为风寒暑湿所感。皮毛闭塞即为郁。郁则火不得泄。血随火而妄行。郁于经络。则从鼻
而出。郁于胃脘。则从吐而出。凡系郁者。其脉必涩。其人必恶
风恶寒。不知者便以为虚而温补之。误矣。须视其面色必滞。必喜呕。或口苦。或口酸。审有如是证。必当舒
散其郁为主。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是也。其方惟逍遥散为的药。外加丹皮茱连。随手而应。血止后。若
不用六味地黄以滋其阴。翌日必发。余于五郁论中。言之详矣。
有饮酒过多。伤胃而吐血。从吐后出者。以葛花解酲汤。加丹皮倍黄连。使之上下分消。酒病愈。血亦
愈矣。有过啖炙 辛热等物而得者。上焦壅热。胸腹满痛。血出紫黑成块者。可用桃
仁承气汤。从大便导之。此釜底抽薪之法。
以上二证。虽属内伤。犹作有余之证。可用前法。
有妇人发热。经水适来适止。谵语昼轻夜重。如见鬼。小便利或不禁。此名热入血室。须用小柴胡汤。
加红花生地丹皮官桂归尾破血之剂。详见伤寒门。
有坠车坠马。跌扑损折。失血瘀蓄肿痛发热者。先以桃仁大黄川芎当归赤芍丹皮红花。行血破瘀之剂。折
其锐气。而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