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方解】
日华子云:黑豆调中下气,治牛马瘟毒,杏仁下气,气下则毒亦解矣。
又方:
煮芦根汁饮之良。
【方解】
芦根味甘性寒,解诸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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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注】
牛疫死,目或赤或黄,疫毒甚也,大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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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注】
牛肉共猪肉食之,脾胃湿热者,能生寸白虫。当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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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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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之损人。
【注】
凡牛肠、肺、值三月至五月,湿热交蒸之时,必生其虫,戒勿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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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注】
古人炼药多用桑柴火,楮实子能健脾消水,楮木亦可烧用,何以蒸炙诸肉食之即生虫
乎?其或物性相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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啖蛇牛肉有毒,食之杀人,不可食。
【注】
啖蛇牛何以识认?惟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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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属性:饮人乳汁一升,立愈。以泔水洗头,饮一升愈。牛肚细切,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饮
之,大汗出愈。
【注】
人乳,能解马肝、牛肉之毒,用头垢吐其毒而愈,用牛肚不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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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治食牛肉中毒方

属性:甘草煮汁,饮之即愈。
【方解】
甘草味甘,能解百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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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注】
羊肉性热,若其人有素热者,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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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注】
羊肉热,与生鱼酪乳共食,必不益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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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按】
此义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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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注】
诸脑有毒,惟此羊脑食之作肠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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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藏。
【注】
羊肝、生椒皆属于火,共食恐损伤人五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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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注】
猪肉滞,羊肝腻,共食则气滞而心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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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注】
胡荽与猪肉不可同食,不可多者,恐动风疾。云烂人脐,此义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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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注】
猪脂滑利,梅子酸涩,性相反也,故不可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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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合葵食之少气。
【按】
此义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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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注】
鹿肉性温,九月至正月堪食,他月食之,则冷痛。如和蒲作羹食之,发恶疮,此义未
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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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脂及梅李子,若孕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集注】
李□曰:人目以阴为体,以阳为用。麋,阴兽也,梅及李味酸苦,亦属阴类,孕妇三
物合食,则阴气太盛,阳气绝少,故令子青盲也。男子精气宜温暖,阴盛则精寒。『
本草』云:麋脂令阴痿。
【按】
麋蹄下有二窍,为夜目。『淮南子』云:孕妇见麋而生子四目。今三物合食,令子青
盲,皆物类相感,胎教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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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不可合□,及生菜、梅、李果食之,伤人。
【注】
□肉性温,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食之动气。□能动风,生菜、梅、李动痰
,合食之皆令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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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注】
凡犬死必吐舌,惟中毒而死,其舌不吐,毒在内也,故食之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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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注】
人有痼疾,不可食熊肉,因熊性猛悍,食之痼疾永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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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狗鼠余,令人发□疮。
【注】
狗鼠食物有余存者,其物必有涎滴,因涎有毒,人若食此物,必发□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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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治食犬肉不消成病方

属性:,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合皮熟研用)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