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宗曰:夫自解证,有从□解,有从下血而解,有从下利而解,有从小便暗除而解
者,此即太阳战汗之一端。或从脉辨,或从证参,仲景妙义,散见诸篇,务必合参则
备。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注】
病至六七日,手足阴阳三部脉皆至而浮,忽然大烦,口噤不能言,躁扰不宁者,此邪
正俱实,争胜作汗之象。故曰:必欲解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足三部皆脉至,为正气盛,邪气虽甚,必欲解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脸,内际黄者,此欲解也。
【按】
脸字当是「睑」字。睑,眼弦也,作脸字非。
【注】
脉和而大烦者,其解未可卜也。若其人目重睑者,是睑覆下垂目欲合也,为阴来济阳
之兆。内际黄者,为胃气来复之征,故曰:此欲解也。
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答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
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注】
脉偏胜则病,脉和平则愈。今寸口、关上、尺中三部脉,俱见浮沉、迟数、大小同等
,阴阳和平之象,即有寒热不解之病,虽剧亦当愈也。
【集注】
『内经』曰:寸口、人迎两者相应若引绳,大小齐等者,名曰平人。
程知曰:大小、浮沈、迟数同等,谓三部九候无相失也。盖大、不甚大,小、不甚小
,浮、不甚浮,沈、不甚沈,迟、不甚迟,数、不甚数,为冲和平等之象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
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注】
病谓中风、伤寒也。有初病即发热而恶寒者,是谓中风之病,发于卫阳者也。有初病
不发热而恶寒者,是谓伤寒之病,发于荣阴者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
,以阳合七数,阴合六数也。
【集注】
方有执曰:此推原中原、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
起也,愈瘳也。
程知曰:此辨太阳病,有发热,有不发热之故也。风,阳也,卫,亦阳也;寒,阴也
,荣,亦阴也。中风、伤寒均为表证。而风入卫,则邪发于阳而为热,寒入荣,则邪
发于阴而不即热。阳行速,故常过经而迟愈一日;阴行迟,故常循经而早愈一日。观
此,则风寒之辨了然矣。
魏荔彤曰:风伤卫,寒伤荣,既在太阳,则未有不发热者,但迟速有间耳。至于恶寒
则同也。发于阳、发于阴之义,不过就风为阳、卫亦阳、寒为阴、荣亦阴而言,殊未
及于三阴也。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
,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
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注】
凡病之起,不外乎阴阳以为病,非阳胜阴,即阴胜阳。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阴阳以为
和,非阳得阴解,即阴得阳解。阳得阴解者,谓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阴得阳解
者,谓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余时可仿此意而推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
不传则愈。
【注】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谓太阳受病,其邪传行六日,三
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已上,三阳、三阴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经,故自愈
也。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尽,热盛不衰,欲再转属阳明故也。针足阳
明,以泄其热,使其一邪不再传,则愈矣。
【集注】
方有执曰:七日已上者,该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执谓针以遏其邪,喻昌谓针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
针刺者,泄其盛气也,故前言刺风池、风府,亦主泄其风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热
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温三法也。言足阳明,自是胃之经穴,必有实欲再传之
势,方可刺之。
闵芝庆曰:太阳受病,以次而终于厥阴为传经尽。诸经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为
行其经尽故也。今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若果传遍六经,厥阴再传太阳,太阳再传阳明
,则何不于厥阴未传太阳之前,预针太阳;而必待传阳明,然后针阳明哉!于此可知
三阴从无再传太阳之病,但转属阳明耳。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注】
风家,谓太阳中风也。表解,谓用桂枝汤病已解也。不了了者,不清楚也。言用桂枝
汤其表已解,而犹不清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