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
治针。 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半寸卒锐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主热
在头身者。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灵》〕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其
身长针,针如卵形,肉分气病宜此。)
〔《甲》〕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必 其身而员
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以泻肉分之气,令不伤肌,则阳气得泻,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灵》〕三曰 针,长三寸半。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脉气虚少者宜此。)
〔《甲》〕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针。 针者,取法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
黍粟之锐,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气独出。故曰∶病在脉,气少,当补者取以 针,
针于井荥分输。
〔《灵》〕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刃三隅以发痼疾。(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泻热出血,发泄痼疾。)
〔《甲》〕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针者,取法于絮
针, 其身而锋其末,刃三隅,长一寸六分,令可以泻热出血,发泄痼疾。故曰∶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
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也。
〔《灵》〕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末如剑锋,以取大脓。(九针十二原 铍音皮。洁古云∶一名
破针,用以破痈肿血脓。)
〔《甲》〕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
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其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故曰∶病大脓血,取以
铍针。
〔《灵》〕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大如氅,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
尖如毫,且员且利,身中微大,调阴阳,除暴气。)
〔《甲》〕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针。员利
针者,取法于 针,且员且锐,身中为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令尖如 ,微大其末,反小其身,
令可深内也。故曰∶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灵》〕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尖如蚊虻喙,调经络,去痛痹。)
〔《甲》〕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毫针者,取法
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虫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痹在
络也。故曰∶痹病气通而不去者,取之毫针。
〔《灵》〕八曰长针,长七寸。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九针十二原 沽古云∶锋利痹深居骨解腰脊节
腠之间者)
〔《甲》〕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痹也,故为
之治长针。长针者,綦针也,长七寸,长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綦,
巨其切。)
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如挺,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十二原 洁古云∶一名 针,针风虚合于
骨解皮肤之间者。)
〔《甲》〕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
故为之治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其针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故曰∶
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
黄帝问曰∶刺有五邪,何谓五邪?伯高曰∶病有持痈者,有容大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
邪。(刺五邪法未详。)凡刺痈,刺用铍针,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脆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
阳过痈者,取之其输泻之。凡刺大邪,用锋针,日以小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剽其通,针其邪,肌肉亲视之,
无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之间。凡刺小邪用员针,日以大,补益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
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费,刺分肉之间。凡刺热邪,用 针,越而苍,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通辟门户,使
邪得出,病乃已。凡刺寒邪用毫针,日以温,徐往徐来,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其气存也。(刺
节真邪论)
〔《灵》〕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藏 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
取之下,刺府输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