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五谷,是为仓廪之官,营养四旁,故为五味出焉。)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传道,谓传
不洁之道。变化,谓变化物之形。故云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承奉胃
司,受盛糟粕,受已复化,传入大肠,故云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肾者,作强之
官,技巧出焉。(强于作用,故曰作强,造化形容,故云技巧。在女则当其伎巧,在男则当其作强。)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引导阴阳,开通闭塞,故官司决渎,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
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位当当孤腑,故位者,部居下而藏津液,若得气海之气施化,则溲便注泄。
故曰气化则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失则灾害至,故不得相失。)故主明则下安,
以此养生则寿,主不明则十二官危,使道闭塞而不通,形乃大伤,以此养生则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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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六节脏象论篇

属性:《六节脏象论》曰∶天以六六之节,以成一岁,人以九九制会,计人亦有三百六十五节,以为
天地久矣。(六六之节,谓六竟于六甲之日,以成一岁之节限。九九制会,谓九周于九野之数,以
制人形之会通也,言人之三百六十五节,以应天之六六之节久矣。)夫六六之节,九九制会者,所以正
天之度,气之数也。(六六之节,天之度也。九九制会,天之数也。所谓气数者,生成之气也。
周天之分,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节气均之,则气有三百六十日而终,兼之小月,日又
不足其数矣。是以六十四气而常置闰焉。何者?以其积差分故也。大地之生育,本 阴阳,人神之
运为,始终于九气,然九之为用,岂不大哉!《律书》曰∶黄钟之律,管长九寸。冬至之日,气
应灰飞,由此则万物之生、咸因于九气矣。古之九寸即今之七寸三分,大小不同,以其先 黍之制而有
异也。)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气数者,所以纪化生之用也。(制,谓准度。纪,谓纲纪。准
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迟速也。纪化生之为用者,所以彰气至而始应也。气应无差,则生成之
理不替,迟速以度,大小之月生焉。故日移长短,月移寒暑,收藏生长无失时宜也。)天为阳,地
为阴;日为阳,月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故大小月三百六十
五日而成岁,积气余而盈闰也。(日行迟,故昼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犹有
度之奇分也。月行速,故昼夜行无之十三度余,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言有奇者,谓十三度外,复行十
九分度之七,故云月行十三度而有奇也。《礼仪》及汉《律历志》云二十八宿及诸星,皆从东
而循天西行,日月及五星,皆从西而循天东行。今太史说云∶并循天而东行,从东而西转也。诸历家说。
月一日至四日,月行最疾,日夜行十四度余,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夜行十三度余;自九日至十
九日,其行迟、日夜行十二度余,二十日至二十三日,行又小疾,日夜行十三度余,二十四日至晦
日,行又大疾,日夜行十四度余。今太史说月行之率不如此矣。月行有十五日前疾,有十五日后
迟者,有十五日前迟,有十五日后疾者,大率一月四分之,而皆有迟疾,迟速之度,固无常准矣。虽
尔,终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凡行三百六十一度。二十九日日行二十九度,月行二百八十七度,少
七度,而不及日也。至三十日,日复迁,计率至十三分,日之八月方及日矣。此大尽之月也。大率
其计,率至十三分日之十者,亦大尽法也。其计率至十三分之五之六而及日者,小尽之月也。故
云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岁也。正言之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乃一岁。法以奇不成者,故举
六以言之。若通以六小为法,则一岁止只有三百五十四日,岁少十一日余矣。取月所少之辰,加岁外余
之日,故从闰后三十二日而盈闰焉。《尚书》曰∶日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之,四时成岁,则
其义也。积余盈闰者,尽以月之大小,不尽天度故也。)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
度毕矣。(立端于始,言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以冬至之日为岁首。表正于中,举中气以正
月。推余于终,月有余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故能今天度毕焉。)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十日,谓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之日也。十者,天地之数也。《易・系辞》曰∶天九地十,则其义也。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数,甲子六周
而复始,则终一岁之日,三百六十日之岁法也。)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其气九州九
窍,皆通乎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