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一伸。一屈一伸。即一曲一直。木之本性也。在三阳之少阳。为往来寒热。属腑。故阳陷
者浅。而往来之时暂。在三阴之厥阴。为出入厥热。属脏。故阳陷者深。而出入之时久。旦日夜半
愈者。阴阳数九极。数极必变。夜半阳生。故愈也。
肝为血脏。热溷其中。而发痈脓。此见厥阴以阳陷为病。以阳升为愈。而阳升必透表而散。方
为全愈。若仍在厥阴。灼炙为患也。是升犹之乎未升也。凡仲景言日。皆约略之词。如此九日。亦
未可拘总以热与厥较其均平耳。如热七八日。厥七八日亦可。即热五六日。厥五六日亦可。不过较
量其阴阳盛衰。非定谓必热九日。厥九日。方可验准也。
原文言厥阴病。始发热六日。即知其邪自少阴传来。为热邪也。何也。少阴病无发热。发热即为
愈机。至传厥阴。必反发热。以少阴在三阴为阴经之里。故热不能发。厥阴在三阴虽为阴尽处。而
与少阳相连表里。故热可得发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结代。心动悸者。炙甘草汤主之。脉来缓。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
脉来数。时一止。复来者。名曰促。阳盛则促。阴盛则结。此皆病脉。
又脉来动而中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名曰结。阴也。脉来动而中止。因而复动者。
名曰代。阴也。得此脉者。难治。
脉瞥瞥如羹上肥者。阳气衰也。脉萦萦如蛛丝者。阴气衰也。浮而虚大者。阳已无根。沉而虚
细者。阴已无根。
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脉绵绵如泻漆之绝者。亡其血也。伤寒咳逆。上气。其
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
此为命绝也。
【目】柯琴曰。首条。寒伤心主。心不主脉。失其常度。故结代也。结代皆阴脉。伤寒有此。
所谓阳症见阴脉者死矣。二条。脉以五至为平。太过不及。是阴阳偏胜。失其常度也。偏胜之脉。
更为邪阻。阳邪盛而数中见止。名曰促。有急趋急蹶之象。阴邪盛而缓中见止。名曰结。有绵绵泻
漆之状。阳盛。可知为阴虚之病脉。阴盛。可知为阳虚之病状矣。三条。阴阳相搏而脉动。伤寒见此。
是形冷恶寒。三焦皆伤矣。况有动中见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宛如雀啄之状。不以名
促反从结名者。以其为心家真脏之阴脉也。更有动而中止。不能自还。因而复动。宛如虾游之状。
不可名结。因得代名者。以乍疏乍数。为脾家将绝之阴脉也。
五条。脉浮为阳盛。法当无汗。而反汗出如流珠。是阳虚不能卫外而为固。绝汗出矣。阴虚不
能藏精而主血。绵绵其去如漆矣。
六条。外寒伤形。内寒伤气。咳不止。气上升。脉散而不朝。心肺之气已绝矣。
七条。脉浮而洪。不是死脉。而汗出如油。是心液尽脱。阳反独留之脉也。



<目录>卷十五・厥阴经症

<篇名>吐蛔

属性:【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
不止。
【目】朱肱曰。此是厥阴症。或病患有寒。复发其汗。胃中冷。及因发汗后身热。重发其汗。
胃中虚冷。故吐蛔。先用理中丸次乌梅丸。
龚信曰。伤寒有不必厥逆。但吐蛔者。虽有大热。忌下凉药。犯之必死。盖胃中有寒。则蛔不
安其所而上膈。大凶之兆也。急用理中汤。加乌梅二个。川椒十粒。煎服。待蛔定。却以小柴胡汤
退热。
李中梓曰。吐蛔而渴。理中汤加大黄入蜜利之。
陶华曰。吐蛔。若下之。利不止。用四逆汤。
张介宾曰。凡治伤寒。若见吐蛔者。虽有大热。忌用寒凉。盖胃中有寒。阳气弱极。则蛔逆而
上此大凶之兆也。急用炮姜理中汤。加乌梅二个。花椒一二十粒。盖蛔闻酸则静。见苦即安也。
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至阴。厥阴为阴中之阳也。
太阴腹满而吐。食不下。厥阴饥不欲食。食即吐蛔。同是不能食。而太阴则满。厥阴则饥。同是一吐。
而太阴吐食。厥阴吐蛔。此又主脾主肝之别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非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故吐蛔。吐蛔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戴原礼曰。胃中冷。必吐蛔。吐蛔。人皆知为阴也。然亦有阳症吐蛔者。盖胃中空虚。
既无谷气。故蛔上而求食。至咽而吐。又看别症如何。不可专以胃冷为说。曾医一人。阳黄吐蛔。
又大发斑。阳毒症口疮咽干。吐蛔。皆以冷剂取效。是亦有阳症矣。
王肯堂曰。蛔厥者。其人手足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