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则此身疼骨痛。虽与麻黄症相似。而寒热阴阳。彼此判然。
此身体骨节疼痛。固非太阳之症。并非少阴之经。直属少阴之脏。盖肾主骨。肾寒故骨疼。即此
一端。盒饭急救其脏中之阳矣。舍附子汤。曷足以济。
【纲】仲景曰。伤寒下之后。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宜四逆汤。
病发热头疼。脉反沉。汗之。若不瘥。身体疼痛者。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目】柯琴曰。病为在表。脉当浮。今曰脉反沉。此为逆。汗之不瘥。即身体疼痛不罢。当凭
其脉之沉而为在里矣。
表宜温散。里宜温补。先救里。治其本也。



<目录>卷十四・少阴经症

<篇名>蜷卧

属性:【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少阴病。恶寒身蜷
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目】成无己曰。蜷者。屈缩不伸也。皆阴寒之极。虽在阳经。见是症者。即有表症。亦宜用
温经之剂。桂枝附子是也。况在三阴。里寒下利厥逆者乎。四逆之类。其可缺诸。若有阴无阳者。
为不治。
【纲】仲景曰。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
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目】魏荔彤曰。少阴寒邪。固有在经在脏之不同。而治之之法。必以存阳为第一义。脏邪温
之。固存阳也。即经邪汗
之。亦存阳也。舍此无他计也。如前条利忽自止。则阳盛于中焦。不致随阴沉陷。恶寒蜷卧。虽纯
为阴寒之象。而手足能温。则真阳自在。于此审其为脏邪。温之固易。即审其为经邪。汗之亦易。
故曰可治。又如本条。并不下利。则阳更旺于中焦。虽恶寒足蜷。亦见少阴症象。然阳时烦而欲去
衣被。内有阳存。而扶阳抑阴。亦不可过为猛烈也。其经邪脏邪之当审。而温之汗之。又不待言矣。
至次条。不烦而躁。则阳已离阴。阴孤求侣不得。扰乱不宁。所谓阴躁者也。宜其死矣。



<目录>卷十四・少阴经症

<篇名>但欲寐

属性:【纲】仲景曰。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目】方中行曰。脉沉细者。少阴居于极下。起于小指之下也。针经曰。是主肾所生病者。嗜
寐。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晦。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
寤。行于阴。则静而寐。然则但欲寐者。邪客于阴也。
魏荔彤曰。伤寒三阳。递传三阴。复自太阴传少阴。此传经之邪。乃外感风寒。历久变热之热
邪也。亦有直中少阴经脏者。又非传经热邪可比。乃阴寒之寒邪也。故三阳分经与腑。三阴分经与
脏。如少阴病。其为传经热邪。直中寒邪。当辨也。若此条。则合传经直中二邪而总标其脉症也。
少阴为病。脉必沉。三阴皆然。又兼微细。异乎三阳之浮大弦也。沉对浮。微对大。细对弦。此少
阴脉也。见此则三阴俱可识其端倪。至少阴为症。有寒热二邪。本不尽同。姑取两邪入而见症大同
者。则但欲寐也。肾司智巧。热邪入而扰其阴。寒邪入而溷其阳。因致 欲寐。仲师示人未辨寒
热之邪。先辨少阴之症。此至诀也。脉之沉微细。三阴俱有。兼以但欲寐。则少阴病也。但沉微细。
虽三阴皆有。而太阴必多微。少阴必多沉。厥阴必多细。太阴在中。故微多。少阴在下。故沉多。
厥阴近胆。故弦可变细而细多。盖细即弦之微者。此仲师于少阴。不言沉。反言微细者。沉少阴本脉。不须言。且沉亦
非少阴独有之脉。必兼太
阴之微。厥阴之细。而少阴之脉始确也。再者。少阴处三阴之中。亦如阳明处三阳之中。阳明之脉
本大。然兼太阳之浮多。则太阳阳明也。兼少阳之弦多。则少阳阳明也。推之三阴。少阴之为脉。
何独不然乎。然则少阴之沉。兼微多。非太阴之少阴乎。少阴之沉兼细多。非厥阴之少阴乎。三阳
之阳明。由递传而言之。有相通之义。仲师故分而为三。三阴之少阴。亦就递传而言之。有相通之
义。何不可引而伸之哉。
【纲】仲景曰。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
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目】王肯堂曰。少阴病。如本条诸症。理中四逆辈。阴症虽云不用麻黄。如少阴始得病。反
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于六经但少阴症难辨。本经但云脉微细欲寐。小便数而白。背恶
寒。四肢厥者。可不审而知之。或虽有恶寒甚者。不觉寒。但喜浓。衣近火也。其脉微细。或沉涩。
虽有阴阳俱紧者。盖其人素有热。为表寒外袭。故如此。但当察其外症为主。必以温药逐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