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之。当须自欲大便时。蜜导之。
鳌按。王氏有症攻之。无症忌攻云者。症即阳明实症。如潮热谵语是也。有此等症。方可攻。无此
等症。虽不大便。皆由津液不足。当须详审。勿妄攻也。
经言过经乃可下者。言已过七日。行经已尽。此时阳邪入阴。乃可下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宜大承气汤。腹微满。
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
【目】李 曰。里症具而脉沉实者。宜下。若下后热不退。脉未和者。犹当量虚实再下。若失
下。则邪无从出。又或应下而反汗之。则津液内竭。变为动悸等症。
鳌按。腹大满不通。是胃中燥屎上攻也。故可攻。
【纲】仲景曰。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宜大承气汤。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
气汤。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鳌按。数为在腑。故滑而数。为有食。为当下之症。二条。腹满如故。乃下之。虽当减
而未尽。故更当下也。三条。表虽未解而邪甚于里。故当急攻。四条。汗多亡阳。又当急下以存津
液。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身热者。此为热也。
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李 曰。伤寒热气入脏。流于少阴之经。咽焦。口燥渴。肾水干也。热病热不已。目睛
不和。亦肾水干也。皆急下以救肾水。阳明发热汗多。或已汗不解。腹满痛。及谵狂。不大便者。
皆急下以存胃液。伤寒脉弦而迟。弦为寒。迟为脏。脉大而紧。大为阳。紧为寒。俱谓之阳中伏阴。
急下以分阴阳。又下利。旦部脉平。心下硬者。内实也。下利脉迟而滑。或浮大。按之反涩。恶食
者。皆胃有宿食也。但宿食忌巴豆。只宜用大黄荡涤。
刘完素曰。下后热不退。再下之。热愈盛。脉微。气虚。力弱。不加以法。则无可生之理。若
辍而不下。则邪热极盛。阴气极衰。脉息断绝。必不可救。如此之症。下亦死。不下亦死。
经云。三下而热不退者死。后人有三四次。至十数次而生者。此乃偶中。不可为法。但用解毒
汤合凉膈散调之。庶不失人命。
汗下后热不退。不问有汗无汗。宜白虎加人参、苍
术以解之。
陶华曰。凡言急下者。盖病热已迫。将有变也。非若他病。尚可稍缓。



<目录>卷十

<篇名>不可下

属性:【纲】仲景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伤寒呕家。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此为津液内竭。大
便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目】张云岐曰。非阳明之本病不可下。阳明本病。胃家实也。非痞满燥实。不可下。非潮热
发渴。不可下。非詈骂亲疏。不可下。非脉沉数。不可下。非弃衣登高。目见鬼。不可下。
李 曰。可下者。脉症全在里也。若太早。若过。则水谷脱而变生焉。不可下者。诸虚咽肿。
呕吐厥逆。结胸。不转失气。脐中左右上下动气。脉浮细、浮虚、浮涩、带迟。恶寒等症。下之则危。随
宜以温热药救之。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
难也。
【目】朱肱曰。脉浮不可下。脉虚不可下。恶寒不可下。呕吐不可下。小便清不可下。不转
失气不可下。大便坚小便数。不可用承气汤。(乃脾约丸症也)大便硬小便少者。不可攻。
柯琴曰。此中风伤寒。胃实转胃虚。初能食而致反不能食之机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
重。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 。舌上胎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朱肱曰。大抵伤寒最慎于下。若表未罢。不可乱投汤剂。虚其胃气。仲景云。表解而内
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也。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乃可下之。虽四
五日不能为祸。若不宜下而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重者死。
古人所以伤寒有承气之戒。脉浮不可下。其病在表。宜发汗。下之则为懊 。为痞。为结胸。脉虚
细。不可下。恶寒不可下。以恶寒为表之虚。虽是阳明症。尚恶寒。即与太阳合病。属表。但可发
汗。少阴恶寒。当温之。呕吐者不可下。宜与小柴胡和解。不转失气不可下。与小柴胡。明日又不大便。
脉反微涩。里虚也。为难治。姑与黄 建中汤。
程郊倩曰。阳明中风。病在气分。故不可妄下。
【纲】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