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化也。
第十一须知表里之说。有形层之表里。有经络之表里。有脏腑之表里。有气化之表里。形层即前所谓皮肤肌肉
筋骨。所谓部分也。邪在三阴之部。里而仍表。仍宜汗解。邪入三阳之经。表而已里。只有清化。即和解也。少阳
半表半里。亦有数解。以部位言。则外在经络。而内连三焦也。以气化言。则表寒未清。而里热已盛也。总是气化
燥结之象。
第十二须知手经足经。并无分别。足经部位大。邪气在表尚在经脉之外。其气是一大片。故见足经证。邪入经
脉之中。反多见手经证矣。大抵足经证见者。多在躯壳之外。手经证见者。多关脏腑之中。足证有在经者。手证绝
少在经也。经者。身形之事也。脏腑者。神明气化之事也。
第十三须知三阴三阳。只是经络表里之雅名。于脏腑气血之阴阳。不相涉也。若谓邪入三阳。即为伤阳。邪入
三阴。即为伤阴。则差矣。内经心为太阳。肝为少阳。肺为少阴。肾为太阴。脾与六腑为至阴。此以气血清浊言之。
今人已不讲。其实各经各脏各腑之中。各有阴阳。此说甚长。细读内经。自能辨之。
第十四读书须知阙疑。论中叙证。有极简者。有极繁者。有方证不合者。有上下文义不贯者。一经设身处境。
实在难以遵行。安知非错简脱简耶。不必枉费心机。以俟将来之阅历。即如少阳阳明合病。自下利者。黄芩汤。太
阳误下利不止者。此协热利也。承气汤。此必内有伏热。三焦肠胃。秽气郁浊。颇似温病之发于伏邪者。于伤寒自
利。及误下而利者。殊不合格。又太阳误下结胸。正宜兼开兼降。以宣内陷之阳。而开邪气之结。乃反用甘遂巴豆
以重泄之。是以一误为不足。而又益之也。又太阳阳明合病。自利者。葛根汤。不下利但呕者。葛根汤加半夏。既
不下利。何以仍用原方。是原方只治合病。并非治下利也。前文何必特署下利字样。此类宜详思之。前人只说三阳
合病。皆有下利绝不说合病所以下利之故。此之谓半截学问。
总之。读伤寒论。只当涵泳白文。注家无虑数十。以予所见二十余种。皆不免穿凿附会。言似新奇。莫能见之
行事。鄙见只当分作四层。曰伤寒初起本证治法。曰伤寒初起兼证治法。曰伤寒日久化寒。并误治化寒证治。曰伤
寒日久化热。并误治化热证治。其霍乱风湿食复劳复。以杂证附之。再参之陶节庵书。及各家论温热书。互相考证。
庶于读书有条理。而临诊亦可有径途矣。盖经脉部位。与夫形层表里浅深之事。固不可不讲。而究不可过执也。着
力仍在气化上。此书在唐以前已非一本。其章节离合。本无深意。读者只应各就本文思量。不必牵扯上下文。积久
自能融会贯通。



<目录>卷下

<篇名>南北伤寒温病异治

属性:伤寒温病南北证治。其大纲有不同者。北方天地之气化皆燥。人身呼吸腠理之间。皆燥化也。燥之为政。清泠
而坚削。故其治。常宜兼滋血而舒筋。南方天地之气化皆湿。人身呼吸腠理之间。皆湿化也。湿之为政。混浊而壅
滞。故其治。常宜兼清血而坚筋。又南人乍北。多患疟痢。北人乍南。多患伤寒温热。所以然者。腠理水湿之邪。
为天气所敛。不得熏蒸发泄。透入血脉。气困血滞则为疟。气陷血溃则为痢。下焦久伏之寒。为地气所冲。升腾上
越。或盈溢于三焦。或散布于脉络。寒盛而中焦无热。即为下寒触发之伤寒。中焦积热。同时冲发。即为寒温相伏
之温病。凡如此者。虽有新感表证。俱不宜重用发汗。疟痢。并和血行气以化湿。伤寒。温降而微清之。温热。先
清而后温降之。或曰。子尝论疟痢皆宜透汗。今乃谓虽有新感。不宜重汗。何也。曰南方疟痢。皆是夏伏暑湿。交
秋发病。其时湿热熏蒸。腠理疏豁。若不振卫阳以御表邪。邪气浸灌。来源不断。病何由愈。若至北方。气燥肌敛。
邪气来源已断。故只宜从里化。不得逆其气以虚其表。暗损真元。岂竟不汗哉。不得辛温重剂强汗耳。伤寒温热何
如。曰此必有大汗。然亦非发散之谓也。温之清之。微散以导之待时自作。若迫而汗之。气行而邪不能从。汗出而
热不得退。致成坏病。谁之咎乎。大凡坏病率由治上遗下。治气遗血故也。



<目录>卷下

<篇名>附治疟宜破血发汗

属性:疟者。风凉暑湿之邪。伏于血脉之中而作也。凉湿为尤重。先伤于暑湿。复伤于风凉。迫湿深入。故邪气既外
据筋络骨节之一处。而其内入者。又随血脉以上下。此血与筋骨受病之一处。相触即发病矣。血行有常度。故其发
有定时。渐早者阳气渐盛。血行渐速也。渐宴者。湿胜气困。血行渐迟也。病之轻重。在邪气之微甚。正气之强弱。
不在部位之浅深高下焉。逐日为轻。间日三日为重之说。不足据也。治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