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须用矣。岂温经救里之后。身尚疼痛。直待清便自调。里气已和。然后救表。
尚可云急乎。如厥阴条中。下利腹胀。身体疼痛。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方为次第分明。允为一义。此
条乃里证急则救里。无里证则救表。因证施治之活法。故有两者字及两急字以分之。岂可混讲。只
因后身疼痛之后字上。脱一下字。稍觉模糊。遂成千古之惑。奈注者不辨语气。不清脉理。泛然下笔。
致失作者之意。窃为前辈惜之也。况伤寒用桂枝之禁。前中风条内。凡诸注家。皆能申仲景之意而 言之。才至
伤寒例中之桂枝汤。岂遂忘之。而竟置之弗论耶。此正所谓随文顺释而已。又何裨于后学哉。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五六日。虽为邪当入里之候。然有邪尚在表而未解者极多。总以表证既去而无里证者。为邪气已解。
表证初罢而随见里证者。为外邪入里未可以日数拘也。今五六日而身热不去。是表证尚未除也。大下之后。
若表邪尽陷。则身不热而为痞结。及协热下利等变证矣。今乃身热不去。是邪气半留于表也。心中结痛。
是邪气半入于里也。表里皆有邪。是以谓之未欲解也。然邪入犹浅。初入于上焦心胸之间耳。若用表里
两解之法。则邪未入胃。岂宜攻里。无若就近取之。则以高者越之之法为便。故以栀子豉汤吐之。则内邪随
涌而上出。外邪又因吐得汗而解矣。
\x栀子豉汤方\x
栀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栀子本草不言其能吐。而仲景独用之以吐胸邪。故张子和三法中亦有之。盖因其味苦性寒。而其味懊恼。
故能令人吐。然亦大概以鸡羽探之耳。淡豉本主伤寒寒热。瘴气恶毒时疾热病。李时珍云。黑豆性平。作豉
则温。既经蒸 。
故能升能散。得葱则发汗。得盐则能吐。得酒则治风。得薤则治痢。得蒜则止血。炒熟则又能止汗。其
合栀子而能吐
膈间之邪者。盖取其能升能散能吐耳。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已发汗之后。下之而致烦热郁闷。胸中窒塞者。因汗不彻而邪未解也。然既汗之后。邪气已减。有限
之余邪。陷入胸中。故不至结痛而但觉窒碍耳。邪在胸中最宜上越。故亦以栀子豉汤主之。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
伤寒表证未除而误下之。下后外邪陷入。在膈则烦。在胃则满。既烦且满。所以躁扰不宁。卧起皆不安也。
邪气虽入。未成痞结。阴阳应象论云。高者因而越之。中满者泻之于内。所以用栀子之苦寒。涌越其心
胸之虚邪。浓朴枳实之苦辛。以泄其胀满之浊气。故以栀子浓朴汤主之。然汗随吐发。故不须更解其表也。
\x栀子浓朴汤方\x
栀子(十四枚擘) 浓朴(四两姜炙) 枳实(四枚去瓤)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伤寒表邪未解。医不知而以峻厉丸药大下之。宜乎陷入而为痞结矣。而身热不去是邪未全陷。尚有留于
表者。微觉烦闷。乃下后之虚邪陷膈。将结未结之征也。大下之后。既不可复发其表。又不可再攻其里。
邪之犹在胸膈也。速宜以栀子干姜汤涌之。则烦闷之胸邪。得上越而出。身热之表邪。亦因吐而汗解矣。
立方之义。盖以身热微烦。用
栀子之苦寒。以涌胸中之邪。误下伤胃。取干姜之辛热。以守胃中之阳。则温中散邪之法尽之矣。
\x栀子干姜汤方\x
栀子(十四枚擘) 干姜(二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 。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
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既汗吐下。则正气皆虚。邪犹未尽。虽不比实热之邪。陷入而为结为痞。然虚邪内入。亦足以作虚
烦而令人不得安眠也。若邪重而剧者。必至烦热扰乱。令人神志昏愦。反复颠倒。心中若有所懊恨不平者然。
此皆虚邪在膈之所致也。涌而越之。则无形之邪。随吐而散矣。故以栀子豉汤主之。若如上文证而少气者。
因汗吐下后胸中之阳气已虚。膻中之呼吸不足。中气大虚。再涌则恐伤胃气。故加甘草以补中和胃。庶
无损于元气也。若加干呕者。是汗吐下后。胃中阳气已伤。中焦虚冷。胃气不和。气上逆而干呕也。故加
生姜之辛温。以宣达胃中之阳。和暖中州之气。则虽更用吐法。亦无伤于胃阳。而气自和平矣。此皆因时
制宜之法也。
\x栀子甘草豉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