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得。亦不可下也。虽数。为
虚客热。
又曰。合下不下。令人腹胀满。通身浮肿而死。雍曰。凡汗下。皆
不宜太过。故汗下后。易将理。若汗下太过。则病患虚。难将理。易劳
复。凡用大承气。亦宜消息。用调胃承气代之。盖仲景自有承气之戒
故也。



<目录>卷十一

<篇名>发汗吐下后七十三条

属性:仲景曰。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
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暑。欲着复衣。冬
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则恶寒。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
汗。使阳气微。又大下之。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阴气在里。胃中虚
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十一月之时。阳气在内。胃
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故知亡
血也。庞氏曰。阳微。宜四逆汤。阴弱。宜苦酒艾之类。常氏云。宜小
建中汤。雍日。阳微阴弱之症。其候至微。亦未易言。仲景初谓亡血
之人。病当先寒。后乃发热。则一病之内。阳微阴弱之症。先后俱见
也。故言医发汗。使阳气微。又大下之。使阴气弱。则知一病是二证
也。夏月盛热。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谓暑月犹有寒。不必
重言其热。寒月犹有热。不必重言其寒也。若如是。则暑月有寒热。
寒月亦有寒热。非五月病者独见寒。十月病者独见热也。故常氏用
小建中汤。似得其意。令阴阳两建之。虽药证相得。第恐力微。此外
亦无药矣。庞氏分寒热为两证。则阳微用四逆。阴弱用酸苦。然疾证
初不分。用药又难分也。夫然。则当见寒时用四逆。又恐后乃发热
时。热大甚不可制。若庞氏药。用之于表热里寒。表寒里热之证则相
宜。盖表热里寒。表寒里热。是自两病。非阳微阴弱同病之证也。粗
工以表热里寒。表寒里热。便为阳微阴弱者。尤非是。此证虽甚希
有。而前人论说。尚多失仲景之意。则后人用药宜审矣。
又曰。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
寒。寒气相搏。则为腹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
气。冷必相搏。其人则KT 。常氏云。宜甘草豆蔻散。
又曰。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
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又曰。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
汗。当自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
和。即自汗出愈。常氏云。疑缺。雍曰。宜柴胡桂枝汤。
又曰。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阴阳自和
者。必自愈。
又曰。大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
便利。必自愈。
又曰。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内外俱虚故
也。常氏云。可 参建中汤。
又曰。本发汗。而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
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雍曰。此谓病当先汗而
反先下之者。故为逆。若已汗而后下之。不为逆也。若病当先下而反
先汗之。故为逆。若已下而后汗之。不为逆也。
又曰。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
因致冒。冒家当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
后复下之。常氏云。可桂枝大柴胡汤。雍曰。大字误。当是两药。先用
柴胡桂枝汤和其表。复下之者。用大柴胡汤。
又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
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小柴胡汤。后
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不中与也。食谷者哕。常氏曰。可柴
胡桂枝汤、干姜汤。饮水呕者。五苓散。哕者。小半夏汤。
又曰。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
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五日复下之。此
作协热利也。常氏云。可理中汤。结胸者。大陷胸汤。协热利。表不解
者。桂枝人参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一作缓)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
脉浮者。必结胸。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
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
血。常氏云。结胸。陷胸汤。咽痛。猪肤汤。两胁拘急。小建中汤。头痛
未止。小柴胡汤。呕者。小半夏汤。协热利者。白头翁汤。下血者。柏
皮汤。雍曰。柏皮汤用栀子柏皮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