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即能平静清醒,此受邪极微,病之最轻者也。或一二日后,始能平静清醒,此受邪略甚,病之稍重者也。或七八日后,或十余日后,始能平静清醒,此受邪较甚,病之重大者也。或仍不能平静清醒,而反息高鸣喘者,此受邪最重,直入于脏,正气尽去,病之不可救者也。
  以上从邪风之微甚,诊轻重也。
  
  
  论寒热
  偏枯之风,以四方之位定八风之寒热,伤寒之风,以四时之序分六气之寒热者绝然不同。盖八风之寒热,不拘四时皆有也。夫八方之风,其几微渺,非神圣不能察识。如黄帝明堂一篇,后来诸家俱茫然,不知其所指,又安能察识八风哉?吾辈虽不能审之于未形,未尝不可辨之于已着,则当据初起之症为断。如风之变乎常者:从东来,则面必青,舌必紫,甚者舌卷囊缩,筋必惕(惕者,动也。俗言肉跳),目珠多斜转。从南来,则面必赤,舌必焦,甚者生芒刺,肌必热,目之白珠必有红处。从西来,则面必白,舌必燥,甚者如白霜、积粉,皮必粟起(谓毛发竖立也),目珠多上视翻白。从北来,则面必紫,舌必黑,甚者裂缝,息必鼾(如寐者呼吸有声,俗言寒睡也),目之白珠必有黑处。从中央来(此四维合并者也),则面必黄,舌必黄黑,甚者多涎垢,肌必潮湿粘手,目之白珠必黄。其东南、西南、东北、西北来者,各以其方之法为断。
  以上诸症,但见一二症便是,不必悉具也。此皆从所受之风而定其寒热也。
  
  
  论证候
  (初起时所必有者,凡七症。或有或无者,凡十七症)
  初起猝发,必昏不知人。
  必有痰涎壅盛。痰涎即人身津液,本随卫气布一身者也。风伤卫,则不能行津布液,于是津液皆随宗气迸居膈中,与呼吸之气相上下,故壅于喉间也。凡风之寒者有之(此宜温),即风之热者亦有之(此宜凉)。俗医多用热药开痰者,非也。(笏)尝治此症,投以大凉剂立开。
  必有皮肤发亮。八风虽有寒热之不同,然总为阳邪。以阳邪而动卫阳,两阳相合,故发亮。
  必有短气。卫气不能行津布液,则津液皆聚膈中,而宗气之呼吸为之不利,故短气。
  必有自汗。风为阳邪,不闭腠理,故自汗。汗即卫气所布之液也,风邪伤卫,不能约束皮毛,汗孔空,故汗自出(亦有无汗者,热甚也)。
  必有半身不动(详论八风)。
  必有体重。两边卫气皆用则身轻,有一边不用则身重。
  以上七症,初起时所必有者也。若无以上诸症,则非中风矣。
  或语言蹇涩,或喑不能言。少阴为卫气出入门户,其脉上贯膈,络会厌穴(此发声之地,如笙之有簧也),萦于舌本,卫为风所伤,重则喑不能言,轻则蹇涩。
  或大便自遗,或大便燥结。卫气间行于腑者,为三焦原气,伤重则不能约束,故自遗,伤轻则不能传送,故闭结。常见有仅闭一二日,而大便干燥如石者,此热胜也。有闭至二十余日。
  或小便遗溺,或小便癃闭。卫气唯下焦为盛,其间行于腑者为三焦,然必先从膀胱起,故《内经》以三焦与膀胱并称。膀胱有出窍,而无入窍,凡三焦水液之注入膀胱,全凭下焦卫气蒸渗而入,乃从小便而出。若风伤卫,则卫外之卫气(即行于经络者)皆迸入膀胱。渗利太过,则为遗溺;不能渗利,则为癃闭。俗书谓遗溺为肾绝者,非也。尝见有遗溺而仍愈者矣。凡小便中久澄之而有如膏发粉者,乃下焦有热,蒸铄水液,有如煎膏者然。故初出甚清,澄久则稠。盖初出尚热,如膏之热则不凝也。澄久则冷,如膏之冷则必凝也。不可认此为虚寒(小孩小便初出清澄,久变色如白浆,亦此义。以小孩纯阳,下焦多热也。书指为寒,则误。
  或阳事暴举。卫出下焦,即肾间动气。卫之在外者,虽为风伤,而在下焦者,反郁闭不泄,故暴举。尝见有中风偏枯之后,反连生数子者矣。然其偏枯犹不愈者,以卫气不能行于表也。
  或阳事痿弱。此因在外卫阳已伤,挹取其下焦卫气,外泄则肾间动气不强,然其偏枯转
  易愈者。昔一友患此,竟不药而偏枯愈,愈后半年,阳事复强。可知此症当缓,以俟其生发,不可用热药损筋。
  或心悸善忘。悸,即怔忡也。卫不行津,则津停为水,水停胸下,则令人悸(详《内经》)。
  或智虑多疑。卫阳伤,则不能取决,其神不足故也。
  或嗳气不食。此非不食,乃腹中不甚饥耳。卫伤一边,则三焦气化不速,不能消水谷也。
  或消谷善饥。此惟风淫于内者有之,《内经》所谓风能消谷也。昔一友患此,治以咸寒之药,一日而偏枯僻皆愈。
  或心烦不寐。卫气浮于外,与风相合,不得行于阴,则目为之不瞑(详《内经》)。
  或贪眠嗜卧。此惟风入少阴者有之,仲师曰:少阴之为病,但欲寐。
  或呵欠不止。一边已伤之卫气不行于阳,但欲入于阴,一边未伤之卫气能行于阳,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呵欠。此症最多。
  或头痛如箍。此邪风盛于三阳阳经也。三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