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余年所积方取奇中者裁之。仲淳并录后先医案。类而梓之以广其传。窃自附古人手录方书之意云。仲淳讳希雍。

  海虞故家子。多侨寓。所至称寓公。癸丑春日曲肱道人丁元荐题。

  〔先醒斋广笔记〕四卷 存自序曰。予既不事王侯。独全微尚。幽栖自遂。远泳累。以保天年。然无功及物。亦岂道人之坏乎。于是搜辑医方。精求药道。用存利济。随所试效。病家藏之。好事者抄录。转相授受。复多获验。先是长兴丁客部长孺手集予方一册。命之曰先醒斋笔记。梓行于世。板留岩邑。未便流通。交游中多索此书者。卒无以应。予适旅泊。金沙文学庄君敛之时时过从。请增益群方。兼采本草常用之药。增至四百余品。详其修事。又增入伤寒温病时疫治法要旨。并属其季君 之。镂板流行。传之远迩。庶穷乡僻邑。舟次旅邸。偶乏明医。俾病者按方施治。

  以瘳疾苦。则是书或行。补于世也夫。敛之曰。善。时天启二年。岁次壬戌。仲冬既望。东吴缪希雍自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先醒斋笔记四卷。明缪希雍撰。希雍。字仲淳。常熟人。明史方技传。附见李时珍传中。

  天启中王绍徽作点将录。以东林诸人。分发水浒传一百八人姓名。称希雍为神医安道全。以精于医理故也。是编初名先醒斋笔记。乃长兴丁元荐取希雍所用之方。裒为一编。希雍又增益群方。兼采本草常用之药。增至四百余品。

  又增入伤寒温病时疫治法。故曰广笔记。希雍与张介宾同时。介宾守法度。而希雍能颇变化。介宾尚温补。而希雍颇用寒凉。亦若易水河间各为门径。然各有所得力。朱国祯涌幢短剧。记天启辛酉。国祯患膈病。上下如分两截。中痛甚不能支。希雍至。用苏子五钱即止。是亦足见其技之工矣。

  〔本草单方〕十九卷 存钱谦益序曰。缪仲淳既没数年。其着书多盛行于世。而所摘录本草单方。朱黄甲乙。野狼籍箧笥中。康文初庄敛之搜讨证次。穷岁月之力。而后成书。于执侯梓而传之。于是缪氏之遗书粲然矣。仲淳以医名世。几四十年。

  医经经方两家。浩如烟海。靡不讨论贯穿。而尤精于本草之学。以谓古三坟之书。未经秦火者。独此耳。神农本经朱字。譬之六经也。名医增补别录。朱墨错互。譬之注疏也。本经以经之。别录以纬之。沉研缵极。割剥理解。

  神而明之。以观会通。本草经疏之作。抉摘轩岐。未发之秘。东垣以来。未之前闻也。出其余力。集录单方。

  其驳。搴其芜秽。其津涉生民者甚至。此书成而经疏之能事始毕。仲淳可以无憾于地下矣。三君之初。岂曰小补之哉。仲淳电目戟髯。如世所图羽人敛客者,谭古今国事盛败兵家胜负。风发泉涌。大声殷然。欲坏墙屋。酒间每慷慨谓余曰。传称上医医国。三代而下。诸葛亮之医蜀。王猛之医秦。繇此其选也。以宋事言之。熙宁之法。

  泥成方以致病者也。元 之政。执古方以治病者也。

  绍述之小人。不诊视病状何如。而强投以乌头野狼毒之剂。则见其立毙而已矣。子有医国之资者。今将谓何。余沉吟不能对。仲淳酒后耳热。仰天叫呼。痛饮沾醉乃罢。呜呼。仲淳既老病以死。而余亦连蹇放弃。效忠州之录方书。以终残年。因是书之刻。念亡友之坠言。为废书叹息久之。仲淳讳希雍。吾里之古族也。侨居长兴。后徙于金坛老焉。葬在阳羡山中。余它日当为文以志之崇祯六年十二月。虞山老民钱谦益叙。

  〔易氏(思兰)医案〕一卷 存〔赵氏(献可)医贯〕六卷 存〔徐氏(灵胎)医贯砭〕二卷 存四库全书提要曰。医贯砭二卷。国朝徐大椿撰。初明赵献可作医贯。发明薜己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八味丸六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大椿以其偏驳作此书辟之。考八味丸。即金匮要略之肾气丸。本后汉张机之方。后北宋钱乙以小儿纯阳。乃去其肉桂附子。以为幼科补剂。名六味丸。至明太医院使薛己。始专用二方。

  为补阳补阴要药。每加减以治诸病。其于调补虚损。未尝无效。献可传其绪论。而过于主持。遂尽废古人之经方。

  殆如执诚意正心。以折冲御侮。理虽相贯。事有不行。大椿攻击其书。不为无理。惟词气过激。肆言辱詈。一字一句。索垢求瘢。亦未免有伤雅道。且献可说不能多验。今其书已不甚行。亦不必如是之诟争也。

  〔程氏(云鹏)医贯别裁〕未见程云鹏曰。赵氏撮李氏之要。最为直截。而措引不纯。主张太过。懒漫者狭为秘本。将欲废弃一切。遗害匪小。余为汰去支辞。补入诸家杂证方论。顿觉改观。(慈幼筏序)

  〔赵氏(献可)二本一例〕未见按上见于鄞县志。

  〔王氏(化贞)普门医品〕四十八卷 存凡例曰。是书之刻。始于本草纲目。故各门之方出于本草者。十之七八。不足则旁掇诸名家之方以益之。其有病。而本草无方者。补以名医所录。及诸验方。以成全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