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咨交两院议决。熊隶进步党,当然经议院通过,遂正式下令,调熊入京,任为国务总理。熊亦直受不辞,竟卸了热河都统的职任,来京组阁,适值借款外露,质问以后,继以弹劾,国务员乘势辞职,袁总统亦乘势照准,于是外交总长陆征祥,财政总长周学熙,司法总长许世英,农林总长陈振先,交通总长朱启钤,均免去本官,教育总长范源濂,工商总长刘揆一,早已辞去,部务由次长代理,未曾特任。内务总长一缺,本由赵秉钧兼管,赵去职改官后,亦只由次长暂代。惟陆军总长段祺瑞,海军总长刘冠雄,专司军政,于借款上无甚关系,所以自问无愧,绝不告辞。梳栉明白。
  熊凤凰既经上台,改组阁员,当下与袁总统商议,除陆海军两总长,一时不能易人,仍请段祺瑞、刘冠雄二人照旧连任外,外交拟任孙宝琦,内务拟任朱启钤,教育拟任汪大燮,司法拟任梁启超,农林拟任张謇,交通拟任周自齐,财政由熊自兼。即由袁总统提交议院,得多数同意,遂一一任命,只工商总长一缺,急切不能得人。特命张謇暂行兼任。张字季直,系南通州人,前清状元出身,向称实业大家,兼任工商,却也没人指摘,熊内阁便算成立了。
  袁总统心中,以进步党本受笼络,偏亦因奥款发现,出来作梗,显见得两院议员,统是靠不住的人物,欲要自行威福,必撤销这等议院,方可任所欲为。洞见肺腑之谈。但此时不好双管齐下,只能一步一步的做去,先将国民党捽除,再图进步党未迟。乃通饬各省,如有国民党机关,尽行撤除;并因江西、广东、湖南三省议会,附和乱党,勒令解散,一面派遣侦骑,暗地探缉。适有众议院议员伍汉持,原籍广东,因受国民党嫌疑,愤然出京,行至天津,突被侦骑拿去,说他私通叛党,牵入军署,当即杀死。还有众议院议员徐秀钧,已回江西原籍,也被军人拘住,无非是罪关党恶,处死了案。就是参议院院长张继,也有通令缉拿,亏得他先机远引,避难海外,才得保全生命,溷迹天涯。袁总统又借着湖南会匪为口实,限制各省人民集会结社,特下一通令道:
  湘省会匪素多,自叛党谭人凤设立社团改进会,招集无赖,分布党羽,潜为谋乱机关,于是案集如鳞之巨匪,皆各明目张胆,借集会自由之名,行开堂放票之实,以致劫案迭出,民不聊生。贻害地方,何堪设想。其余并有自由党人道会、环球大同民党诸名目,同时发生举动均多谬妄。着湖南都督一律查明,分别严禁解散,以保公安。至此等情形,尚不止湖南一处,并着各省都督民政长,一体查禁。须知人民集会结社,本有依法限制之条,如有勾结匪类,荡轶范围情事,尤为法律所不容,切勿姑息养奸,致贻隐患。此令。
  看官至此,稍稍有眼光的,已知袁总统心肠,是要靠着战胜的机会,变共和为专制,所有反对人物,统把他做匪类对待。从此民党中人,销声匿迹,那一个敢向老虎头上去搔痒呢?惟一班袁氏爪牙,统想趁此时机,攀龙附凤,恨不得将袁大总统,即日抬上御座,做个太平天子,自己也好做个佐命功臣。可奈老袁的总统位置,还是临时充选,不是正式就任,倘或骤然劝进,未免欲速不达,就是袁总统自己,也未便立刻照允呢。袁氏果欲为帝,吾谓不若早为,何必踌躇。于是大家议定,请国会先举正式总统,把袁氏当选,然后慢慢儿的尊他为帝。两院议员,已都怕惧袁政府声威,乐得敲起顺风锣,响应国门。只是大总统已须选出,大总统选举法,还未曾制定,这却不得不急事研究,先将选举法宣布,方好选举正式总统。先是国会开幕,曾有先举总统后定宪法的计划,但参考西洋各国,多半是宪法规定,才举大总统,若要倒果为因,理论上殊说不过去,因此拟先定宪法,后举总统。两院中的议员,便组织两个特别机关,一个是宪法起草委员会,一个是宪法会议,草创的草创,讨论的讨论,彼此各有专责,正在筹议进行。偏值赣、宁乱事,生一波折,好容易平定内讧,改造时势,议员为势所迫,幡然变计,遂于九月五日,由众议院开会投票,解决先举总统的问题。至开箧检视,赞成先举总统的,有二百十三票,不赞成的只有一百二十六票。再由参议院公决,也是赞成先举总统。是即上文所云敲顺风锣。乃复开两院联合会,商立大总统选举法。原来总统选举法,本属宪法中一部分,宪法未曾制定,先将选举法提出另订,又是一种困难问题,但既有意迎合,索性通融到底,便决定由宪法起草委员会,草成宪法一部分的总统选举法。旋经宪法会议,各无异言,遂于十月四日,将总统选举法全案,宣布出来。其文如下:
  中华民国宪法会议,谨制定大总统选举法,并宣布之。
  [[大总统选举法]]
  第一条 中华民国人民,完全享有公权,年满四十岁以上,并住居国内满十年以上者,得被选举为大总
  统。
  第二条 大总统由国会议员,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之。
  前项选举,以选举人总数三分二以上之列席,
  用无记名投票行之,得票满投票人数四分三者为当选。但两次投票,无人当选时,就第二次得票较多
  者二名决选之,以得票过投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