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八病云者,在当时已不必绝对的避忌。」

      《校释》:「和、韵之理,舍人谓和难而韵易。盖和者,一句之中,平仄有相间相重之美也。韵者,各句之末,同用一韵之字也。用韵者,一韵既定,余句从之,如首韵用东,则余句自可用同、从、童、红等字,虽无韵书,而口吻易调,故曰易也。至于平仄相间,变化甚多,齐梁之际,四声始分,韵书未定,作者每苦不能分别,故曰难也。」

      郭绍虞《蜂腰鹤膝解》:「刘氏《声律》一篇,有讲四声的地方,所以说『韵气一定』,所以说『作韵甚易』。实则刘氏此文,主恉并不在是。他通篇所述毕竟还重在求和方面。他是以『声有飞沈』去说明八病中的前四病的;而『响有双迭』之语,则是用来解释八病中之后四病的。正因『声有飞沈』,所以可说『和体抑扬』。不有飞沈之声,那来抑扬之和?其实这正是沈约『轻重悉异』说的发挥。」(《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

      又:「作家所注意的只在去病,理论家所注意的则在求和。求和的方法一时虽不能逐条举出,但只须注意抑扬两个字,自会达到求和的目的。这就是刘勰比沈约更高一着之处。此后发明平仄的抑扬律,就是朝这条路线进行所获得的成就。于是,很自然地从永明体演进为律体了。律体既规定了求和之法,也自然简化而易于奉行了。」

      王力《中国古典文论中谈到的语言形式美》:「『同声相应谓之韵』,韵就是韵脚,是在同一位置上同一元音的重复,这就形成声音的回环,产生音乐美。但是刘勰所强调的不是这一句,而是『异音相从谓之和』。所以他跟着就说:『韵气一定,故余声易遣;和体抑扬,故遗响难契。属笔易巧,选和至难;缀文难精,而作韵甚易。』这就是说,同声相应是容易做到的,异音相从是难做到的。这和《丽辞》篇所论『反对为优,正对为劣』的道理是相通的。依一般的见解,异音相从应该是不和。现在说异音相从正是为了和,这也和《丽辞》篇所说的『理殊趣合』是同一个道理,音乐上的旋律,既有同声相应,也有异音相从。假如只有同声相应,没有异音相从,那就变为单调了。

      「什么是『异音相从谓之和』呢?范文澜同志认为是『
指句内双声迭韵及平仄之和调』(《文心雕龙注》第五五九页),这是对的。所谓『八病』,虽然旧说纷纭,莫衷一是,实际上就是避同求异,如双声的字不能同在一句(连绵字不在此例),句中的字不能跟韵脚的字迭韵,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一声调,等等。《
宋书谢灵运传论》说:『夫五色相宣,……始可言文。』沈约在这里也是特别强调了『殊异』的作用。

      「律诗的平仄格式是逐渐形成的,而平仄的讲究主要还是求其『异音相从』。一句之中,平仄交替成为节奏,这是异;一联之中,出句的平仄和对句的平仄相反,这又是异。后联和前联相黏(
第三句与第二句平仄相同,等等),似乎是为了求同,实际上还是为了求异,因为失黏的结果,是前后两联的平仄雷同。」(《文艺报》一九六二年第二期)

      朱星:「韵是同声相应,和是异音相从,也就是说:『
韵』是相同的和谐律,『和』是相反的和谐律。『韵』在句末,『和』在句中。『韵』即押韵,『和』即平仄。平仄要求相反对立。平仄相对,又分本句对立与二句对立。本句对立,即平平仄仄,二句对立即上句用平平仄仄,下句用仄仄平平。二字为一节奏,所以二字同平或同仄。用韵有定,指用韵处及押韵字,所以『余声易遣』。至于和体是平仄抑扬,所以是难于安排得很合适。」

      「遗响难契」,《校释》:「平仄以相间相重为美,苟一句之中,平声太多,或两句之中,平仄不协,则诵之不能谐适。此事必在四声既定之后,古人不知也。例如古诗:『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同心五字皆平也。《子虚赋》:『岑崟参差,日月蔽亏,罢池陂阤,下属江河。』『岑崟参差』、『罢池陂阤』八字皆平也。其平仄不协者,尤不胜枚举。」

      饶宗颐《刘勰文艺思想与佛教》:「至其《声律》篇……揭出『和』与『韵』二大法则。实则二者之分,正为华梵论音不同之处。慧皎《高僧传经师论》云:『东土之歌也,则结韵以成咏;西方之赞也,则作偈以和声。』语可互证。故知彼所谓『和』,乃运用梵赞转声之法,以论汉土诗歌之音律。印度声明之诵法,所谓『呗匿』(bhanaka)唱时音义悠扬曲折以取态。刘氏云『和体抑扬』,即由梵唱体会而出。设非会通华梵,识其大体,乌能为此论乎?」(见《文心雕龙研究专号》)

      按:「韵气一定」,押韵有一定的规则,比较容易。「
和体抑扬」,所以「选和至难」,如何选用飞沈的字调,使它声音调和,要靠「内听」,是很难的。但是到了唐朝,还是根据「辘轳交往」的原则,逐步形成音调和谐的律诗。

属笔易巧,选和至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