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说文》:『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释名释书契》:『符,付也。书所敕命于上,付使传行之也。』书敕于上,为渐易书翰之始。」

〔四〕 「核要」,核实要约。《校注》:「『师』,《御览》五八五引作『轨』,《记纂渊海》七五《文断》、《广博物志》引同。按《通变》篇『师范宋集』,《才略》篇『师范屈宋』,皆以『师范』连文,此似以作『师』为是。」

      《史传》篇:「纪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又:「至于寻繁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条。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论说》篇:「原夫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故其义贵圆通,辞忌枝碎。」序、注皆论体,《论说》篇:「注者主解,序者次事,一揆宗论,……要约明畅,可为式矣。」由上所引,足征史论序注,则以核要为师范。

〔五〕 「弘深」,弘润精深。《铭箴》篇:「箴全御过,故文资确切;铭兼褒赞,故体贵弘润;其取事也必核以辨,其摛文也必简而深。」《诔碑》篇:「碑实铭器,铭实碑文。」碑也要求「弘润」,至于诔也大体相同,所以说箴铭碑诔,以弘深为体制。嵇康《琴赋》:「体制风流,莫不相袭。」

〔六〕 《杂文》篇:「自连珠以下,……足使义明而辞净,事圆而音泽。」又:「枚乘摛艳,首制《七发》。」又:「自《七发》以下,作者继踵。……枝附影从,十有余家。……甘意摇骨髓,艳词动魂识。」又:「负文余力,飞靡弄巧。」故曰:「连珠、七辞,则从事于巧艳。」《诗经小雅十月之交》:「黾勉从事,不敢告劳。」

      曹丕《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文赋》:「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这都是说明每一体裁作品风格要求的。

      《文镜秘府论论体》:「至如称博雅则颂论为其标(
颂明功业,论陈名理,体贵于弘,故事宜博;理归于正,故言必雅也),语清典则铭赞居其极(铭题器物,赞述功能,皆限以四言,分有定准,言不沈膇,故声必清,体不诡杂,故辞必典也),陈绮艳则诗赋表其华(诗兼声色,赋叙物象,故言资绮靡,而文极华艳),叙宏壮则诏檄振其响(诏陈王命,檄叙军容,宏则可以及远,壮则可以威物),论要约则表启擅其能(表以陈事,启以述心,皆施之尊重,须加肃敬,故言在于要,而理归于约),言切至则箴诔得其实(箴陈戒约,诔述哀情,故义资感动,言重切至也):凡斯六事,文章之通义焉。」

〔七〕 《校证》:「『循』,《御览》、《记纂渊海》作『修』。『修』『循』隶书形近之误。」《缀补》:「循、随互文,循亦随也。《淮南子原道》篇:『循天者,与道游者也(高诱注:循,随也)。随人者,与俗交者也。』循随互文,与此同例。」

      这句是说:文学作品的风格倾向是随着每一体的规格要求而变化的。范注:「本书上篇列举文章多体,而每体必敷理以举统,即论每体应取之势。」则是把「循体而定势」的「体」,当作体裁来讲,而误「举统」为「定势」。实则「举统」是举出每一体裁的作品的共同纲领,这种规格要求是有相对稳定性的,而风格倾向是随时在变化的。这种趋势随着每一体裁的作品的规格要求而变化,例如章表奏议,随着它的规格要求,它的风格自然趋向于典雅;赋颂歌诗,随着它的规格要求,它的风格自然趋向于清丽,这就是「循体而成势」,「势」有时是由「体」来定的。郭注:「然而有时亦可以兼解俱通,并非执一不变,故云:『随变而立功』也。」

      一位作家的多样化的风格,又具体地表现在各种不同体裁的作品中。欧阳修在他的词里,表现出一派柔情,但在他的《朋党论》和《与高司谏书》里,却是义正辞严,慷慨激昂的。不同的思想情感,有不同体裁的作品来表现,而每一种体裁的作品内部却有共同的规格要求。

虽复契会相参,节文互杂〔一〕,譬五色之锦,各以本采为地矣〔二〕。

〔一〕 「杂」字各本俱同,唯《校证》径改作「变」而未出校语,疑是笔误。

      郭注:「『契会』,犹言会合。『节文』在此指节奏文采。『契会相参,节文互杂』,谓各体之势可以融会贯通也。」

      「契会相参」,承「括囊杂体」言,「节文互杂」承「
宫商朱紫」言。节,节奏,指宫商。文,文采,指朱紫。《附会》篇:「夫能悬识腠理,然后节文自会。」

〔二〕 范注:「此言文辞虽贵通变,而势之大本不得背离。」郭注:「『本采』,本来采色,如章表以典雅为本采,赋颂以清丽为本采是也。『地』即质地,绘画时所用的粉本。」

      「势」是「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