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辞游(同游)。』」

      《注订》:「『为游辞所埋』一节,是释明议文之不合于『纲领之大要』者之弊端,『设得其理,亦为游辞所埋』,则文虽典雅,庸有济乎?语尤痛切。」

      以上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要想对于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建议,必须通达政体,具有感性的直接经验,因为议体的文章,要以内容为主。如果过多地堆积浮辞,文章的思想内容反为浮辞所埋。

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楚珠鬻郑,为熏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一〕。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在于兹矣〔二〕。

〔一〕 梅注:「《韩非子》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辨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秦为之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翡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而未可谓善鬻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类。』」按此见《外储说左上》。

〔二〕 《校注》:「『在』宋本……《御览》引作『存』。按『在』、『存』二字形近,每易淆混,此当以作『存』为是。《曹子建文集求通亲亲表》:『则古人之所叹,《风》《雅》之所咏,复存于圣世矣。』《文选》王俭《褚渊碑文》:『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复存于兹。』句法并与此同,可证。」

      《校释》:「晋、宋以后,文体渐尚藻丽,于是有不切事情而骋华辞者,故彦和以贵媵、还珠譬况之,犹今世所谓脱离实际之文也。」

      以上为第三段,提示议体之写作要领。

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一〕;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二〕。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三〕;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四〕。古之造士,选事考言〔五〕。汉文中年,始举贤良〔六〕,晁错对策,蔚为举首〔七〕。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乂〔八〕,对策者以第一登庸,〔九〕射策者以甲科入仕〔一○〕,斯固选贤要术也〔一一〕。

〔一〕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太常令所征儒士各对策。」《颜氏家训省事》篇:「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伍也。」「对策」又略称为策。策就是简策(册),因臣下把意见写在简策上而得名。

〔二〕 《玉海》卷六十一引《文心雕龙》,于此句下注云:「《汉书》注:射之言授(案当作「投」)也,对策者,显问以政事。」

      黄注:「《(汉书)萧望之传》: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注: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对策者,显问以政事经义,令各对之,而观其文辞,定高下也。」

      策问时有两种方式:策问内容不公开,被推选举荐来应试的人碰到什么问题回答什么,称为「射策」,也就是抽签答题;「
对策」则题目公开,同时考问许多人,根据每人的答卷来比较优劣。

〔三〕 《礼记射义》:「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四〕 《注订》:「据此,议之别体盖有二:一为对策,二为射策。然无论其为对为射,皆对类也。《诏策》篇之策,所以异于此者,以其非对也。显有不同,是所应知。」

〔五〕 《礼记王制》:「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郑注:「不征,不给其繇役。造,成也。能习礼则为成士。」

      《斟诠》:「但在此处用非其义,应作『造就人才』解。《王制》又云:『乐正崇四术,立四数,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乡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郑注:『顺此四术,而教以成是士也,皆以四术成之。』」

      《周礼地官》乡大夫职曰:「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郑注:「贤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艺者。」郑司农云:「兴贤者,谓若今举孝廉。兴能者,谓若今举茂才。」范注:「选事犹言兴能;考言犹言兴贤,有德者必有言也。」《注订》:「选事者,因事以选才;考言者,较言以用事也。」

      斯波六郎:「『选事』者,谓以事功选之;『考言』,谓以言论考之。……此之『古之造士,选事考言』,疑与《汉书成帝纪》鸿嘉二年诏之『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有关。」

      《斟诠》:「所谓『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