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⑨《丛话》、《玉屑》“也”作“意”。

九、登山临水送将归
宋玉《九辩》云:“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憀栗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潘安仁《秋兴赋》引此语而曰:“送归怀慕徒之恋兮,远行有羁旅之愤;临川感流以叹逝兮,登山怀远而悼近;彼四感①之疚心兮,遭一途而②难忍。”安仁以登山、临水、远行、送归为四感。③予顷年较进士于上饶,有同官张扶云:“曾见人言:若在远、行、登山、临水、送、将、归是七件事。谓远也,行也,登山也,临水也,送也,将也,归也。〕④前辈诗中,惟王介甫有一联云:‘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下得〕⑤将、送二字与《楚辞》合。”予尝考《诗》之《燕燕篇》曰:“之子于归,远于将之;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一篇,诗中亦用此送、将、归三字;然则《楚辞》之言,亦有所本也。安仁谓之四感⑥,盖略而言之。⑦(《丛话》后一、《诗林》三、《历代》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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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选》及《历代》“感”作“戚”。
②《历代》“而”作“其”。
③《历代》“感”作“戚”。
④《诗林》无“潘安仁”至此数语。
⑤《历代》有“下得”二字。
⑥《历代》“感”作“戚”。又此句下有“何也”二字。
⑦《历代》“之”下有“耳”字。

一○、乌程酒
张景阳《七命》云:“乃有荆南乌程,豫北竹叶。”说者以荆南为荆州耳。然乌程县今在湖州,与荆州相去甚远。南五十步有箬溪,夹溪悉生箭箬。南岸曰上箬,北岸曰下箬,居人取下箬水酿酒,醇美,俗称箬下酒。刘梦得诗云:“骆驼桥畔蘋风起①,鹦鹉杯中箬下春”②,即此也。荆溪在县南六十里,以其水出荆山,因名之。张元之《山墟名》云:“昔汉荆王贾登此山,因以为名。”故所谓“荆南乌程”,即荆溪之南耳。若以为荆州,则乌程去荆州三千余里,封壤大不相接矣。(《丛话》后一)


案:胡仔曰:“余以《湖州图经》考之,乌程县以古有乌氏、程氏居此,能酿酒,因此名焉。其荆溪则在长兴县西南六十里,此溪出荆山。张协《七命》云:‘酒则荆南乌程’,荆南则此荆溪之南也。《艺苑雌黄》引‘长兴县南五十步箬溪水,酿酒醇美,称箬下酒’,以为乌程酒,反以梦得诗为证,皆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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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唐诗》十三“起”作“急”。
②案:此《洛中送韩七中丞之吴兴诗》。

一一、谢宣城诗“澄江考”
张文潜《明道杂志》云:“古人作诗赋,事不必皆实,如谢宣城诗‘澄江静如练’。宣城去江仅百里,州治左右无江,但有两溪耳。或当时谓溪为江,亦未可知也。此犹班固谓八川分流。”予按谢元珲《晓登三山还望京邑作诗》有“澄江静如练”之语,三山在江宁县北十二里,滨江地名,则此诗非在宣城州治所作也,安得以“八川分流”为比。按“八川分流”出司马相如《上林赋》,亦非固之言。(《丛话》后一)


一二、县令用彭泽五柳事
士人言县令事,多用彭泽五柳,虽白乐天《六帖》亦然。以余考之,陶渊明,浔阳柴桑人也,宅边有五柳树,因号五柳先生。后为彭泽令,去官百里,则彭泽未尝有五柳也。予初论此,人或不然其说,比观《南部新书》云:“《晋书陶潜本传》云:‘潜少怀高尚,博学善属文,尝作《五柳先生传》以自况:先生不知何许人,不详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则非彭泽令时所栽,人多于县令事使五柳,误也。”岂所谓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欤?(《丛话》后三)


一三、咏三良
秦缪公以三良殉葬,诗人刺之,则缪公信有罪矣。虽然,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也。以陈尊己、魏颗之事观之,则三良亦不容无讥焉。昔之咏三良者,有王仲宣、曹子建、陶渊明、柳子厚。或曰“心亦有所施”,或曰“杀身诚①独难”,或曰“君命安可违”,或曰“死没宁分张”,曾②无一语辨其非是者;惟东坡《和》陶云:“杀身故有道,大节要不亏,君为社稷死,我则同其归。顾命有治乱,臣子得从违,魏颗真孝爱,三良安足希。”审如是〔言〕③,则三良不能无罪。东坡一篇,独冠绝于古今。(《丛话》后三、《竹庄》十、《玉屑》十七)


案:胡仔曰:“余观东坡《秦缪公墓诗》意,全与《三良诗》意相反,盖是少年时议论如此,至其晚年,所见益高,超人意表,此扬雄所以悔少作也。诗云:‘昔公生不诛孟明’,岂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乃知三子殉公意,亦如齐之二子从田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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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竹庄》“诚”作“成”。
②《东坡诗话》“曾”作“皆”。
③《竹庄》无“言”字。

一四、渊明永初甲子辨
秦少游言:宋初受命,陶潜自以祖先晋世宰辅①,耻复屈身,〔后代,自宋武帝王业渐隆,不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