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公曾集》 [晋] 荀勖


  晋荀公曾集题词
  荀成侯学古而佞者也。史责其援朱均以贰极煽褒□而偶震。至于斗粟兴谣踰里成咏阶祸已甚诚,无辞焉。勖博文明识牛铎谐乐,劳薪炊饭咸能辨之  。茂先伦匹也。顾其文采则谢弗如泰。始中与传张同造诗歌,荀尤少味,  始叹班固明堂宝鼎不可复作。独其条问列和表,正笛声乐家之论,尽称为  优。其它简牍亦云清令盖晋初之文。羹玄尚存,雕几未及,名人吐辞简直  近理。江左文士盛谈茂先散珠太冲横锦若,二荀者流忽而不言。不几,乘大辂,笑椎轮乎无惑乎。六朝体制追时为工,登高望之,旗靡辙乱也。东汉荀氏后多显人。景倩、既让,文若公曾。尤媿慈明,何其子孙,位通而德俭也。已是名克家然乎
                           娄东张溥题

  晋荀公曾集目录
   赋
    蒲萄赋
   奏
    条牒问列和诸律意状奏
   表
    辞尚书令表        让豫州大中正表
    让乐事表         答问三公表
   对
    议遣王公之国对      议增置文法对
   议
    省吏议          甲乙议
   书
    为文王与孙皓书      答王琛书
   序
    穆天子传序
   乐歌
    晋四厢乐歌
     正旦大会行礼歌
      于皇         明明
      邦国         祖宗
     王公上寿歌
      践元辰
     食举乐东西厢歌
      煌煌         宾之初筵
      三后         赫矣
      列文         猗欤
      隆化         振鹭
      翼翼         既宴
      时雍         嘉会
     晋正德大豫舞歌
      正德舞歌       大豫舞歌
   诗
    从武帝华林园宴二首
   附录
    本传
  晋荀公曾集目录终
  
  晋荀公曾集
                       魏 颖川荀勖 着
                       明 太仓张溥 阅
   赋
    蒲萄赋
  灵运仙流,休祥允淑。懿彼秋方,干元是畜,有蒲萄之珍奇,应淳和而延育。
   奏
    条牒问列和诸律意状奏
  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张秀等校试,其三句与杜?及左延年律法同。其二十二句视其铭题尺寸,是笛律也,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辞。昔魏明帝时,令和承受一笛声以作此律,欲使学者各居一坊。歌咏讲习,依此律调。至于都和乐时,但视其尺寸知名,皆丝竹歌咏者,皆得均合。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凡弦歌调,张清浊之制。不依笛尺寸名之,则不可知也。勖等奏,奏可。
昔先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佑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叙,清浊有宜。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此经传寄籍可得而知者也。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均,多不谐合。又辞先师传笛,别以清浊,直以长短,工人裁制,旧不依律。是为作笛无法。而和写笛造律,又令琴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显于后者也。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象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讲肆弹击,必和律吕。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犹疑仪形古者,以求厥衷,合乎经理,于制为详。若可施行,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下太乐乐府。施行平议,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其御府。笛正声下,征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其余无所施用,还付御府毁。佑宋书作左中用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征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记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者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按太乐四尺一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征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辄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然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郝生、鲁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