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臣所谓大患也。

  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阵之节。役民之司盗者,授以击刺之术。每岁终则聚之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又悚以军法,则民将不安,而臣以为此所以安民也。天下果未能去兵,则其一旦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夫无故而动民,虽有小恐,然孰与夫一旦之危哉?今天下屯聚之兵,骄豪而多怨,陵压百姓而邀其上者何故?此其心以为天下之知战者,惟我而已。如使平民皆习于兵,彼知有所敌,则固已破其奸谋,而折其骄气。利害之际,岂不亦甚明欤?

  【策别十二】

  其六曰去奸民。自昔天下之乱,必生于治平之日,休养生息,而奸民得容于其间,蓄而不发,以待天下之衅。至于时有所激,势有所乘,则溃裂四出,不终朝而毒流于天下。圣人知其然,是故严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乱之本,必起于小奸。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发也常至于乱天下。今夫世人之所忧以为可畏者,必曰豪侠大盗。此不知变者之说也。天下无小奸,则豪侠大盗无以为资。且以治平无事之时,虽欲为大盗,将安所容其身?而其残忍贪暴之心无所发泄,则亦时出为盗贼,聚为博弈,群饮于市肆,而叫号于郊野。小者呼鸡逐狗,大者椎牛发冢,无所不至,捐父母,弃妻孥,而相与嬉游。凡此者,举非小盗也。天下有衅,锄棘矜相率而剽夺者,皆向之小盗也。

  昔三代之圣王,果断而不疑,诛除击去,无有遗类,所以拥护良民而使安其居。及至后世,刑法日以深严,而去奸之法,乃不及于三代。何者?待其败露,自入于刑而后去也。夫为恶而不入于刑者,固已众矣。有终身为不义,而其罪不可指名以附于法者。有巧为规避,持吏短长而不可诘者。又有因缘幸会而免者。如必待其自入于刑,则其所去者盖无几耳。昔周之制,民有罪恶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重罪役之期,以次轻之。其下罪三月役,使州里任之,然后宥而舍之。其化之不从,威之不格,患苦其乡之民,而未入于五刑者,谓之罢民。凡罢民,不使冠带而加明刑,任之以事,而不齿于乡党。由是观之,则周之盛时,日夜整齐其人民,而锄去其不善。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纲罗而后取也。夫然后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礼乐之所以易化,而法禁之所以易行者,由此之故也。

  今天下久安,天子以仁恕为心,而士大夫一切以宽厚为称上意,而懦夫庸人,又有所侥幸,务出罪人,外以邀雪冤之赏,而内以待阴德之报。臣是以知天下颇有不诛之奸,将为子孙忧。宜明敕天下之吏,使以岁时纠察凶民,而徙其尤无良者,不必待其自入于刑,而间则命使出按郡县,有子不孝、有弟不悌、好讼而数犯法者,皆诛无赦。诛一乡之奸,则一乡之人悦。诛一国之之奸,则一国之人悦。要以诛寡而悦众,则虽尧舜亦如此而已矣。

  天下有三患,而蛮夷之忧不与焉。有内大臣之变,有外诸侯之叛,有匹夫群起之祸,此三者其势常相持。内大臣有权,则外诸侯不叛。外诸侯强,则匹夫群起之祸不作。今者内无权臣,外无强诸侯,而万世之后,其尤可忧者,奸民也。臣故曰去奸民。以为安民之终云。

  【策别十三】

  厚货财者,其别有二。一曰省费用。夫天下未尝无财也。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侯,而未尝患无财。方此之时,关市无征,山泽不禁,取于民者不过什一,而财有馀。及其衰也,内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国之贡,而不足于用。由此观之,夫财岂有多少哉!

  人君之于天下,俯己以就人,则易为功;仰人以援已,则难为力。是故广取以给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人之为易也。臣请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夫民方其穷困时,所望不过十金之资,计其衣食之费,妻子之奉,出入于十金之中,宽然而有馀。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则心意之欲,日以渐广,所入益众,而所欲益以不给。不知罪其用之不节,而以为求之未至也。是以富而愈贪,求愈多而财愈不供,此其为惑,未可以知其所终也。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岂能寒而不衣、饥而不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财之不足为病,何以异此。

  国家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之地至狭也。然岁岁出师以诛讨僭乱之国,南取荆楚,西平巴蜀,而东下并潞,其费用之多,又百倍于今可知也。然天下之士未尝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则亦甚惑矣。

  夫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终月之计。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岁之所入,足用而有余。是以九年之蓄,常闲而无用。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若此者,天不能使之灾,地不能使之贫,四夷盗贼不能使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