哉?举三代全盛之法,以治侥幸苟且之风,而归之于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时,天子秉至公之义,而制诸侯之予夺,故勇者无所加乎怯,弱者无所畏乎强,匹夫怀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兴也。周衰,诸侯相关,而强有力者制其予夺,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领不暇,而齐、晋、秦、楚有吞诸侯之心。孔子慨然叹曰:“久矣,诸侯之恣行也,后世将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后世王者之作而举行之也。钟鼎龟玉,夫子之所以分诸侯,使诸侯相传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且夫鼎也,不幸使齐挈而有之,是齐鼎也,是百传而不易,未可知也。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为而在鲁之太庙?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书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义取之,而又以与鲁也。后世有王者作,举《春秋》之法而行之,鲁将归之宋,宋将归之郜,而后已也。昔者子路问孔子所以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谨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圣人之用意盖深如此。

  夫以区区之鲁无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争也。楚王求鼎于周,王曰:“周不爱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为宋,入鲁而为鲁,安知夫秦、晋、齐、楚之不动其心哉!故书曰郜鼎,明鲁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争也。《谷梁传》曰“纳者,内弗受也。”以为周公不受也。又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而《左氏》记臧哀伯之谏。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

  【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

  荀卿有言曰:“《春秋》善胥命。《诗》非屡盟,其心一也。”敢试论之。

  谨按《桓·三年》书“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说《春秋》者均曰近正。所谓近正者,以其近古之正也。古者相命而信,约言而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今二国之君,诚信协同,约言而会,可谓近古之正者已。

  何以言之?《春秋》之时,诸侯竞骛,争夺日寻,拂违王命,糜烂生聚,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曾何正之尚也。观二国之君胥命于蒲,自时厥后,不相侵伐,岂与夫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者班也,故圣人于《春秋》止一书胥命而已。荀卿谓之善者,取诸此也。

  然则齐也,卫也,圣人果善之乎?曰,非善也,直讥尔。曷讥尔?讥其非正也。《周礼》大宗伯掌六礼以诸侯见王为文,乃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之法,言诸侯非此六礼,罔得逾境而出矣。不识齐、卫之君,以春朝相命而出耶?以夏宗相命而出耶?或以秋觐相命而出耶?以冬遇相命而出耶?或以时会相命而出耶?众同相命而出耶?非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出,则私相为会耳。私相为会,匹夫之举也。以匹夫之举,而谓之正,其可得乎?宜乎圣人大一王之法而诛之也。然而圣人之意,岂独诛齐、卫之君而已哉,所以正万世也。荀卿不原圣人书经之法,而徒信传者之说,以谓“《春秋》善胥命”,失之远矣,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之贤者,固亦鲜矣,奚待于齐、卫之君而善其胥命耶?信斯言也,则奸人得以劝也,未尝闻圣人作《春秋》而劝奸人也。

  【论于太庙用致夫人(僖八年)】

  甚哉,去圣之久远,三《传》纷纷之不同,而莫或折之也。于太庙用致夫人。《左氏》曰:“而致哀姜,非礼出。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于姑,则弗致也。”《公羊》曰:“夫人何以不氏,则以妾为妻也。盖聘于楚而协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谷梁》曰:“成风也。言夫人而不言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词,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三家之说,《左氏》疏矣。夫人与公,一体也。有曰公曰夫人既葬,公以谥配公,夫人以谥配氏,此其不易之例也。盖有既葬称谥,而不称夫人者矣。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衤遂,而未有不称谥而称夫人也。《公羊》之说,又非人情,无以信于后世。以齐楚之强,齐能胁鲁使以其媵女为夫人,而楚乃肯安然使其女降为妾哉?皮甚可怪也。且夫成风之为夫人,非正也。《春秋》以为非正而不可以废焉,故与之不足之文而已矣。方其存也,不可以不称夫人而去其氏,及其没也,不可以不称谥而去其夫人。皆所以未不足于成风也。况乎周公而“周致”焉,则其罪固已不容于贬矣。故《公羊》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用致夫人,非礼也。”

  【论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文六年)】

  《春秋》之文同,其所以为文异者,君子观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论闰月不告朔者,牵乎“犹朝于庙”之说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