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而此帖字画笔法皆不同。传摹不能不失本体,以此真伪尤为难辨也。治平元年七月三十日书。

  【小字法帖二】

  近时有尚书郎潘师旦者,窃取官法帖中数十帖,别自刻石以遗人。而传写字多转失,然亦时有可佳者。因又择其可录者,分为十余卷,以入集目,聊为一时之玩尔。其小字尤精,故录于此。

  【十八家法帖】

  右世传十八帖者,实二十五帖,盖书者十八家尔。而流俗又自有羲之十八帖,然皆出于官法帖也。太宗皇帝时,尝遣使者天下购募前贤真迹,集以为法帖十卷,镂板而藏之。每有大臣进登二府者,则赐以一本,其后不赐。或传板本在御书院,往时禁中火灾,板被焚,遂不复赐。或云板今在,但不赐尔。故人间尤以官法帖为难得,此十八家者盖官法帖之尤精者也。余得自薛公期,云是家藏旧本,颇真。今世人所有,皆转相传摹者也。

  【杂法帖六】

  向于薛十三处得法帖一部,阙其第一,久而始获。

  △一

  南朝诸帝笔法虽不同,大率意思不远,眇然都不复有豪气,但清婉若可佳耳。

  △二

  学书不必惫精疲神于笔砚,多阅古人遗迹,求其用意,所得宜多。

  △三

  羲、献世以书自名,而笔法相去远甚。父子之间不同如此,然皆有足喜也。

  △四

  吾有《集古录》一千卷,晚又得此法帖,归老之计足矣。寓心于此,其乐可涯。嘉壬寅大雩摄事致斋闲题。

  △五

  古今事异,一时人语亦多不同,传模之际,又多转失,时有难识处,惟当以意求之尔。嘉七年大飨明堂,致斋于中书东阁偶题。

  △六

  老年病目,不能读书,又艰于执笔。惟此与《集古录》可以把玩,而不欲屡阅者,留为归颍销日之乐也。盖物维不足,然后其乐无穷,使其力至于劳,则有时而厌尔。然内乐犹有待于外物,则退之所谓“著山林与著城郭何异”,宜为有道者所笑也。熙宁辛亥清心堂书。

  【景福遗文】

  余在夷陵时得之民家,见当时县有驱使、官衙、直典,然云“米不”者,莫详其语。嘉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浮槎寺八记诗】

  右《浮槎寺八记诗》者,自云雁门释僧皎字广明作。诗虽非工,而所载事迹皆图经所无,可以资博览。浮槎山在今庐州慎县,其上有泉,其味与无锡惠山水相上下。而鸿渐《茶经》及张又新等《水记》皆不载。嘉中,李留后端愿守庐州,以其水遗余,因为之记其事。余甚爱山泉,而浮槎水特佳,颇怪前世遗而不录。及得僧皎记浮槎八事亦无之,乃知物之晦显有时也。治平元年七月三十日书。

  【福州永泰县无名篆】

  右在福州永泰县观音院后山上,世俗多传以为仙篆。太常博士黄孝立,闽人也,尝为余言:“其山无名,上多顽石,无复镌刻之迹,如人以手指画泥而成文。文随圆石之形环布之,如车轮循环,莫知其首尾。”又言:“孝立尝至广州,见南蕃人以夷法事天,日夕焚香,拜金书字,号为天篆者,正类此,然不能晓也。”今人亦有以道家之言译之者,曰“勤道守三一,中有不死术”,亦莫知其是非也。

  【谢仙火】

  右“谢仙火”字,在今岳州华容县废玉真宫柱上,倒书而刻之,不知何人书也。传云大中祥符中,玉真宫为天火所焚,惟留一柱,有此字,好事者遂模于石。庆历中,衡山女子号何仙姑者,能绝粒轻身,人皆以为仙也。有以此字问之者,辄曰:“谢仙者,雷部中鬼也。夫妇皆长三尺,其色如玉,掌行火于世间。”后有闻其说者,于道藏中检之,云实有谢仙名字,主行火,而余说则无之。由是益以仙姑为真仙矣。近见衡州奏云:仙姑死矣,都无神异。客有自衡来者,云仙姑晚年羸瘦,面皮皱黑,第一衰媪也。向时苏州有一丐者卧道中,相传云是得仙者也。自天圣中,余已闻之,后二十余年尚在。其人姓沈,举世皆传为“沈卧仙”,云卧而饮食不漏。州县吏屡使人监守,或潜伺察之,皆实卧而不起,亦不漏,遂相传以为神。既而亦以病死。虽素信惑其事,喜为之称说者,亦不云死时有异也。斯二人者,皆今世人以为仙者如此,故并载之。治平元年上元日书。

  【周伯著碑】

  右《周伯著碑》者,在今宿州,出于近岁。盖官部春夫开汴渠,于泥沙中掘得之。其文字古怪,而摩灭无首尾,了不可读。伯著不知为何人?其仅可见者云“渤海君玄孙,季景长子也”。其事迹不可考,文辞莫晓,而字画不工,徒以其古怪而录之。此诚好古之弊也。治平元年七月三十日书。

  【裴夫人志〈天宝四年〉】

  右《裴夫人志》,辞翰潇洒,固多情思,惜乎不见其名氏。石在长安之万年。《矮槐文》亦佳,在亳州法相寺。二者皆后得,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