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碑:公之亡也,蜀民闻之,皆罢市号恸,得公遗像,置天庆观之仙游阁,建大斋会,事之如生,至今不懈。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永乐大典》》卷一八二二三封寄画像引宋张咏语录:讣至,蜀人罢市号恸。(僧正)希白为公设大斋会,请知府凌策谏议发开所留文字,乃公画像,衣兔褐,系绦草裹,自为赞曰;「乖则违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因号乖崖公。遂画于天庆观仙游阁。又九曜堂皆画公像,府衙之东南隅又有祠堂,皆后人思公而为之。
年谱后录
宋真宗天禧元年,丁巳,公元一○一七年,咏死后二年。
四月,王曙治蜀,民安其政,以比张咏,号前张后王(长编卷八九,《宋史》卷二八六本传)。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四王曙条引名臣传:公知益州,贼、盗、赃无轻重一切戮之,蜀中股粟。不数月,贼屏窜,列郡皆外户不闭。先是,张咏守蜀,季春粜廪米,其价比时估三之一,以济贫民;凡十户一保,一家犯罪,一保皆坐不得粜,民以此少敢犯法。至是,献议者改咏之法,穷民无所济,复为盗。公奏复之。
《东都事略》卷五三王曙传:知益州,为政严平而不可犯,人以比张咏,为之谣曰:「蜀守之良,前张后王。惠我赤子,而无流亡。何以报之,俾寿而昌。」
按,王曙乃寇准女婿也。
天禧四年,庚申,公元一○二○年,咏死后五年。
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里。
钱铭:以天禧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衬里也。
宋状:以天禧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权窀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焉,从宜也。
按,铭、状所载,葬处同,而葬日则异。未知孰是。
宋仁宗天圣三年,乙丑,公元一○二五年,咏死后十年。
八月,知益州薛田言:「本州岛发解举人,自张咏以来,例给官券至京师。今得三司移文,乃责吏人偿所给官物,恐非朝廷之意,」仁宗曰:「汉贡士,皆郡国续食,今独不能行之远方耶□其令悉蠲之!」(长编卷一○三,宋会要选举一五之五)。
天圣四年,丙寅,公元一○二六年,咏死俊十一年。
三月,薛奎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至天圣六年三月。其临事持重明决,蜀人以张咏比之(长编卷一○四、一○六,《东都事略》卷五三本传)。
宋仁宗庆历四年,甲申,公元一○四四年,咏死后二十九年。
十二月,文彦博为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至庆历七年三月,为右谏议大夫,除枢密副使(长编卷一五三、二八○,《名臣碑传琬琰集》下编卷十二实录文彦博传,《宋史》卷二一一宰辅二)。
东斋记事卷四:文潞公守成都,僧司因用张咏故事,请作大事,公许之。四路州军,人众悉来观看,填溢坊巷,有践踏至死者。客店求宿,一夜千钱。自张公至是,四五十年间,蕃滋不啻数千百倍。地不加广而人众如此,取之又日益多,可不虑哉!
《容斋三笔》卷五张咏传:文潞公云:予尝守蜀,覩忠定之像,遗爱在民,钦服已甚。
宋仁宗皇佑元年,已丑,公元一○四九年,咏死后三十四年。
十二月,知益州田况撰张尚书写真赞,并张咏自赞,一同刊石,置于有咏画像之天庆观中(《全蜀艺文志》卷四四下)。
皇佑二年,庚寅,公元一○五○年,咏死后三十五年。
十一月,召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知益州田况权御史中丞。益州自李顺、王均再乱,人心易摇,守臣得便宜从事,多擅杀以为威,虽小罪,犹并妻、子徙出蜀,至有流离死道路者。田况在蜀逾二年,拊循教诲,非有甚恶,不使东迁。蜀人尤爱之,以继张咏(长编卷二八九,《临川先生文集》卷九一田况墓志铭,《东都事略》卷七○本传)。
按,田况何时知益州,史未明载。长编卷一六四载,庆历八年(一○四八)四月,知益州、刑部郎中程勘落枢密直学士,知凤翔府。自庆历八年至皇佑二年,恰「逾两年」,故田况知益州当在庆历八年四月。
田况撰《儒林公议》卷上:张咏所临之郡,无不完浃,前后民爱之如父母。再治蜀,恩威条教,动皆可纪,益人至今谣慕,比户画像祠之,以谓诸葛武侯之后无逮之者。蜀人性游侈,尝亲舂以勤啬教之,民皆感其意焉。
皇佑三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咏死后三十六年。
追谥张咏忠定。
韩碑:仁宗朝,追谥忠定。
湖北漕司乖崖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