怖服罪。至今案牍尚在。

  按,《涑水记闻》卷七载此事,不言咏任何职,且较此为详。《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载此事,注出记闻。元张光祖《言行龟鉴》卷七记此事,同于记闻,然首句云「张忠定知益州时」,当误。

  宋祝穆《方舆胜览》卷十四建康府亭台:折柳亭,张忠定建,为祖饯之所。

  《宋史》卷二七二曹克明传:迁供备库使,江、淮、两浙都大提举捉贼。克明使人捕贼,辄出私钱资之,以故人人尽力。视贼中趫勇者,释缚,使遗捕其党,前后获千余人。知江宁府张咏以其事闻,赐钱四十万,领平州刺史,知辰州。

  十月,真宗言天尊下降,札示中外,大赦天下(长编卷七九,《宋史》卷八真宗三)。

  十一月,真宗于朝元殿恭谢玉皇,奉天书行事。内外文武官并进阶、勋、爵、邑有差。授通奉大夫,加食邑五百户,上表谢之。

  按,此据长编卷七九舆本集卷十谢加阶食邑表。谢表无年月,然语有「仙祖来格」云云,故当在此时。

  十二月,作景灵宫。立德妃刘氏为皇后(《宋史》卷八真宗三,长编卷七九)。

  按,景灵宫乃为供奉十月下降之天尊--圣祖赵玄朗而建。刘后于真宗死后,专权十年,谥章献明肃,乃北宋第一位掌权的皇后。其死后仁宗方亲政。

  

  大中祥符六年,癸丑,公元一○二二年,六十八岁。

  还京七月,因病不能朝谒。

  二月,上状请知外藩。

  《宋史》本传:以疾未见,恨不得面陈所蕴,乃抗论言:「近年虚国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无用之土木,皆贼臣丁谓、王钦若启上侈心之为也。不诛死,无以谢天下。」章三上,出知陈州。

  《渑水燕谈録》卷二:忠定公后自金陵入,苦脑疽,未陛见,御史合门屡有奏,上宽其告,俾养疾。公恨不得面陈所怀,乃抗论:「近年以来,虚国家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无用之土木,皆丁谓、王钦若启上侈心之所为也。不诛死,无以谢天下。」章三上,不报,出知陈州。

  按,《宋朝事实类苑》卷十六与《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均载此事,均注出《渑水燕谈録》。

  本集卷十一病疮乞任使状:臣赋分本微,长年多疾。昨因增剧,洪恩特赐于替归。至此未廖,中旨累加于存恤。而况千官事主,古有定规,百门不朝,理合去职。臣自到双阙,已是半年,未能暂人于金门,未得一亲于凤扆,心绪若失,徊惶可知。乞降明勑,差知外藩。

  按,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云「到阙七月,不赴朝参」;而比状云「半年」。咏得知陈州在三月,故此状当上于二月也。

  三月十六日,差知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

  本集卷十辞赴陈州表:三月十六日,中使传宣安慰臣,及赐臣勑牒一道,差知陈州,仍放朝辞。

  进奏院递到官告三通,赠咏父景太常卿,母谢氏追封新昌郡太夫人,妻王氏进封太原郡夫人。上表谢之。

  按,此据本集卷十谢封赠表。谢表无年月,在谢加阶食邑表后,辞赴陈州表前。辞赴陈州表乃四月所上,则此表当上于五年十一月后,六年四月前。考表内有「少宽南顾之忧」云云,则知陈州之命当已下矣,是当在三月十六日后。故置于三月。

  四月十四日,离开封,坐船赴陈州上任。临行上表辞之。

  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臣已于四月十六日到州署事讫。臣举家顺水,信宿到官。

  本集同卷辞赴陈州表:今则见促,舟人已装行具。

  十六日,到陈州署事。上表谢之。

  此据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

  八月,上言上状祠部事。

  宋会要职官四之二、仪制五之一○、仪制七之二三:八月,礼部尚书、知陈州张咏言:「臣官忝尚书,祠部,本部子司,每有公事,并是申状,体似未顺。今请应丞郎、尚书知外州,除都省依旧申状外,若本曹,欲止判检,令以次官状申。」从之。

  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乙酉:诏:「尚书、丞郎、两省给谏知州府,而本部郎中、员外郎及两省六品以下官充本路转运使副者,承前例须申报。虽职当统摄,方委于事权,而官有等差,宜明于品级。自今知制诰、观察使已上知州府处所申转运司状,并止署按检,令通判已下署衔供申。如转运使官秩在上者,不用此令。」其后,张咏以礼部尚书知陈州,凡有祠部事,皆申公状,咏因上言:「臣官忝六曹,祠部乃本行司局,而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者,除申省外,其本行曹局止署按检。」从之。

  按,此下原注;「张咏事,本志在六年,今并书。」又「知陈州」作「知升州」,今据宋会要改正之。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公元一○一四年,六十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