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本韵。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评]工语。谓、予、不、信。有、如、皦、日、!本韵。[评]誓辞之始。
  小序谓「刺周大夫」,大序谓「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颇为迂折。且夫妇有别,岂「异室」之谓乎?古大夫何为使夫妇异室也?集传谓「周衰,大夫犹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故淫奔者畏而歌之」,然于「同穴」之言不可通。淫奔苟合之人,死后何人为之同穴哉?此目睫之论也。季明德谓「弃妇誓死不嫁之诗」,然以「尔」与「子」皆指其夫,思夫自可,何云「畏而不敢」乎?伪传、说皆以为周人从军,讯其室家之诗,似可通。「尔」,指室家。「子」,指主之者。「奔」,逃亡也。
  [一章]「大车」,牛车。「毳衣」,毛布衣。
  【大车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本韵。○兴也。下同。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本韵。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本韵。
  小序谓「思贤」,可从。愚按,此诗固难解,然「留」字是留住之留;「子嗟」、「子国」,「子」字即下「之子」之「子」,「之子」既非人名,则「子嗟」、「子国」亦必非人名;「嗟」、「国」字只同助辞,盖诗人意中必先有「麻」、「麦」字而后以此协其韵也。意谓丘园之中有麻、麦、李,彼且留而不出,故望其「来施施」与「来食」,而彼且不弃我,贻我以佩也。当时作诗者,妇人、孺子皆有之,故间有趁韵者,此等处正不必强解耳。拘儒不知此意,必欲执泥求解,是自惑矣。如墉风之「孟弋」、「孟庸」,郑风之「子充」,亦皆是也。如此说诗,千古无敢者。然请玩此篇末章「之子」二字,则上二章「子」字可明。「子」字既明,则余字只为助辞,其非共「子」字为人名亦自可明矣。此可为知者道耳。毛传以「留」为姓,以「子嗟」、「子国」为名;「子嗟」为子,「子国」为父,「之子」又为子。集传则不从其姓,从其名;「之子」谓并指二人。皆迂折、武断无理。且集传谓「妇人望其所与私者」,一妇人望二男子来,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齿。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郑
  缁 衣
缁衣之宜兮,敝。,一字句。予又改为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一字句。予授子之餐本韵。兮。赋也。下同。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餐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餐兮。
  予尝谓解经以后出而胜,断为不诬。如此诗,序、传皆谓「国人美武公」;集传、诗缉皆从之,无异说。自季明德始以为「武公好贤之诗」,则「改衣」、「适馆」、「授餐」皆合。不然,此岂国人所宜施于君上者哉!说不去矣。何玄子又以为「武公有功周室,平王爱之而作此诗」,若是,第以其德己也,私也,岂得谓之好贤乎!
  「缁衣」下加「敝」字,「适馆」下加「还」字,妙有层次,亦使文不排熟。
  【缁衣三章,章四句。】当作章六句。
  将仲子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评]宕。畏我父母。本韵。仲。可。怀。也。;[评]宕。父母之言,亦可畏本韵。也。赋也。下同。
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本韵。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本韵。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小序谓「刺庄公」。予谓就诗论诗,以意逆志,无论其为郑事也,淫诗也,其合者吾从之而已。今按以此诗言郑事多不合,以为淫诗则合,吾安能不从之,而故为强解以不合此诗之旨耶!其曰「岂敢爱之」,语气自承上「折杞」言。今以「无踰我里,无折我树祀」为比,谓无与我家事,无害我兄弟也。庄公与弟共叔段。以「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为赋,谓我岂敢爱弟而不诛,以父母之故,故不为也。然则岂有比、赋相连为辞之理乎!是「岂敢爱之」明接上文,谓「岂敢爱此杞」,不得以为比,昭然矣。且以「仲可怀」为「祭仲之言可怀」,既必增「之言」二字,非言气,而「怀」字亦不稳切。诸家主此说者,严氏最为委曲以求合,其曰:「公非拒祭仲也,国人知公与祭仲有杀段之谋,乃反其意,设为公拒祭仲之辞以讽之。」又曰:「公未尝有是言也,而诗人代公言之,若谓『公纵不爱段,独不畏父母乎!』盖谲谏也。」如此为辞,可谓迂折之甚矣。
  此虽属淫,然女子为此婉转之辞以谢男子,而以父母、诸兄弟及人言为可畏,大有廉耻,又岂得为淫者哉!
  季明德曰:「篇内言『折』,谓因踰墙而压折,非采折之折。」此解尤明。
  【将仲子三章,章八句。】
  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评]奇语。岂、无、居、人。[评]又接。不如叔也;洵美且仁!本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