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师不言「战」,无与为敌也。故言「败」,可,言「战」,不可,此孔子之取义也。
冬,十月。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齐伐鲁,不过四鄙,而鲁之报齐,合三国之兵为?之战,则甚矣。
夏四月丙戌,卫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齐师自鲁伐卫,报宣十八年子臧之役。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郄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齐师败绩。
 鲁四卿并出,亦春秋变文,以见征伐之在三家也。书行父于首,以归父在齐,急欲胜齐也,而齐之失鲁而抗晋,亦有以自取之与?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
 「齐侯使国佐如师」,与「楚屈完来盟于师」异,书「齐侯使」,见齐侯之戚也。「及国佐盟于袁娄」与「盟于召陵」异,「及国佐盟于袁娄」,见晋、鲁之不汲汲欲盟,将至齐之城下而始与盟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
 鲁胜齐,故取其田。
冬,楚师、郑师侵卫。
 断道之盟,鲁、卫、曹从晋,楚见齐、鲁不睦,晋又专攻齐而不敢及己,遂与郑侵卫,此见楚之日益肆,而晋之自失事机也。左氏谓「救齐」,楚未尝与齐睦,何为救之哉?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蜀,鲁地,是时楚师侵卫,而婴齐先至蜀,亦以与鲁素睦,来寻旧好,而成公特亲会之。季明德曰:「楚虽强横,于鲁实亲,故僖公出盟而宋襄释,归父往会而宋围平,凡有所言无不听命。」其说是也。左氏遂谓「遂侵我师于蜀」,非矣,若是,经何以不书乎?然成公懦而惧楚,以诸侯之尊下与大夫盟,既失之,而且合十一国之大夫与之盟,则又甚矣。书「公及」,公为此会也,首「楚人」,以楚为盟主也。「楚人」,即婴齐也,诸国皆书「人」,以不尽知其名也,故楚亦同称「人」。左氏谓「匮盟也,于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非也,安有合十一国之大夫而谓之「窃」,以不使晋知者哉?甚矣!成公之为此会盟,可以得已而不已者也。李廉氏曰:「楚专中国之盟,莫盛于此。以楚成之强,所得者,陈、蔡、郑、许四国而已,以商臣之暴,所得者,亦不过陈、蔡、郑、宋而已,虽以庄王之盛,而辰陵之盟亦不过陈、蔡二国从之。今蜀之盟,诸侯从之者十一国,晋不敢争,其后四十三年然后晋、楚之从交相见。又八年,楚灵求诸侯于晋,皆蜀之役启之也。」今按此说,安得不咎成公之得已而不已者与?成公时,行父诸臣当国,盖诸臣为之,然自应指成公。是役也,薛与鄫皆来与盟,失小国附庸之义矣。自此后,小国无不与盟会者,兹役为之也,亦春秋之一变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观此条,则知去年冬蜀之会盟皆诸国大夫,而其君尚未尝屈服于楚也。不然,岂有冬从楚而春从晋者乎?又岂有冬盟郑而春伐郑者乎?是以谓成公之得已不已,为此无益之举也。断道之盟,鲁与卫、曹同,今之伐郑,依然前会而加宋焉,盖晋伯之余威犹在也。若宋、卫以丧而从金革之事,则大非矣。晋帅诸侯伐郑者,以楚故也。左氏谓「讨邲之役」,夫邲之役在宣十二年,是时楚伐郑,晋以救郑致贬(败)(「贬」,二本同,疑当作「败」。),与郑何憾?至十四年郑复从楚,故晋伐郑,即其时伐郑,不得谓讨邲之役,况谓此时为讨邲之役,岂非梦语耶?又谓「郑公子偃[帅](「帅」,二本原阙,今据左传补入。)师御之」,「覆诸鄤,败诸丘舆」,亦经所不见,未足信。
辛亥,葬卫穆公。二月,公至自伐郑。甲子,新宫灾。三日哭○取○义○。
 「新宫」者,宣公之宫也。宣公曷谓之新宫?三年之内,不忍遽称谥,故称「新」。顾命,召公称成王曰「惟新陟王」,可证。庄公丹楹刻桷于桓宫,称「桓宫」者,其时去桓公已远也。「三日哭」,成公之知礼也,故孔子特笔志之。自公、谷及杜氏皆以三日哭为礼,而胡氏独反之,以为非礼,此妄承常事不书之说而益甚焉者也。夫常事不书之说创自公、谷,尚不敢以为此非礼,而宋人承之者乃敢以为非礼,此何说也?为亲丧之事而哭以为非礼,则笑反得为礼乎?是其人心肝全无,乃以释经而传世,不大可怪也耶?又以其不举谥为神主未迁,谓今二十八月,缓于迁主,失礼一;神主未迁而哭,失礼二。其妄论礼制,尤不可不辨。古者卒哭而祔,祔者,祔于祖庙也,以孙祔祖,故名祔,迨丧毕告祭之期,始祧其亲尽之祖,及递迁其祖父之庙,而以新主置祢庙焉。宣公之丧,此时二十八月,据礼,谓三年之丧二十七月,则此时已迁主于祢庙矣,以其新迁,故不曰「宣宫」,而曰「新宫」也。当时太庙称庙,群庙多称宫夫祢庙灾,神主在,是其神主并灾与否固不可知,总之为人子者不可不哭,哭而三日,情礼之至也。又檀弓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檀弓乃汉儒所作,正本此经为说。「先人之室」,即先人之宫,祢庙也,胡氏乃误认为先人生时所居之室,总之为儿童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