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耶?后之书「公子卒」者多矣,岂皆葬之加等乎?甚矣其诬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
 此围而即还也,故次年春,郑人得以来输平,至冬,宋人又伐,乃取长葛耳。公、谷误以此围为直至次冬,安有围及一年之久者乎?谬例谓将卑师少称「人」,今伐而围其邑,其非师少可知。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
 郑方见逼于宋,惧鲁之复助宋也,故来输平。后八年,郑始来归祊,而鲁受之,或谓此时预许归祊,非也。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前此鲁、宋、卫为一党,齐、郑为一党,自郑输平之后,而鲁始得与齐盟,郑为之也。于是鲁、齐、郑为一党,而前之同宋伐郑者,后且同郑伐宋矣,其反复如此。
秋七月○取○义○
 无事,时首必书,重天时也。则春又为三时之首,其书「春王」益可信矣,此亦孔子之取义。间有不书者,仍旧史偶遗之也,正以其有书、有遗而知之。
冬,宋人取长葛。
 外取邑亦书,此书者,非以其久也,公、谷说误,见前。不言郑,蒙去年「伐郑,围长葛」之文,春秋一字不多设,于此可见。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叔姬,媵也二本「媵也」下原有「媵也」二字,疑衍,今删。,媵不书,书之者,所以为日后归酅张本。书「归酅」者,所以着纪国之始终也。若谓以为贤而志之,替秋岂列女传耶?且文姜之秽迹,又何以详戴焉?甚矣!俗儒之论大抵如此。
滕侯卒。
 小国君卒有不书名者,佚也。左氏谓「不书名,未同盟也」,非也。即以八年蔡侯考父卒言之,隐之世何尝与蔡同盟乎?不书「葬」,亦以国小略也。
夏,城中丘。
 凡城必书,以设险动众,国之大事也,非以其不时讥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既盟于艾矣,又来聘,齐、鲁交好也。或称「弟」,或称「公子」,无例。泛则称「公子」,亲则称「弟」也。「齐侯使,弟不失亲亲之义,竖儒谓罪其有橱爱之私,然则待弟之道,固当困抑之、憎恶之乎?仁人之于弟也,亲爱之而已矣,其说云何?
秋,公伐邾。
 元年与盟,今背盟以伐,直书之义自见矣。左氏谓「公伐邾,为宋讨」,非也。邾与郑伐宋已及二年,今鲁既结齐、郑,与宋渐疏,后且致伐,何为而为宋讨乎?盖鲁与邾邻,前虽与盟,至是欺其弱小而伐之,自此邾属于鲁而叛服不常,鲁多伐之矣。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楚丘鲁地,详僖二年「城楚丘」下。隐公虽与戎盟,然豺狼之性不可与交,庄公时即伐鲁矣,是时戎方窥鲁,见凡伯聘归而伐之以归。若以楚丘为卫地,此时未闻戎在卫地也,戎与狄异种,卫为狄患,不为戎患也。按:经于此自当书「伐」,若云「戎执凡伯于楚丘以归」,无故而执之,何与?又自当书「伐以归」,若云「戎伐凡伯于楚丘」,执之以归,非春秋书法谨严之意也。妄夫张皇言之,殊无谓。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鲁既与郑平,宋、卫恐郑之亦结于齐也,故先为此遇,然后要齐为瓦屋之盟,所以绝郑也。左氏谓「齐侯将平宋、卫」,意谓平宋、卫于郑也,若然,十年,宋、卫何为入郑乎?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 庚寅,我入祊△书△法△。
 左氏谓郑以祊易许田,而经无其文,迨桓公之时,郑伯以璧假许田,是归祊为一事,假田为一事,当舍传而从经可也。郑欲鲁离宋、卫之党,故啖之以利。然归祊之日未尝不朵颐许田,特方欲结鲁,未敢遽言也,迨桓纂位之后,遂肆其欲,以璧假为名,卒取偿于鲁矣。阅前后经文,并非两相交易之谓也。祊非我有,曰「来归」,齐归郓、讙、龟阴田,我田也,亦曰「来归」,可见其无例矣。然例无而书法则有之,曰「我入祊」,明非我有也?齐归则无其文。春秋之初,内外大夫皆书名,无例。名宛,非贬也。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辛亥,宿男卒。
 邪说谓宿未能同,名故「男卒」。按:蔡未同盟而名之,宿元无已同盟而不名,其说恰相反。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自隐元年至庄十四年,诸侯之会无伯者主之,惟主会者先焉;自庄十五年以后,诸侯之会皆伯者主之,以伯者先焉。此瓦屋之盟,宋主之也,左氏谓齐人卒平宋、卫于郑,则是齐王之何为先宋哉?盖误以齐桓以后解此也。且左氏谓齐人卒平宋、卫于郑,而郑且不与也,又宋、卫雠郑,欲致齐以绝郑,岂齐之本意乎?故明年齐郑卒伐宋矣,此盟何益哉?
八月,葬蔡宣公。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莒人」即莒子,以其国小,常称「人」,诸传昧此,以为微者,又以微者例当言「及」,不当言「公及」,于是多方辞费以解释之,是无故而自生荆棘也。岂知「人」者上下之通称,而「及」与「公及」无例,即与微者盟,亦可称「公及」乎!
螟。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春秋之初,大夫皆书名,内之无骇、翚、挟、柔溺,外之郑宛詹、纪裂繻,皆名,未以氏称也。自僖公以后,内之天(大)「天」,二本同,疑当作「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