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宣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左传曰:「晋原谷、宋华椒、卫孔远、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又曰:「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又曰:「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杜注曰:「宋伐陈,卫求之,不讨贰也,故曰『不实』。其言宋伐陈,讨贰也。背盟之罪,惟宋可免。于是晋以卫之救陈讨卫,卫遂杀孔达以求免焉。」揆此,穆公之背盟争构,师出无名,轻犯大国致衅,兵端相寻不已,故军士怨之以作此诗。因陈、宋之争而平之,故曰「平陈与宋」。陈、宋在卫之南,故曰「我独南行」。其时卫有孙桓子良夫,良夫之子文子林父。良夫为大夫,忠于国;林父嗣为卿、穆公亡后为定公所恶,出奔。所云「孙子仲」者,不知即其父若子否也?若城漕之事,他经传无见。穆公为文公孙,或因楚丘既城,此时始城漕耳。则城漕自是城楚丘后事,亦约略当在穆公时。合「土国」之事观之,而穆公之好兵役众盖可见矣。
  [一章]「击鼓」,击鼛鼓以役众也,唤「土国」句。「踊跃用兵」,唤「南行」句。
  【击鼓五章,章四句。】
  凯风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本韵。棘心夭夭,母氏劬劳!本韵。○兴而比也。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本韵。四韵变上。○兴而比也。集传以上章为比,此章为兴,非。
爰、有、寒、泉。[评]喻雅。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本韵。○兴也。下同。
睍、睆、黄、鸟、[评]喻雅。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本韵。
  小序谓「美孝子」;此孝子自作,岂他人作乎!大序谓「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为若是岂得为「小过」,因以为子阙奉养而母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亲之过小」,若子阙奉养而母愤怒,乃子之过,非亲之过矣。过小云者,较小弁「亲之过大」而言。古妇人改适亦为常事,故曰过小。
  [四章]「睍」,说文「出目也」;一曰,好视也。睆,亦目视貌;大车「睆彼牵牛」是也。集传以「睍睆」为声,非;且与下「好音」复。
  【凯风四章,章四句。】
  雄雉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贻伊阻。本韵。○兴也。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本韵。○兴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本韵。○赋也。下同。
百尔君子,不知德行。如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本韵。[评]名言。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淫乱不恤国事」。按篇中无刺讥淫乱之意。集传则谓「妇人思夫从役于外」。按此意于上三章可通,于末章「百尔君子」难通,故不敢强说此诗也。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叶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本韵。深。则。厉。,浅。则。揭。。本韵。○比也。
有、弥、济、盈、;有、鷕、雉、鸣。本韵。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本韵。○比也。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本韵。○赋也。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公与夫人并为淫乱」,其说可从。「济盈」二句明是刺乱,且刺妇人也。郑氏谓夷姜,亦是;或连夷姜、宣姜并言,非。孔氏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适伋子,但为公所要,故有『鱼网鸿离』之刺。此责夫人,云『雉鸣求其牡』,非宣姜之所为,明是夷姜求宣公,故云『并为淫乱』。」集传但以为刺淫乱之诗,欲与序异,不知即序旨耳。
  [三章]集传曰,「归妻以冰泮,而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之时」,此本郑氏谬说也。郑执周礼「仲春令会男女」,故谓冰泮正是仲春,可以为昏,而以「迨冰未泮」为请期。集传加「纳采」。按诗明云「如归妻,迨冰未泮」,而解者则谓「如归妻,迨冰泮;如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世有此解经者否?改经以就己说,不可恨乎!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农隙之时,故云「迨冰未泮」,犹是正月中以前,不逾冬期。若冰泮则涉二月,不可昏矣。荀子大略篇云,「霜降迎女,冰泮杀内」,正解此诗语也。
  四章各自立义,不为连类之辞;而三章、四章其义虽别,仍带涉水为说,如蛛丝马迹,尤妙。
  【匏有苦叶四章,章四句。】
  谷风
习习谷、风。[评]邶诗有终风、凯风、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本韵。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本韵。○比而赋也。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本韵。○赋而比也。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本韵。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本韵。○比而赋也。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