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本韵。○赋也。下同。
瞻彼洛矣,维水泱泱。君子至止,见上。鞞、、琫、有、珌。[评]韵。君子万年,保其家室。本韵。
瞻彼洛矣,维水泱泱。君子至止,见上。福、禄既同。君子万年,保其家邦。本韵。○每章六句,三句一韵,首、末句协,甚为创格。
  何玄子曰:「纪东迁也。按史『周幽王十有一年,申侯与犬戎入寇,弒王于骊山下。郑桓公死之;郑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时晋、卫、秦皆以兵来救,平戎。武公收父余兵,从诸侯东迎故太子宜臼于申,立之,是为平王。王以丰、镐逼近戎狄,乃迁都于洛』。此诗正?其事也。孔氏云:『王制言「诸侯之世子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此言「韎韐」,故知诸侯子未赐爵命,服士服也。』按武公新丧父,故服韎韐。左传谓『周之东迁,晋、郑焉依』,故书有文侯之命,此为郑武公?也。」按何氏此说近是。洛水既属东都,韎韐亦自非天子服,故存其说。若孔疏本于郑氏之以礼说诗,未可用也。
  「琫」、「珌」字皆从玉。今世有古玉琫玉珌。毛传谓「天子玉琫而珧珌」,说文「珧,蜃甲」,不可用。
  【瞻彼洛矣三章,章六句。】
  裳裳者华
裳裳者华,其叶湑兮。我觏之子,我心写兮。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本韵。兮。兴也。下同。
裳裳者华,芸其黄矣。我觏之子,维其有章矣。维其有章矣,是以有庆本韵。矣。
裳裳者华,或黄或白。我觏之子,乘其四骆。乘其四骆,六辔沃若。本韵。
左之左之,君子宜、本韵。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本韵。之。
  何玄子亦以此诗为美郑武公,曰:「诗曰『维其有之,是以似之』,知其赋象贤也。终周之世,唯周公之后有鲁公,郑桓之后有郑武足以当之。末章,毛传曰『左,阳道,朝祀之事;右,阴道,丧戎之事』。按老子言『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毛传本此。观下文单以『维其有之』为言,明是指武公帅师兴复之事。」此说亦存之。
  一说,「『左之左之』、『右之右之』,承上『六辔沃若』而言。两章宜为一章。『或黄或白』,当是『左之』、『右之』之兴」。亦似有理。但谓与上章承接,不必谓共为一章耳。
  【裳裳者华四章,章六句。】
  桑扈
交交桑扈,有、莺、其、羽。君子乐胥,受天之祜。本韵。○兴也。
交交桑扈,有、莺、其、领。君子乐胥,万邦之屏。本韵。○兴也。
之、屏、之翰,百辟为宪。本韵。不、戢、不、难。受、福、不、那。本韵。[评]规。○赋也。下同。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评]妙义。彼、交、匪、敖。万、福、来、求。本韵。[评]规。
  此天子飨诸侯之诗。左传成十四「四」原误作「三」,今校改。年:「卫侯飨苦成叔,宁惠子相。苦成叔傲;宁子曰:『苦成叔其亡乎?古之为飨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故诗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万福来求」。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正解此诗之意。
  按此诗颂不忘规,异于蓼萧、湛露矣,其在周之上世乎?
  [一章、二章]「有莺其羽」、「有莺其领」,有如莺之羽与领也。古用字多拗折如此。
  [三章]「不戢不难」二句,皆正言之。「那」,语辞。「受福不那」,犹言不受福也,亦倒字句也。下章「万福来求」,正应此句。若以此为「受福岂不多」,下又云「来求」,义既复,味亦索然矣。
  [四章]兕性刚,好触,故以其角制为觥饮酒,所以寓鉴戒之意,使人不敢刚而敖也。觩,角曲貌。故曰,持此兕觥之觩,饮此甘美之酒,当思所以柔和其德性。彼交于事者匪敖,则万福来求矣。郑氏谓「兕觥」为「罚爵」,非也。罚爵偶用兕觥,非兕觥为罚爵也。「跻彼公堂」,岂亦用罚爵乎!「思」,非语词。
  【桑扈四章,章四句。】
  鸳鸯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本韵。之。兴也。下同。
鸳、、鸯、在、梁。戢、其、左、翼。[评]画。君子万年,宜其遐福。本韵。
乘马在厩,摧之秣之。君子万年,福禄艾本韵。之。
乘马在厩,秣「秣」原作「抹」,今校改。之摧之。君子万年,福禄绥本韵。之。
  说诗忌凿,然有可取者。何玄子曰:「疑为幽王娶申后而作。以白华之诗证之,其第七章曰『鸳、鸯在梁,戢其左翼。之子无良,二三其德』。是诗亦有『在梁』二语,词旨昭然。诗人追美其初昏。凡诗言『于飞』者六:曰,『黄鸟于飞』,曰『仓庚于飞』,曰『雄雉于飞』,皆单举一鸟。曰『燕燕于飞』,虽重言之,然以比庄姜、戴妫,犹之乎皆雌燕也。今解以『燕燕』为一燕,惜何未知。曰『鸿、雁于飞』,则以有大、小之异。其以雌、雄连言者,惟『凤、凰于飞』及此『鸳、鸯于飞』耳。卷阿?凤、凰,虽不从配匹取义,而左传载齐懿氏之卜妻陈敬仲也,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锵锵」』,亦以雄凤、雌凰之于飞比夫、妇也。然则此诗双举『鸳、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