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有。食。之。,[评]春秋用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本韵。○赋也。下同。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本韵。
熚、熚、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评]写得直是怕人。哀今之人,胡憯莫惩!本韵。
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本韵。棸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艳、妻、煽、方、处。本韵。[评]以五字句别收,妙。
抑、此、皇父,[评]单提皇父。岂曰不时!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本韵。曰、「予、不、戕。礼、则、然、通韵。矣、!」[评]可恨在此。
皇父[评]再提。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不。慭。遗。一。老。,[评]哀公用之。俾守我王。择有车马,以、居、徂、向。[评]倒字句。○本韵。
黾勉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嚣嚣。本韵。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本韵。
悠悠我里,亦孔之痗。本韵。四方有羡,我独居忧。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本韵。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本韵。[评]八字句收。
  小序谓「大夫刺幽王」,实刺皇父也。朱郁仪曰:「向在东都,『桓王与郑人苏忿生之田,向、盟、州、陉』是也;去西都千里而遥。皇父恃宠请城,规避戎祸,土木繁兴,徙世家巨族以实之。人情怀土重迁,伤其独见搜括,故赋是诗。」此说得之。愚按,皇父都向,即平王东迁之兆也,可感也夫!
  [三章]「高岸为谷」二句,承「山冢崒崩」而言。
  [四章]「家伯」之下,注疏及苏氏、严氏本皆作「维宰」。苏氏曰:「维宰,未知何宰也?」郑氏则以冢宰释之。集传本直改作「冢宰」,更非。
  [五章]以后单言「皇父」,此言徙民居田也。
  [六章]「三有事」,即后篇「三事大夫」。「以居徂向」,本是「徂向以居」,取协韵也;然弥觉其古。古人作文,讨便宜处正在此。
  [七章]此言被谗也。
  [八章]「民莫不逸」,「我友自逸」,皆指七子辈也。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
  雨无正
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本韵。昊天疾威,弗虑弗图。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本韵。○赋也。下同。
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本韵。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庶曰式臧,覆出为恶。本韵。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迈,则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本韵。
戎成不退,饥成不遂。曾我?御,憯憯日瘁。凡百君子,莫肯用讯。听言则答,谮言则退。本韵。
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维、躬、是、瘁。本韵。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处、休。本韵。[评]两对。
维曰于仕,孔棘且殆。云不可使,得罪于天子;亦云可使,怨及朋友。本韵。
谓「尔迁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本韵。「鼠思泣血,无言不疾!昔、尔、出、居。谁、从、作、尔、室、?」本韵。
  小序谓「大夫刺幽王」;云「大夫刺」,非也。诗中云「正大夫离居」及「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岂己身为大夫而若是言乎!集传谓「正大夫离居之后, 御之臣所作」,是也。
  [一章]「昊天疾威」以下,别言刑罚不中之事。集传根上「饥馑」,谓「有罪无罪皆以饥死」,谬。诗之所谓有罪者皆在位为恶之人,何由以饥死乎?「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者,亦倒句,犹云「有罪伏辜者反舍之」也。
  [二章]「正大夫」,上大夫也,即卿。「三事」,书立政篇为「常伯、常任、准人」,亦大夫之职也。集传以前篇「择三有事」为三卿,此「三事」为三公,既不一,且皆谬。又以大夫为六卿中下大夫亦谬。且「三事大夫」连言,谓三事之大夫也;今分之,并谬。详古今文尚书立政、周官篇。「正大夫离居」,犹前篇皇父出而「作都于向」之类。
  [三章]「凡百君子」,总上章「正大夫」、「三事大夫」、「邦君、诸侯」言之。
  [五章]此承上「谮言」而言,作两对文字。指忠者曰:「哀哉此不能言之人也!」不能为巧言,故曰「匪舌是出」,谓朴拙不从口舌上见也。如此,则适以瘁其躬而已。指佞者曰:「可矣此能言之人也!」全以口舌为事,故曰「巧言如流」。如此,则使其身处于安乐矣。
  [六章]「云不可使」四句,谓云不能为谀佞便辟,则得罪于天子;亦将云谀佞便辟,则见怨于责善之朋友。「朋友」,犹后世云「清议」也。集传欠明。
  [七章]离居者,不居于王都也,故谓之宜仍归于王都。彼云:「王都已无室家矣!」于是复自嗟曰:「我忧思而至于泣血,无一言不见疾于人如此!」既而思之,复恨之曰:「尔昔之出居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