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臣已于四月十六日到州署事讫。臣举家顺水,信宿到官。

  本集同卷辞赴陈州表:今则见促,舟人已装行具。

  十六日,到陈州署事。上表谢之。

  此据本集卷十陈州谢到任表。

  八月,上言上状祠部事。

  宋会要职官四之二、仪制五之一○、仪制七之二三:八月,礼部尚书、知陈州张咏言:「臣官忝尚书,祠部,本部子司,每有公事,并是申状,体似未顺。今请应丞郎、尚书知外州,除都省依旧申状外,若本曹,欲止判检,令以次官状申。」从之。

  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乙酉:诏:「尚书、丞郎、两省给谏知州府,而本部郎中、员外郎及两省六品以下官充本路转运使副者,承前例须申报。虽职当统摄,方委于事权,而官有等差,宜明于品级。自今知制诰、观察使已上知州府处所申转运司状,并止署按检,令通判已下署衔供申。如转运使官秩在上者,不用此令。」其后,张咏以礼部尚书知陈州,凡有祠部事,皆申公状,咏因上言:「臣官忝六曹,祠部乃本行司局,而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者,除申省外,其本行曹局止署按检。」从之。

  按,此下原注;「张咏事,本志在六年,今并书。」又「知陈州」作「知升州」,今据宋会要改正之。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公元一○一四年,六十九岁。

  正月,真宗奉天书发京师,赴亳州太清官。

  二月,真宗回至东京,飨太庙,恭谢天地,大赦天下。

  三月,羣臣以次加恩。

  五月,命宰相王旦为兖州景灵宫朝修使。

  六月,王旦辞行,赴兖州(《宋史》卷八真宗三,长编卷八二)。

  六月,罢枢密使王钦若、陈尧叟。兵部尚书寇准为枢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荐之也(长编卷八二,《宋史》卷八真宗三、卷二一○宰辅一)。

  长编卷八四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准之未为枢密使也,旦尝得疾,久不愈,上命肩舆入禁中,使其子雍与直省吏扶之,见于便殿,劳问数四,因曰:「卿今疾亟,万一有不讳,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谁乎?」旦谢曰:「知臣莫如君,惟明主择之。」再三问,不对。上曰:「张咏何如?」不对。又问:「马亮何如?」不对。上曰:「试以意言之。」旦强起举笏曰:「以臣之愚,莫若寇准。」上怃然有间,曰:「准性刚褊,卿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臣病困,不任久侍。」遂辞退。八月,秘书监分司西京杨亿以疾愈求入朝。命亿知汝州(长编卷八三)。九月,真宗尝观书龙图阁,得王禹偁章奏,嗟美切直,因访其后。宰相王旦、向敏中言,其子嘉言举进士及第,为江都尉,颇勤词学,而家贫母老。召对,特授大理评事。

  按,此据长编卷八三,宰相名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

  以下事均在陈州所为,附于此。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五引陈辅之诗话:萧楚才知溧阳县,时张乖崖作牧。一日召食,见公几案有一绝云:「独恨太平无一事,淮阳闲杀老尚书。」萧改「恨」作「幸」字。公出视藁,曰:「谁改吾诗?」左右以实对。萧曰:「与公全身。公功高位重,奸人侧目之秋;且天下一统,公独恨太平,何也?」公曰:「萧弟,一字之师也。」

  按,诗见本集卷三,题为游赵氏西圜,该句作「方信承平无一事」。《青箱杂记》卷七与诗话总龟卷三一亦载此事,二书略同。《青箱杂记》云:乖崖张公咏,晚年典淮阳县,游赵氏西园,后一年捐馆,亦诗谶也。故系有关此诗之事于咏死前一年的大中祥符七年。又明刘宗周《人谱类记》卷五记警疏诞第八所载,与丛话略同。

  《能改斋漫录》卷十二:乖崖公张咏,尝典陈州。漕使检点米仓,见近纳不当支者有新印。疑而诘主吏,吏答以月支官吏俸米。漕移文诘公,公批于后曰:「国家养贤,不与士卒同,付案不行。」实时遣送漕,自出衙门,坐于楼下,俟送漕使。漕使不得已,仓皇而行。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公元一○O一五年,七十岁。

  去年冬暮,杨亿在汝州有书寄咏,回答汝州杨大监书。

  按,此据本集卷七。答书云「张老子今年七十矣」,故当在今年。亿寄书在「冬暮」,回书则当在年初矣。儒林公议卷上与《湘山野録》卷中亦载此事,并均引其文,然不出本集卷七所载。儒林公议云「张咏正直少合,与杨亿颇相知善」,下即引咏答亿书中语,继曰:「亿文词侈博,落笔即成,生平纂集数百卷,其劬劳至矣;然皆声韵偶丽,编组事物,鲜有及理之文。咏之书亿,其真益友之言欤!」《湘山野録》则曰:「其语直气劲,如乖崖之在目。干宝晋书称王献之尝云:『吾于文章书札,识人之形貌情性。』真所谓也。」

  四月,以枢密使、同平章事寇准为武胜军节度、同平章事。准恶三司使林特奸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