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是夜公季子敦诒有事先茔,梦公呼曰:迪光起,远客至矣。迪光,敦诒小字也。十月二十七日,自武陵返棹,有别赵惕吾兄弟诗。

  十一年,辛卯,府君四十七岁。

  二月二十四日,自里中北上。三月,至京。七月,江南水灾,总督陶公(澍)、巡抚程公(祖洛)奏请拣发知县六人,初十日引见,奉旨发往江苏。八月朔,出京。二十八日,至江宁。九月,方伯林公(则徐)邀入幕,襄理公事,辞之。初五日,制军委随往清江浦。十九日,至御黄坝,督河会委会同厅营筹备粮船回空开坝倒塘事宜。十一月,粮艘全数渡黄。初四日,回省,行至扬州。十一月,方伯赵公(盛)檄委随行查账,辞之。武进讼棍庄午可,数致大狱,历年拒捕不能获,程抚军谕府君往密查。府君以庄午可姻族皆衣冠士类,声气广远,治之必遭非谤,请免给文札,盖欲以计擒之也。及自苏回常,而营县已先二日以八百人轻进偾事。臬司额腾伊公委随营询商事宜,辞不获已,适中丞有密谕,乃回苏(及府君莅武进任,知用兵非计,以午可阻水自固,乃掘涸之,又设计离散其羽党。午可穷蹙,逃入皖南境。府君禀请江苏、安徽委员会缉,旋获于宣城之某村。抵暮,无所系,暂寄宣城狱中。知县龚某,遂攘其功,即夜具报,及安抚察知,已入告矣。某竟以是超迁,不数年至大官)。是年,兄孝生。

  十二年,壬辰,府君年四十八岁。

  权武进知县事,二月莅任。先是,督抚奏浚孟渎三河,以辛卯冬兴工;未几,雨雪盛,工坏,奏缓期。及府君受篆,抚军檄速兴修。府君曰:水利之兴,原以利农,今方春中,使民废耕而工作非便。且三河皆以淤不通江,故浚之以溉民田。若兴工,则首尾筑坝,涓滴不入三河,工长一百六十余里,民田待灌者数十万亩,今悉断其流,利未兴而受害已大矣。况竣工不止百日之期,已及盛夏,大雨时行,工必再坏。力请改期,乃奏请秋后兴工。武进故当孔道,时值台湾张丙之乱,豫、陕官兵络绎南下,供应浩繁。孟渎三河大工,至冬未已,漕艘毕集,府君晓夜扁舟与夫役奔走河干者三月,有示从役诸人诗。是岁,题补金坛县知县。

  十三年,癸巳,府君年四十九岁。

  在武进任。二月,孟渎三河工成。初五日,不孝浚昌生。八月,重刊东溟文集、后湘诗集成,李申耆(兆洛)、毛生甫(岳生)两先生编校。冬,调署元和知县;前任平大令(瀚)有贤名,亏白粮万石,罣吏议,上官檄府君代之,而粮艘待兑急,府君贷于僚、拓于家,兼旬事办。平君谴释,而府君负累遂数万矣。是年,卜兆于桐城义津桥之尤冲,请伯父损轩府君奉先曾大父春树公、妣张太夫人、徐太夫人葬之,以祖姑、四姑附张太夫人侧。重编先编修公援鹑堂笔记,延同里方植之先生校勘。

  十四年,甲午,府君年五十岁。

  在元和任。是年,有诏中外大臣明保人才。江督陶公、苏抚林公,以府君名上,未引见,旋题升高邮州知州。未赴任,调署淮南监掣同知。

  十五年,乙未,府君年五十一岁。

  在监掣任(是年题补)。七月,筹浚仪征运盐河。十月,兴工,有挑工章程议状。

  重刊援鹑堂笔记成。十一月,护理运司篆。

  十六年,丙申,府君年五十二岁。

  在护运司任。秋,入都引见。

  十七年,丁酉,府君年五十三岁。

  二月,两淮盐运使刘公(万程)以奏销缺额忧极,自□□□□公奏请府君护理。时,商力疲乏,运司初亡,众商莫知所措。府君请于陶公,应领给还窝价纳现价六两者,准以窝价抵银四两,银不出库而坐收四十万之利。又晓以利害,群商悦服。旬日间,奏销遂足八分以上。府君又以恤商乃能裕课,淮南残引陈积,来年奏销更加棘手,请以淮北溢额融销淮南残引。又建议请饬群商于应买补盐义仓榖款内,自行备榖交仓,每纳榖一石,带补亏五斗,仓库两裨,并旧亏榖亦完。九月,奉上谕:锺祥等奏,台湾道缺需员,请旨拣放一折,台湾为海外要区,非熟习情形、才守兼优之员,不足以资表率。因思淮南监掣同知姚莹,前经陶澎等保举,朕于召见时,察其才具明白谙练,曾任台湾县知县、噶玛兰通判,于该处情形较为熟习,所有福建台湾道员缺,即着以姚莹升署,仍俟期满再请实授,并着照例赏加按察使衔。钦此。十月二十日,卸运司篆。十一月,承檄查舒、桐一带缉私销盐情形。

  十八年,戊戌,府君年五十四岁。

  闰四月十六日,莅台湾道任。台湾民情浮动,外阻大海,内逼悍番,游民错处,奸宄时作。自十二年张丙乱后,贼党万余人散在民间,时思啸聚。是年春、夏间,嘉、彰一带树生形如刀剑,浊水忽清七日。民间以为乱兆,谣言四起,人情汹汹。府君下车,首严捕盗之令,捕斩九十余人,闾阎稍安。然匪徒甚众,策其反谋未已,乃请于督抚,行联庄收养游民之法,使嘉、彰二邑各庄头人,查其本庄少壮无业而惰游者,除尝为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