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五月二十六日,三年期满,所遗员缺,先经遴选永定县知县胡建伟升补,详奉会奏,准到部覆在案。今据台湾府知府蒋允焄详报:澎湖通判张思振,明白谨饬,办事实心。并准前台湾道余文仪移报:该员人廉干,办事勤慎,合就出考移报各等由前来。两本司查张思振,人明白,办事稳妥,实属称职之员。今历俸三年期满,俟新员更替,调回内地候升,相应详请具题。再查张思振于前在兴化府通判任内,莆田县流犯赵书脱逃疏脱罚俸三个月,此外并无参罚议处案件,合并声明等由到臣。

  据此,该臣看得:案准部咨,台湾知府、同知、通判、知县,准其三年期满,照例具题,分别升用等因,遵行在案。兹据福建布政使颜希深会同按察使余文仪呈详:台湾府澎湖通判张思振,于乾隆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到任起,连闰扣至乾隆三十年五月二十六日,三年期满。准据台湾道府各出考语具详移报到司。随查张思振人明白,办事稳妥,实属称职之员。俟新员更替,调回内地候升。并声明张思振前任内罚俸案件等情,详请具题前来。臣查台湾府澎湖通判张思振,为人明白,办事勤妥,洵属称职之员。今历俸已满三年,相应循例题明,调回内地候升。至所遗台湾府澎湖通判员缺,先经遴选,请以永定县知县胡建伟升补,准到部覆,饬令赴任在案,合并声明。臣谨会同福建巡抚臣定长合词具题,伏乞皇上敕部议覆施行。臣等未敢擅便,为此具本谨题请旨。乾隆三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仍兼世管佐领臣苏昌。

  旨:该部议奏。

  --录自明清史料己编第八本七八三~七八四页。
 
台案汇录乙集卷三

  五四、吏部「为本部议覆闽浙总督苏等奏」移会

  五五、吏部题本

  五六、闽浙总督苏昌题本

  五七、吏部「为内阁抄出上谕」移会

  五八、闽浙总督崔应阶题本

  五九、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崔奏」移会

  六○、闽浙总督崔应阶题本

  六一、吏部题本

  六二、礼部「为内阁抄出旨意一道」移会

  六三、吏部「为福建彰化令宋学源等升台湾府淡水同知」移会

  六四、署理福建巡抚钟音题本

  六五、巡台给事中喀尔崇义等题本

  六六、福建巡抚余文仪题本

  六七、吏部题本

  六八、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

  六九、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三奏」移会

  七○、户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移会

  七一、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移会

  七二、吏部「为内阁抄出上谕一道」移会

  七三、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雅奏」移会

  七四、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富奏」移会

  七五、礼部题本

  七六、吏部「为议覆原任闽浙总督雅等奏」移会

  七七、吏部「为内阁抄出调任闽浙总督常奏」移会

  七八、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等奏」移会

  七九、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等奏」移会

  八○、吏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奏」移会

  八一、福康安等奏折

  八二、福康安等奏折

  八三、福康安等奏折

  八四、吏部「为议覆调任闽浙总督福等奏」移会

  八五、吏部「为议覆闽浙总督觉罗伍等奏」移会

  八六、吏部「为议覆闽浙总督觉罗伍等奏」移会

  八七、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等奏」移会

  八八、户部「为内阁抄出直隶总督梁肯堂奏」移会

  八九、吏部「为议覆闽浙总督觉罗伍奏」移会

  九○、吏部题本

  九一、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等奏」移会

  九二、吏部「为议覆闽浙总督觉罗伍等奏」移会

  九三、福建巡抚浦霖题本

  九四、吏部题本

  九五、福建巡抚浦霖题本

  九六、吏部「为都察院左都御史达椿等奏」移会

  九七、户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玉奏」移会

  九八、兵部「为兵科抄出本部汇题」移会

  九九、福建巡抚汪志伊题本

  一○○、福建巡抚李殿图题本

  一○一、闽浙总督玉德题本

  一○二、户部「为内阁抄出兼署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李奏」移会

  一○三、闽浙总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