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二三页。

  二○、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魏元烺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魏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十八年十月日,正郎德。

  福建巡抚臣魏元烺跪奏为提解道光十八年上忙钱粮银数、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窃照州县征收钱粮,经户部奏明,每年上下忙除例准留支及实欠在民外,所有征存银两,尽数提解司库,专折具奏等因,遵行在案,兹据藩司吴荣光详称:福建省内地九府、二州属道光十八年分额征地丁,除留支银一十九万九千八百八两零,应解司银一百三万四千四百七十五两零。兹上忙案内,据各属造报,共计征完银二十八万四千五两零,除留支各款银六万八千一百四两零,实应解司银二十一万五千九百两零,内已提解库银二十万一千二百三十一两零,入于道光十八年秋拨册内作收地丁银一十万一千五百七十八两零,其余银九万九千六百五十三两零系秋拨截数续收,应俟汇入道光十九年春拨册造报。此外马巷厅暨古田、仙游、晋江、平和、诏安、将乐、永安、武平、霞浦、寿宁、漳平、宁阳等县尚未解到银一万四千六百六十八两零,现在严檄催提。又额征耗羡,除坐支佐杂各官养廉银四千八百六十四两零,应解司银一十四万三千四百三十九两零。兹上忙案内,据各属册报征完银三万三千九百六十八两零,除坐支银二千八十六两零,实应解司银三万一千八百八十二两零,内已解司库银二万八千六百三十一两零,应俟汇入道光十八年奏销案内造报。尚有连江、永福、仙游、晋江、同安、诏安、顺昌、永安、归化、福安、寿宁等县暨佛昙桥县丞未解到银三千二百五十两零,现在严催完解。将各属征解现年及带征节年正杂各项钱粮完欠数目,按款备造清册,详请奏咨。声明台湾府属上忙钱粮数目,因远隔重洋,俟催送到日,另详请奏等情前来。

  臣查闽省道光十八年上忙钱粮,除存留坐支外,共征完地丁耗羡银二十四万七千七百八十二两零,内已提解司库银二十二万九千八百六十三两,尚未解到银一万七千九百一十九两零,已饬藩司移饬道府催提,并调查红簿串根,如有亏那情弊,即行严参。此外征完现年税契及当杂税等项共银四千九百一十七两零,又带征道光十一年起至十七年止节年地丁解司银三十二万七千四百二十七两零,耗羡银四万六千一百六十四两,当杂税银一万六千一百四十三两零,俱已照数提解司库。据该司分款造册详送,臣复核无异。除将各项清册咨部查核,并严催台湾各厅县赶紧造送核办外,现当下忙开征,惟有严饬各属实力催追,督同藩司认真提解,并责成该管道府不时查察,如有征多报少情弊,立即揭参,倘该道府催解不力,一并参处。所有道光十八年上忙钱粮完解数目,臣谨会同闽浙总督臣锺祥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再本年上忙,福清、闽清、莆田、南安、惠安、漳浦、南平、建安、清流、福鼎等县暨大湖、南日、峡阳、仁寿等县丞应造地丁耗册,罗源、政和、大田等县应改造地丁册,现在未据送到,饬司赶紧严催造送,扣明迟延月日,开具职名,咨部照例议处。如查有征存未解银两,亦即严行参办,合并陈明。谨奏。

  道光十八年十月初六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八一~九八二页。

  二一、户部「为刘韵珂等片」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所有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正郎奕。

  刘韵珂等片:再闽省台湾府属各厅县年额征供粟一十九万七千余石,原系该处兵饷,及拨运内地凑给各营兵米之用。自道光十一年起至十五年止,除已征完外,民欠未完供粟九万五千四百三十六石五斗六升五合九勺九抄四撮。又内地各属每年额征粮一十二万六千余石,亦系尽数拨解旗营绿营兵米。自道光十一年起至二十年止,除已征完外,共民欠未完米一十四万九千五百二十八石三斗七升五合一勺。内松溪县道光二十四年分粮米奏销册籍,前因未据送到,当于奏销疏内声明剔出另办。所有二十年以前民欠粮米,先据续完解省米五石,应于未完数内扣除,实在未完粮米一十四万九千五百二十三石三斗七升五合一勺。米耗银两,自道光十一年起至二十年止,除已征完外,共民欠未完银四万一千七百三十二两九钱四分六厘六毫。又闽县等县每年额征租谷三千六百余石,自道光十一年起至二十年止,民欠未完租谷一万六千一百五十二石三斗四升八合八勺二抄。又崇安县道光十五年起至二十年止,民欠未完租米四石八斗。据兼署布政司武棠、督粮道尚阿本一并查明具详前来。

  臣等查台湾供粟一款,历次普蠲案内,俱奉谕旨一体免征。又银米一款,因系兵糈,是以节次蠲免案内未奉并免。惟嘉庆三年间,曾经前督臣魁伦、抚臣汪志伊将各属无力着追民欠粮米,据实具奏请豁。续于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