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于王莽,舍其大而议其细,相承谬误,今千七百余年矣,敢推其本始而详言之。夫《周官》圜丘、方丘为奏乐之地,非祭之所。圜丘之辨详矣。郑氏祭地之法有二:夏至之日祭昆仑之神于泽中之方丘,一也;正月祭神州地示于北郊,二也。是方丘北郊为二,今合而言之,不知其何所始也。按《大宗伯》之本文,郑氏之不能释者有二:曰以血祭,以狸沈。以辜则曰不言祭地,此皆地示,祭地可知。以黄琮礼地则曰礼地以夏至,谓神在昆仑者。至于《大司乐》之地示,则又曰祭于北郊。郑氏既以方丘、北郊为二,而后人之尊郑者,未尝不以方丘、北郊合而为一。神州谶纬,非之者至矣,至若方丘之不为祭所,北郊之无所经见,皆泥其说而无有辨之者。或曰北郊始于匡衡,非王莽自为之说。谨按《汉志》,高帝因北畤而备五帝;至武帝时,后土犹未立;建始之际,方正南北郊。匡衡、张谭以天随王者所居,援据《礼经》,皆自为损益。若所引祭地于泰折在北郊就阴位之说,今《戴记》无北郊之文。陈祥道《礼书》知其说之无所据,遂谓南郊祀天则北郊祭地,祀天就阳位,则祭地就阴位,以强合夫郑氏北郊之说。夫郊非天不足以言,社非地不足以尽,二者相对,如天地之不可以合祭也,谓之郊地,其何所据哉?先儒能明祭之不可以合,而不能辨社之不可以为郊,沿袭建始之弊,自汉而降,无有知其非者。祀地之为社,详见于后土之议。尊地之说莫先于罢方丘废北郊,以全古礼之正。或者谓玄璜礼北方,孟冬迎气北郊,古不得而废。愚谓郑氏之言人帝五精帝,于地无预。王肃之攻郑玄,其说虽行于泰始,惜其说犹以郊丘为一。故宗郑者多而王说复废。驯致今日,郊社盛礼方由是损益,以承三代之正,罢北郊之谬,其不在兹乎?(录自《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一,《四部丛刊本》,下同)
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状
【(臣)】 猥以非才,备员史馆几二十年。近复进直翰林,仍兼史职,苟度岁月,实为罔功。
伏睹先朝圣训,屡命史臣纂修辽金宋史,因循未就。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史官所成。若齐、梁、陈、隋、周五代正史,李延寿《南北史》,房玄龄等《晋书》,或称御撰,或着史臣,此皆唐太宗右文稽古,数百年分裂事志,悉得全备。至宋仿依唐世,爰设官局,以成《唐书》,是则先朝屡命有合太宗文明之盛。
卑职生长南方,辽、金旧事,鲜所知闻。中原诸老,家有其书,必能搜罗会粹,以成信史。窃伏自念先高叔祖少傅正献公燮,当嘉定间,以礼部侍郎秘书监专修《宋史》,具有成书;曾祖太师枢密越公韶为秘书著作郎,迁秘书丞,同预史事;曾叔祖少傅正肃公甫、吏部尚书商,俱以尚书修撰实录。言剪薄弱息,获际圣朝,以继先躅。宋世九朝虽有正史,一时避忌,今已易代,所宜改正。昔司马迁、班固皆以父子相传,遂能成书;刘知几、刘餗、刘赞咸以家世旧闻撰成《史通》、《史例》。辄不自揆,庸用条析,兼本院宋朝名臣文集及杂书纪载,悉皆遗缺,亦当着具书目以备采择者。
一、宋太祖实录。旧有两本:一是李昉诸臣所为,太宗屡曾宣索,已有避忌;至真宗咸平再修,王禹偁直书其事,出为黄州。禹偁所著《建隆遗事》,足见深意。前实录无太宗叩马一段,后实录增入,显是迎合。
一、杜太后金滕之事。赵普因退居洛阳,太宗嫉之。后以此事密奏,太宗大喜,秦王廷美、吴王德昭、秦王德芳,皆繇普以死。今《宋史》普列传无一语及之,李焘作《通鉴长编》亦不敢载。私家作普别传,始言普将死,见廷美坐于侧,与普忿争。其集号《巽岩集》,所宜搜访。
一、天圣三朝正史。纪载多有谬误,盖修史官夏竦所为,吕夷简受成而已,其列传遂以寇准、丁谓同传,所宜改正,若此非一。
一、洪迈作神、哲、徽、钦四朝史,于时高宗在德寿宫,多所避忌,立传亦有芜类,所宜刊削,当直书徽宗亡国之罪。
一、徽宗违盟契丹,童贯复燕城,正史回避,所合改正。
一、徽、钦围城受辱,北行遭幽,正史不载,所有杂书、野史,可备编纂,今具于后:
《三朝北盟会编》     靖康传信录》
《孤臣泣血录》     《靖康草史》
《靖康奉使》      《靖康遗录》
《裔夷谋夏录》     《陷燕记》
《南归录》       《靖康录》
《犯阙录》       《伪楚录》
《松漠纪闻》      《伪齐录》
《起戎录》       《痛愤录》
《建炎复辟记》     《己酉航海记》
《建炎扈从录》     《中兴遗史》
一、元符至元佑事,赵鼎虽于绍兴改正,亦有隐讳,今可考证增入者,今具于后:
《邵氏辨诬》      《元佑党籍传》
《尊尧集》       《丁未录》
《符佑本末》
一、宋世九朝,莫详《长编》而可资证援参考,复别有书,今院中《长编》不备,诸书并缺,今具于后:
《续通鉴长编》     《长编纪事本末》
《国纪》        《九朝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