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三月下旨: "今诸院寺社忽只鹰坊巡马及两班等以有职人员殿前上守分遣田庄招集齐民引诱猾吏抗拒守令以至 摄差人作恶万端下界别衔不能惩禁。 且东西两班及有官守散官等依附别常外方下去侵害残民今后穷推执送于京推征宿债与者贷者俱存方许听理农时则一禁与者贷者俱没执传传文契征督族类者官收文契勿令征给!" 十三年四月禁市中合铸银铜。 十四年四月监察司榜曰: "国家连因旱干禾谷不登无识之徒因祭松岳群飮山谷因缘失行者有之故法司已曾论请受判。 然禁防稍弛今复盛行。 且露衣 笠两班妻郊外之服今啬夫奴隶之妻亦皆着之尊卑无别。 自今一皆禁断违者犯物没官重论其罪。 僧徒及奴仆杂类骑马公行朝路无所畏忌或走马踏杀行人。 自今攸司捕捉监禁犯人论罪送马于典牧。 若本主不能敎令奴隶犯禁者 与其主论罪。" 又榜: "差遣外官稽留不发迎来驺从到京久留其弊不 不卽发行者论罪申闻。" 十月禁六品以上徒行品官拜阶下者。 二十一年十二月禁闾巷傩。 二十二年正月监察司言: "无赖之徒擅杀牛马非时放火山野烧杀物命有违好生之德请禁之。" 从之。 二十五年九月复禁白衣笠。 三十三年禁僧同雪笠大禅师大德已上着八面八顶笠圆顶笠违者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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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二年传旨: "迎驾山台已有禁令毋复为之。 公私宴油蜜果丝花 皆禁之违者痛治。" 三年四月禁祭绀岳山。 时尙鬼公卿士庶皆亲祭绀岳或有过长湍溺死者宪司上* 禁之。 四年六月禁人不用子母法追征私债。 九月置僧人推考都监禁诸寺劝化僧来集京师聚钱财肆为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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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元年五月禁击球 千。 三年三月禁有职人及僧人商贩。 十二年二月敎曰: "近者纪纲不振恶小成群夺人财物* {淫}人妇女攘宰牛马人甚怨 仰司宪巡军体察究理! 山林川泽与民共利近来权势之家自占为私擅禁樵牧以为民害仰宪司禁约违者治罪。 不畜 豚宰杀牛马甚为不仁自今畜养 豚鹅鸭以备宾祭之用宰杀牛马者科罪! 州县吏有三子者毋得剃度为僧虽多子* {须}告官得度牒许剃一子违者子及父母俱治其罪!"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 示禁令: "一今国有大丧理宜禁酒若有群飮歌舞者有职征布七十匹白身决杖七十七四邻知而不告征布五十匹。 一各司新旧之礼侈靡日增以至司外供设招引杂客歌舞喧哗今后一禁凡所用金银酒器屛簇褥席等物亦令禁之犯者痛治。 一巫觋之辈妖言惑众士大夫家歌舞祀神 染莫甚旧制巫觋不得居城内仰各部尽行推刷黜诸城外。 一各户奴婢役之甚苦在所矜恤或有病不肯医治 诸道路死又不埋转相曳 肉 群狗诚为可怜今后以重法论。 一近年禅敎寺院住持利其土生专事争夺以致 坏寺宇甚者犯奸作秽曾莫之耻今后禁理。 一城中妇女无尊卑老少结为香徒设斋点灯群往山寺私于僧人者*闲或有之其齐民罪坐其子两班之家罪坐其夫。 一公私贱口 不许城中乘马。 一僧人不许杂居闾里及赍愿文乱行劝化。 一古者葬先远日所以礼葬今士大夫例用三日葬殊非礼典。 又有不躬庐墓以奴代之焉得为孝 宜禁之。 犯者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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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穆王元年五月禁端午掷石戱。 整理都监状: "宦官族属及权势之家于田地沃饶处争设农庄奸吏因缘用事夺占人田劫取牛马今后推考痛惩。 又招引流移人吏及官寺奴婢驿子群聚作党长利称名借贷平民倒换文契利中生利今后将所纳物色还其本主收文契依例决罪。 又凭依宿债怯良人为奴婢使唤者依前判贱口役价一年五升布三十二匹半例计征还偿悉皆免役。 行省三所忽只巡军波吾赤投属成党横行者推考收取差帖还本定役。 各衙门公 田收取人等非处横行作弊者收马匹各驿定属。 国制内乘鹰坊投属人 皆革罢令各县别抄及贡户定役。 今忽只等冒受赐牌遣无赖人将在逃人陈荒田计年征之其弊莫甚今后禁之。 田地收租人等每年一田四五度征* {敛}使百姓失业流移者颇多今后穷推械送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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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敎: "乡驿吏及公私奴隶规逃赋役擅自为僧户口日蹙自今非受度牒者毋得私剃!" 十二月禁中外渔猎。 七年四月都评议使上言: "比来按廉守令纪纲不立诸道乡吏纵逞其欲。 点兵则不及富户收租则私作大斗匿京丁为其田聚良人为其隶诛求于民靡有纪极。 宜令御史台及诸道按廉使究其元恶者车裂轻者杖流。" 从之。 八年四月重房言: "自古缁流不得入阙门今崇信佛法出入无防请禁之。" 从之。 十二月禁人擅为僧尼。 十年御史台禁僧入市街。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无故宰杀明有禁令市井无赖之徒州郡公* {须}伎会之家必用屠宰有乖礼典所在官司比附前例痛行禁断!" 二十一年十一月禁圆丘及诸祭坛山陵鎭山裨补田猎又禁养鹰。 二十三年五月禁效胡剃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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