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宗元年敎曰: "旧制凡官吏决讼小事五日中事十日大事二十日徒罪以上狱按三十日已有定限其令内外所司申明举行。" 二年判: 被差充丁夫杂匠稽留不赴一日笞四十四日五十七日杖六十十日八十十三日九十十九日一百二十三日徒一年将领主司各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9

十年十月睿宗卽位禁士与内宦交通干谒。 十三年判: 五家以上火烧点检将校科罪。 十六年制曰: "官吏因缘公法苛刻作弊或以腐朽之谷强给取息或征荒田之租或兴不急之役者令中外攸司一切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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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十四年十二月御史台禁闾里养  鹰 。 以有职者废公务无职者起争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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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宗元年八月中书省议奏: "今 外 上官道遇三品以上官趋拜马前拜揖朝行* {谄}谀成风礼失过恭请皆禁之。" 二年正月御史台请: "权势之家夺人田者痛绳以法。" 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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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四年九月命各司员吏从他务者必赴本司议事然后别坐。 十二年三月下旨: "外方奴婢相讼者例当就守令及按廉使处决事曲者依付权势请移京官使对讼者 粮远来今后悉令其处守令及按廉使听理所任外别衔处决一禁。" 十四年三月下旨文武官非乘传不得出郊外。 二十二年五月中赞洪子藩条上便民事: "一近有鍮铜匠多居外方凡州县官吏及使命人员争* {敛}鍮铜以为器皿故民户之器日以耗损宜令工匠立限还京一诸州县官出使员吏皆于出身衙门及第进士送纳货物称为封送一缕一粒民膏民脂诚宜禁之。 一诸州县及乡所部曲人吏无一户者多矣。 外吏依势避役者悉令归乡丁吏亦令 数归还。 一豪势之家遣人州县以银甁等物强市民*闲细布绫罗韦席等物实为民弊。 诚宜禁之。 一近来外方多故纳贡失时。 诸司官吏及谋利之人先纳己物受其文凭下乡剩取其直民实不堪诚宜禁之。 一大府迎送国 等库凡有所* {须}之物卽于京市求之虽云和买实为强夺。 诚宜禁之。 一诸州之吏留京听候谓之其人近以其人为之役夫。 外方多故其人或阙计其年月以征其佣所以州县日渐残弊虽则量 尙有不均令宜于十室之邑 一名五室全免。 一牛以耕田马以乘载民生之所急也近有商贾之人多将牛马出疆及令州县出马以资国 不可不禁。 一各官守令新旧迎送之费实为民害今后只令公衙属人迎送一出使人员将丁吏上守所至州县皆有赠遗谓之例物亦令禁止。" 王嘉纳。 二十四年敎曰: "台之设专为弹* {纠}百官近来风俗大毁隐匿不论今后弹* {纠}百执肃淸朝廷。" 是年正月忠宣王卽位下敎曰: "一太祖创立禅敎寺社皆以地钳相应置之今两班私立愿堂亏损地德又共议寺社住持率以货赂滥得 令禁断。 一凡州府郡县先王因丁田多少以等差之近来两班内外乡贯无时加号甚乖古制有司论罢。 一州府郡县乡吏百姓依投权势多授军不领散员或入仕上典侵渔百姓陵冒官员宜令按廉使及所在官收职牒充本役。 又领府队尉队正无功超授军不领散员谋避本领职役付托势家横行外方滥乘驿马侵扰贫民亦令有司收职牒充本役。 一古制遣使唯按廉祭告马场耳近因多故每事皆遣别监及将校下典州郡困于支待驿马罢弊。 又按廉及诸别衔馈遗势家多以银布米* 甚者以人物充其农庄又守令贪暴按廉不之察。 自今每番褒贬以闻。 一民无恒心因无恒产。 惮于赋役彼此流移凡有势力招集以为农场。 按廉使与所在官推刷还本具录以闻。 一听讼官或挟私淹延告者积怨。 今后不卽决者罪其主司一凡论功如崔凝徐熙杨规姜邯赞崔思全赵 金方庆等然后方可谓之功臣而录用其子孙也。 今者亲朝行李年年有之自求扈从便谓之功超等受赏录其子孙加号本贯至有痕咎之人许通甚为未便。 今后勿令许通违者所司固执论罢。 一各道按廉与别衔侵渔百姓以为私膳传驿*( ){输}送其弊甚大。 今后虽丝毫之物皆禁。 一守令以自己便否不待三年互换移任迎送之弊莫甚。 一切禁止。 一凡侍朝两班不得受人贿赂至于茶药纸墨亦不可受。 违者罪之。 一王京一国之本要令人物安堵不可搔扰。 自今以后各司凡所* {须}不得于市廛侵夺。 如不得已而征求当与其直。 一忽只鹰坊尙乘巡马宫阙都监阿车赤等当新员赴任之时遽征封送因而取* {敛}于民。 一切禁断乃至按廉及诸别衔抄与丁吏亦不得赠与。 一寺院及齐醮诸处所据执两班田地冒受赐牌以为农场今后有司穷治各还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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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王复位下敎曰: "一提察之任在于察吏问民往往守令贪污不法至于民吏所犯可决杖者反征银物以充其欲各道提察不加* {纠}劾。 其令各道考其征物各还其人续议守令贤否以闻。 一权势之家奸猾之类造作文契夺人奴婢田丁其主告官官司畏势因循不决。 使告者积怨。 宜令官司速决无滞诈伪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