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刑法1-00-00-001

○刑以惩其已然法以防其未然。 惩其已然而使人知畏不若防其未然而使人知避也。 然非刑则法无以行。 此先王所以 用而不能偏废者也。 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 酌时宜而用之。 曰狱官令二条名例十二条卫禁四条职制十四条户婚四条廐库三条擅兴三条盗贼六条鬪讼七条诈伪二条杂律二条捕亡八条断狱四条摠七十一条删烦取简行之一时亦不可谓无据。 然其弊也禁网不张缓刑数赦奸凶之徒脱漏自恣莫之禁制及其季世其弊极矣。 于是有建议杂用元朝议刑易览大明律以行者又有兼采至正条格言行事宜成书以进者。 此虽切于救时之弊其如大纲之已 国势之已倾何。 今以见于史者记其梗 使考得失作刑法志。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00-000

名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笞刑五-001

笞刑五。

○一十折杖七赎铜一斤。

○二十折杖七赎铜二斤。

○三十折杖八赎铜三斤。

○四十折杖九赎铜四斤。

○五十折杖十赎铜五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杖刑五-001

杖刑五。

○六十折杖十三赎铜六斤。

○七十折杖十五赎铜七斤。

○八十折杖十七赎铜八斤。

○九十折杖十八赎铜九斤。

○一百折杖二十赎铜十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徒刑五-001

徒刑五。

○一年折杖十三赎铜二十斤。

○一年半折杖十五赎铜三十斤。

○二年折杖十七赎铜四十斤。

○二年半折杖十八赎铜五十斤。

○三年折杖二十赎铜六十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流刑三-001

流刑三。

○二千里折杖十七配役一年赎铜八十斤。

○二千五百里折杖十八配役一年赎铜九十斤。

○三千里折杖二十配役一年赎铜一百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死刑二-001

死刑二。

○绞赎铜一百二十斤。

○斩[赎铜上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刑杖式-001

刑杖式[尺用金尺。]。

○脊杖长五尺大头围九分小头围七分。

○臀杖长五尺大头围七分小头围五分。

○笞杖长五尺大头围五分小头围三分。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辜限-001

辜限。

○手足殴伤人者限十日。

○以他物殴伤人者限二十日。

○以刃及汤火殴伤人者限四十日。

○折趺支体及碎骨限五十日。[被伤日晩则当至限日之晩便满。]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禁刑-001

禁刑。

○国忌

○十直[初一日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俗节[元正上元寒食上巳端午重九冬至八关秋夕]
○愼日[岁首子午日二月初一日]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00-000

公式。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相避-000

相避。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相避-001

本族。

○父子孙。 同生兄弟。 堂兄弟。 同生 妹之夫堂 妹之夫。[台省政曹外许同官。] 伯父叔父。 伯母叔母之夫。 侄女之夫。[台省政曹外许同官。] 女壻。 孙女壻。

外族。

○母之父母。 母之同生兄弟。 母之同生 妹之夫。 母之同生兄弟 妹之子。

妻族。

○妻之祖父。 妻之同生兄弟。[台省政曹外许同官。] 妻之同生 妹之夫。[上同。] 妻之伯父叔父。[上同。] 妻之伯母叔母之夫。[上同。] 妻之兄弟 妹之子。[上同。] 侄女之夫。[上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0

官吏给暇。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1

○每月初一日初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 每月入节日[一日]元正[前后幷七日]立春[一日]蚕暇[正月内子午日]人日[正月七日]上元[正月十五日前后幷三日]燃灯[二月十五日]春社[一日]春分[一日]诸王社会[三月三日]寒食[三日]立夏[三日]七夕[一日]立秋[一日]中元[七月十五日前后幷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