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安业。"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榜示禁令: 两仓禄转各司贡物近因输纳失期用度不足致使货殖之徒乘时射利先纳其本卽往其乡倍收利息民何以堪 其各道存抚按廉守令等官输纳后期者严加* {纠}劾。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7

忠惠王后四年七月追征各道往年贡赋余美县吏不堪其苦遂自刎。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8

恭愍王元年二月下宥旨: 诸官司外郡贡赋未输者先征郡人住京者住京者称贷而倍收于民又先二三年或四五年征其贡赋弊莫甚焉今后凡贡赋守令按廉及期送纳监察严加体察以除民害。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9

辛禑十四年三月九妃三翁主诸殿上供之物浩繁仓库 竭预征三年贡物犹不足又加横* {敛}民甚苦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10

宣宗五年七月定杂税栗栢大木三升中木二升小木一升漆木一升麻田一结生麻十一两八刀白麻五两二目四刀。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11

忠惠王后四年十一月江陵道献山税松子三千石。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12

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旨: 贼臣之党擅占山泽重收其税国用日乏民生益凋自今山林属缮工泽梁属司宰弛禁轻税。
志卷第三十二。

#高丽史79卷-志33-00-00-000

志卷第三十三。 高丽史七十九。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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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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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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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制民年十六为丁始服国役六十为老而免役州郡每岁计口籍民贡于户部凡征兵调役以户籍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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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十三年二月判: 居京大小人员子弟谋避 役各于本贯亲戚户籍类付以致名实混淆自今京人付外籍者痛禁。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3

忠烈王五年九月分遣计点使于诸道初都评议使司言: "*大祖{太祖}奠五道州郡经野赋民皆有恒制近来兵馑相仍仓储悬 横* {敛}重于常贡逋户累其遗黎是宜计户口更赋税以革姑息之弊。" 由是累发计点使而未见成 及东征之役发民为兵故复有是命。 十八年十月敎曰: "诸道之民自兵兴以来流亡失业在元王己巳年计点民户更定贡赋厥后赋* {敛}不均民受其病可更遣使量户口之 缩土田之垦荒计定民赋以遂民生。"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4

忠肃王十二年十月下敎: 一开城府五部及外方州县以百姓为两班以贱人为良人伪造户口者据法断罪; 一权势之家广置田庄招匿人民不供赋役者所在官司推刷其民以充贡户。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5

恭愍王二十年十二月下敎: 一本国户口之法近因播迁皆失其旧自壬子年为始幷依旧制良贱生口分* {拣}成籍随其式年解纳民部以备 考; 一单丁从役自丙申年已在禁限官吏不体予意役使如初尤可怜悯* {须}给助役毋令失业年满六十免役; 一东西两界新附人户理宜安集其令都巡问使给粮与田无令失业。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6

辛禑四年十二月遣柳曼殊于东北面吴季南于全罗道安翊于杨广道南佐时于江陵道王安德于西海道庆补于交州道计点户口。 十四年八月大司宪赵浚上* 曰: "近来户籍法坏守令不知其州之户口按廉不知一道之户口当征发之际*卿{乡}吏欺蔽招纳贿赂富壮免而贫弱行贫弱之户不堪其苦而逃则富壮之户代受其苦亦贫弱而逃矣其任征发者愤乡吏之欺蔽痛加酷刑割耳 鼻无所不至乡吏亦不堪其苦而逃矣。 乡吏百姓流亡四散州郡空虚者户口不籍之流祸也愿今当量田审其耕作之田以所耕多寡定其户上中下三等良贱生口分* {拣}成籍守令贡于按廉按廉贡于版图朝廷凡征兵调役有所凭依及时发遣而守令按廉如有违法者辄绳以理。"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7

恭让王二年七月都堂启: "旧制两班户口必于三年一成籍一件纳于官一件藏于家各于户籍内户主世系及同居子息兄弟侄壻之族派至于奴婢所传宗派所生名岁奴妻婢夫之良贱一皆备录易以考阅近年以来户籍法废不唯两班世系之难寻或压良为贱或以贱从良遂致讼狱盈庭案牍纷 愿自今仿旧制施行其无户籍者不许出告身立朝且户籍不付奴婢一皆属公王纳之。" 然竟未能行。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0

农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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