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称知贡举。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试官-004

文宗三十七年复增置同知贡举一人遂以为常。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试官-005

仁宗十年闰四月崔滋盛知贡举林存同知贡举存出赋题云: "圣人耐以天下为家。" 省奏: "按耐古能字奴登切今以奴代为韵非是。 请改命他人再试。" 不允因命滋盛等更试之。 又命题云: "天道不闲而能久。" 省台又奏: "按礼记云: '天道不闭而能久。' 乡本家语以不闭为不闲者盖谬语耳。 今贡院不考正经而据错本请罢两贡举职仍停今年选举。" 王不允命简取经义论中格者。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试官-006

元宗十四年十月 知政事金坵知贡举。 旧制: "二府知贡举。 卿监同知贡举其赴试诸生卷首写姓名本贯及四祖糊封试前数日呈试院。 试前日午后贡举具三场题脚于状诣阙实封进呈王亲自 封各于题上落点封押而出。 贡举赍奉到试院试日未明放题。 承宣奉金印至同知贡举庭迎知贡举避位待之详在礼志。 越一日承宣又往 名而后发榜。 第二场亦如之。 至第三场贡举各于入格卷子背上望科次以启 依贡院之望而发榜焉。" 至是初场日承宣洪子藩至贡院诘曰: "予承命而来知贡举必庭迎。" 金坵不得已下阶。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试官-007

忠肃王二年改知贡举为考试官同知贡举为同考试官。 十七年复称知贡举同知贡举。 国俗掌试者谓之学士门生称之则曰恩门。 门生座主之礼甚重。 学士有父母若座主在旣发榜必具公服往谒而门生缀行随之。 学士拜于前门生拜于后众宾虽尊长皆下堂庭立俟礼毕揖让而升以次拜贺。 于是学士邀至其第奉觞称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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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崇奬之典。 光宗始取进士亲御威凤楼发榜。 十五年御天德殿宴群臣命新及第金策释褐赐公服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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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宗二年亲试进士卽令释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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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六年三月发榜下敎曰: "省今所举诸生诗赋策文辞 驳格律猥 皆不堪取。 唯进士三人诗赋策及明经以下诸业通计六人对义名状一如所奏。 进士郑又玄五夜方 二篇已就虽非卓异之才亦是敏捷之手宜置前列用劝后来。 明经以下诸业学生各勤本业方成厥志宜降优柔之泽 升擢用之科其令有司准例 用。 自今进士诸生不依考官格式放纵违律者勿许试取永以为式。" 放 下敎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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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宗十年正月定新及第荣亲之法: 无两亲者代以待养父母妻父母皆无则代以伯叔父母。 二十一年四月王制诗赐新及第特加奬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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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三十年十二月判: 凡州县阙榜至三十年或四五十年登制述明经科者给田十七结百年后登者给田二十结奴婢各一口。 是月判: 国制制述明经明法明书 业出身初年给田甲科二十结其余十七结何论业出身义理通晓者第二年给田其它手品杂事出身者亦于四年后给田。 唯医卜地理业未有定法亦依明法书 例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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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七年七月引见新及第赐酒食仍赐公服各一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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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二年九月引见新及第林元通等赐酒食衣服。 是年赐金富辙母米四十石旧制: 三子登科岁给母大仓米三十石。 以富辙兄弟四人登科加赐十石遂以为常。 七年七月式目都监奏: "由三传三礼业出身者宜授官劝后。" 制可。 十一月引见新及第赐衣服酒食。 九年十月引见新及第宋玮等赐酒食。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崇奬之典-008

睿宗二年四月引见新及第皇甫许等。 四年二月引见新及第卢显庸等赐衣酒。 八年三月引见新及第郑之元等命左正言胡宗旦押赐酒食于合门仍令释褐。 十一年二月引见新及第金精等赐酒食于合门仍令释褐。 十一月新及第林许允等许令释褐赐酒食及衣各一袭。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崇奬之典-009

仁宗十一年十二月判: 四子登制述明经科者令五部两京诸州府郡县辨报其父母别赐米三十石已没者超一等封爵。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科目2-崇奬之典-010

毅宗三年正月判: 兄弟三人登制述明经科者其父授职其母别赐米二十石没者封赠。 五年四月引见乙丑年以来新及第等赐宴合门仍令释褐。 十年六月诏: "今年壮元黄文庄乃丙寅科状元文富之弟也。 兄弟俱占魁科在古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