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此为《函海》所据本系录钱本之证。


  □□,巴郡太守傅宝,字纪图。(平夷人也。)


  【忠义,冠军将军、宁州刺史谢恕,字茂理。】(毋敛人也。)恕东晋人,不当列此。按《南中志》,当是尹贡。盖旧钞脱之而下云「三人」,旧校者妄移谢恕补之也。兹改正。


  〔名德,彭城相尹贡,字〕□□。〔(夜郎人。)〕


 右三人,?柯各本作字不同已前注。人士。在后汉。


  忠义,大将军、朝侯祭酒锡光,字长冲。廖本此下有小阙字。谓原阙县贯也。


 右一人,西城人士。


  忠义,云南太守、阳迁亭侯吕凯,字季平。(不韦人也。)


 右一人,永昌人士。


  义正,安汉将军、建宁太守李恢,字德昂。廖本此下有阙字。今按,《三国志》,恢俞元人也。兹补入。〔俞元人。〕


  □□,领军爨习。廖本此下注小阙字,下二目同。


  □□,御史中丞孟获。


 右三人,建宁人士。


  □□,辅汉将军孟琰,字休明。


 右一人,朱提人士。


  先泥和女络。(符人也。)


 右一人,列刘、李、廖本作列,他各本作烈。女,江阳人。


  大凡三州十三郡,自汉兴至三国之终,士女载传记者三百四何、王、浙、石本作五。十人。(二百九十三人士,四十七吴、何、王、浙、石本作五十二。人女。)此数与各郡标目数及小计数皆不合。别于分注订之。廖本注云:「按人数不合。盖传写多非其旧也。卷中前后各条皆仿此。」


      八


  公七人。
  大将此下,元丰、钱、张、吴、何、王、浙、石本有军字。二十二人。
  侯二十人。
  卿佐十四人。
  侍中七人。
  尚书五人。
  司隶校尉六人。当作七人。说在注释。
  〔京兆尹一人。〕


  州刺史十三刘本作二人。存目中有刺史及州牧十三人。然谢恕不当计入。只十二人。


  郡守四十八人。
  国师三人。
  光禄大夫四人。
  尚书郎十二人。
  中【书】郎将、御史六人。书字当衍。说在注释。
  公车令、谏议、太中十一人。
  公府辟士八人。
  高士【一】〔十四〕人。旧讹为一人。当作十四人。说在注释。
  聘士七人。
  征士四刘本作十人。
  节士【四】〔八〕人。当作八人说在注释。
  〔孝子六人。〕当补,说详注释。下同。
  〔博士四人。〕
  〔大儒二人。〕
  〔学士五人。〕
  〔方士一人。〕
  〔义士、烈士十一人。〕
  〔令长七人。〕
  〔治中、别驾、诸部从事十四人。〕
  〔郡吏十人。〕
  〔孝廉、茂才及县吏等十二人。〕
  〔童子三人。〕


  列刘、李、廖本作列,他各本作烈。女四十七人。当作五十三人。然各旧本皆作四十七人。廖本有小注云:「按人数不合。盖传写多非其旧也。卷中前后各条皆彷此。」


      九


  益梁宁三州三国【两晋】以来人士目录旧校云:「添立《目录》。」


  明略,大司农、西城公何攀,字惠兴。(郫人。)李本司农二字作小字,西城误西域。


  清秀,大长秋寿良,字文淑。(成都人也。)张、刘、吴、何、李、王、浙、石本无也字。元丰、钱、《函》、廖本有。下删也字同。


  果烈,西河元丰本误作「梁益二州」四字。太守柳元丰本误作刘。隐,刘、李本作纯。字休然(成都人也。)


  □□,原无品题。梁益二州都督杜祯,《函海》作桢。字文然。(成都人也。)


  □□,都督度支、巴东太守柳伸,字稚原。(成都人也。)元丰及廖本作「字稚原」。他各本皆作「字雅厚」。《后贤志》同。


  德行,江阳太守何随,字季业。(郫人。)


  令德,犍为太守杜轸,字超宗。(成都人也。)


  □□,犍为太守杜烈,字仲武。(轸弟。)


  □□,建宁太守杜良,字幼伦。(轸少弟。)元丰、钱、张、刘、吴、何、李、《函》、王、浙、石本皆无注文三字。廖本独有。顾广圻依《轸传》补也。


  □□,益州刺史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