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十八,四字为一句。」今按:此说非也。「惟靡常在」,则非死亡十八。但脱「年」字耳。靡常时年十八,遭此而不改嫁也。收葬诸丧,养遗生子,立【美】〔义〕旧各本作美。兹改作义。说在注释。成家。


  纪常哀哀,精感昭融。 纪常,常侍【常】洽女,赵侯〔谦〕当补此字,以别谦、温与典。夫人也。父遇害〔在〕廖本无在,据他本补。长安,其【二】〔一〕廖本原作二,他本作一,审文意作一是。兄【皆】先没。钱写作殁。遣父门生翟旧各本作瞿。廖本作翟。登、张顺迎丧。时寇贼蜂起,昼夜悲哀。顺、登得将丧无恙还,时人皆以纪常精诚所感。


  贡罗誓志。 贡罗,郫罗倩女,景奇《函海》注云:「李本无奇字。惠校加之。」妻也。奇早亡,无子。父愍其年壮,以许同郡何诗。贡罗白书钱写本与《函海》作昼。张、刘、李、廖、浙本作书。誓父,不还家。父使诗【乃】因下乃字衍。白州。州告县,逼遣之。罗乃诉州。刺史高而许之。


  玹何忘生。 玹何,郫何氏女,成都赵宪妻也。宪早亡,无子。父母欲改嫁。何恚愤自幽,【乃】字当衍。不食,旬日而死。郡县为立石表。


  昭仪殉身。 昭仪,【新】当衍。说在前注。繁张氏女,广汉朱叔贤妻也。贤为郡督邮。建安十九年,刘主围刘璋于成都,贤坐谋外降。璋以昭仪配兵。将见逼,昭仪自杀。三军莫不哀叹。


  二钱写本作三。姚见灵。 广柔长郫姚超二女,姚妣、饶,未许嫁,随父在官。值九种夷反,杀超。获二女,欲使张本脱使字。牧羊,二女誓不辱,乃以衣连腰,自沈水中死。见梦告兄慰曰:「姊妹之丧,当钱写脱「当」字。以某日至溉下。」慰寤哀愕。如梦日得丧。郡县图象府庭。


  峨峨淑媛,表图铭旌。 淑,善。媛,婉娩也。言此十二女,皆图象列传。述蜀郡列女。五字各本行款同前。


右《蜀郡士女赞》第一志古堂影刻题襟馆本讹作第十。他各本皆作第一。又此下,各本皆只空格。题襟馆本独另行低五格。兹仍旧本式。


  凡五十五人。此下九字,各本皆有,作双行小字。浙本补刻全作大字。当作大字。(四十三人士,十二人女)。


      四


  【巴郡士女】旧各本全阙《巴郡士女赞》注。廖本补此四字,作阴文。并注一百六十九字云:「旧本自此脱去,乃阙赞之第二也。今仅能知其标题,而无从补其文矣。近人见旧本较张佳胤以来所刻(按,此指吴本及何、王等《汉魏丛书》本)多第十之上、中两卷,谓为完书,其实不然。又案,卷末云:『二州人士二百四十八人。』今存蜀、广汉、犍为、汉中、梓潼共一百九十四人。所阙,巴郡士女凡五十四人也。『士一百九十七。』所存者一百五十。所阙,巴郡四十七人士也。『女五十一人。』今存四十四。所阙,巴郡七人女也。姓名必具在《目录》;而无赞者亦并列,故不可推知。今但考得其凡如此。」顾观光校勘记亦补有此标目四字,作阳文。并注二十四字云:「
此下,宋本亦脱。今依《目录》补此标题,而以诸书所引逸文附之。」(所附辑逸文七条。见下文。)


附 巴郡士女赞注残文辑佚
    凡各类书所引,皆非全文。大抵各依所为部类,摘录一事。凡与该部类无关之部,即节删之,但存姓名、籍贯备查勘而已。例如《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六「清廉」,八百二十四「园」,九百三「
豕」,九百七十五「芋」,皆引《华阳国志》何随事。皆取于本书《
后贤?何随传》之一段。又卷四百三「阴德」,卷四百六十五「歌」,七百七「被」,八百十一「金」皆引《益部耆旧》。合之,几可得其全传,甚至有所重复。分条则各述一事,且多节录,非原文。兹故称为「残文」,足被参考而已。惟仍作大字正文,按前各篇校注例校订夹注,以通其意。凡两书同引者,取文字较多一种为正文。

  〔范目〕事载《巴志》,此篇当有赞注。原佚,今无可补。但存其名。下仅存名各条同。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一〕。


  〔洛下闳〕同上注。参看《目录》2章之注〔二〕。


  任文孙此条据《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二(《人事部》七十三,「智」)原只记述「任文公智无双」一谣,不干其父任文孙事,而必引作「任文孙子」云者,足知原文系其父子合赞之注语。【字文公】三字当移后。字作子。阆中人……《后汉书》卷一百十二《方术上?任文公传》云:「父文孙,明晓天官风星秘要,文公少修父术。」以前汉人,故略之。《益部耆旧》记任文公事(《御览》卷五十一、二百六十五、七百五十七并引)皆在前汉。《常志》当是合赞。〔子文公〕《常志?目录》子作弟,《范史》本传作子。而《御览》刻作字。显系子字之讹。说详《目录》2章注〔四〕。……此下当有任文公事迹甚多。《御览》引文仅其末段耳。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