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惟一技之是效,未尝有分毫之益。今愿献一言,不知上意如何耳。"

王曰:"第言之,若有利于国,此所望于师也。"<道琳>曰:"大王之国,四方皆山丘河海,是天设之险,非人为之形也。是以,四 之国,莫敢有 心,但愿奉事之不暇。则王当以崇高之势,富有之业, 人之视听,而城郭不葺,宫室不修。先王之骸骨,权 于露地,百姓之屋庐,屡坏于河流,臣窃为大王不取也。"王曰:"诺!吾将为之。"于是,尽发国人,烝土筑城,卽于其内,作宫楼阁台 ,无不壮丽。又取大石于<郁里河>,作椁以葬父骨,缘河树堰,自<蛇城>之东,至<崇山>之北。是以,仓庾虚竭,人民穷困,邦之  ,甚于累卵。于是,<道琳>逃还以告之。<长寿王>喜,将伐之,乃授兵于帅臣。<近盖娄>闻之,谓子<文周>曰:"予愚而不明,信用奸人之言,以至于此。民残而兵弱,虽有危事,谁肯为我力战?吾当死于社稷,汝在此俱死,无益也。 避难以续国系焉?"<文周>乃与<木 满致><祖弥桀取>[<木 ><祖弥>,皆复姓,『隋书』以<木 >为二姓,未知孰是。]南行焉。至是,<高句丽>对卢<齐于><再曾桀娄><古 万年>[<再曾><古 >,皆复姓。]等帅兵,来攻北城,七日而拔之,移攻南城,城中危恐,王出{逃}。<丽>将<桀娄>等见王下马拜,已向王面三唾之,乃数其罪,缚送于<阿且城{阿旦城}>下 之。<桀娄><万年>,本国人也,获罪逃窜<高句丽>。

○论曰:<楚>< 王{昭王}>之亡也,< 公><辛>之弟<怀>,将弑王曰:"<平王>杀吾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

<辛>曰:"君讨臣,谁敢 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 ?"<桀娄>等,自以罪不见容于国,而导敌兵,缚前君而害之,其不义也,甚矣。曰:"然则<伍子胥>之入< >鞭尸,何也?"曰:"<杨子>『法言』评此以为不由德。所谓德者,仁与义而已矣,则<子胥>之 ,不如< 公>之仁。以此论之,<桀娄>等之为不义也,明矣。"

三国史记卷第二十五。

二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二十六。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零零零零

百济本纪第四。

<文周王><三斤王><东城王><武宁王><圣王>。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文周王元年

○<文周王>[或作<汶洲>。],<盖卤王>之子也。初,<毗有王>薨,<盖卤>嗣位,<文周>辅之,位至上佐平。<盖卤>在位二十一年,<高句丽>来侵,围<汉城>。<盖卤> 城自固,使<文周>求救于<新罗>,得兵一万回。<丽>兵虽退,城破王死,遂卽位。性柔不断,而亦爱民,百姓爱之。冬十月,{移}都于<熊津>。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文周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修葺<大豆山城>,移<汉>北民户。三月,遣使朝<宋>,<高句丽>塞路,不达而还。夏四月,<耽罗>国献方物,王喜,拜使者为恩率。秋八月,拜<解仇>为兵官佐平。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文周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重修宫室。夏四月,拜王弟<昆支>为内臣佐平,封长子<三斤>为太子。五月,黑龙见<熊津>。秋七月,内臣佐平<昆支>卒。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文周王零四年

○四年,秋八月,兵官佐平<解仇>,擅权乱法,有无君之心,王不能制。九月,王出猎,宿于外,<解仇>使盗害之,遂薨。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三斤王元年

○<三斤王>[或云<壬乞>。],<文周王>之长子。王薨,继位,年十三岁,军国政事,一切委于佐平<解仇>。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三斤王零二年

○二年,春,佐平<解仇>与恩率<燕信>聚众,据<大豆城>叛。王命佐平<眞男>以兵二千讨之,不克。更命德率<眞老>,帅精兵五百,击杀<解仇>。<燕信>奔<高句丽>,收其妻子,斩于<熊建{熊津}>市。

○论曰:『春秋』之法,君弑而贼不讨,则深责之,以为无臣子也。<解仇>贼害<文周>,其子<三斤>继立,非徒不能诛之,又委之以国政,至于据一城以叛,然后再兴大兵以克之。所谓履霜不戒,驯致坚氷,荧荧不灭,至于炎炎,其所由来,渐矣。<唐><宪宗>之弑,三世而后,仅能杀其贼, 海隅之荒僻,<三斤>之童蒙,又乌足道哉!三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三斤王零三年

○三年,春夏大旱。秋九月,移<大豆城>于<斗谷>。冬十一月,王薨。

二六卷百济本纪四东城王元年

○<东城王>,讳<牟大>[或作<摩牟{摩帝}>。],<文周王>弟<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