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者,子母俱不须还,若在熟处者,至今年收熟,只还其本,其子不须还。□□{今月}三十日为限,所司奉行!"夏五月,<泉共{泉井}><比□□{比列忽}><□连{各连}>等三郡民饥,发仓赈恤。遣<祇珍山>级 等,入<唐>献磁石二箱。又遣<钦纯>角干<良图>波珍 ,入<唐>谢罪。

冬,<唐>使到传诏,与弩师<仇珍川{仇珍山}>沙 回。命造木弩,放箭三十步。帝问曰:"闻在尔国造弩射一千步,今 三十步,何也{耶}?"对曰:"材不良也,若取材本国,则可以作之。"天子降使求之,卽遣<福汉>大奈麻献木。乃命改造,射至六十步。问其故,答曰:"臣亦不能知其所以然,殆木过海,为湿气所侵者欤。"天子疑其故不为,劫之以重罪,而终不尽呈其能。颁马 九{凡}一百七十四所:属所内二十二,官{宫}十,赐<庾信>太大角干六,<仁问>太角干五,角干七人各三,供 {伊 }五人各二,苏判四人各二,波珍 六人大阿 十二人各一,以下七十四所,随宜赐之。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高宗>许<钦纯>还国,留囚<良图>,终死干{于}圆狱。以王擅取<百济>土地遗民,皇帝责怒,再留使者。三月,沙 <薛乌儒>与<高句丽>太□□{大兄}<□延武{高延武}>,各率精兵一{二}万,度<鸭 江{鸭绿江}>,至<屋骨>,□□□<靺鞨>兵先至<皆敦壤>待之。夏四月四日,对战,我兵大克之,斩获不可胜计。<唐>兵继至,我兵退保<白城>。六月,<高句丽><水临城>人<年岑{牟岑}>大兄,收合残民,自<穷牟城>,至<浿江>南,杀<唐>官人及僧<法安>等。向<新罗>行,□{至}西海<史冶岛>,见<高句丽>大臣<渊净土>之子<安胜>,迎致<汉城>中,奉以为君,遣小兄<多式>等,哀{来}告曰:"兴灭国,继絶世,天下之公义也,推{惟}大国是望。我国先王臣{以}失道见灭,今臣等得国贵族<安胜>,奉以为君,愿作藩屛,永世尽忠。"王处之国西<金马渚>。

<汉祇部>女人,一产三男一女,赐粟二百石。秋七月,王疑<百济>残众反复,遣大阿 <儒敦>于<熊津>都督府请和,不从,乃遣<司马称{司马弥}>军窥 。王知谋我,止<称{弥}>军不送,举兵讨<百济>。<品日><文忠><众臣><义官><天官>等,攻取城六十三,徙其人于内地。<天存><竹旨>等取城七,斩首二千。<军官><文颖>取城十二,击狄兵,斩首七千级,获战马兵械甚多。王还,以<众臣><义官><达官><兴元>等□□□寺营退却,罪当死,赦之免职。<仓吉于>□□□□一,各授位级 ,赐租有差。遣沙 <须弥山>,封<安胜>为<高句丽>王。其册曰:"维<咸享>元年岁次庚午秋八月一日辛丑,<新罗>王致命<高句丽>嗣子<安胜>。公大祖{太祖}<中牟王>,积德比{北}山,立切{功}南海,威风振于<靑丘>,仁敎被于<玄 >。子孙相继,本支不絶,开地千里,年将八百。至于<津{建}><产>兄弟,祸起萧墙, 成骨肉,家国破亡,宗社{湮}灭,生人波荡,无所托心。公避危难于山野,投单身于邻国,流离辛苦,迹同<晋文>,更兴亡国,事等<卫侯>。夫百姓不可以无主,皇天必有以眷命,先王正嗣,唯公而已,主于祭祀,非公而谁?谨遣使一吉 <金须弥山>等,就披策命公为<高句丽>王,公宜抚集遗民,绍兴旧緖,永为邻国,事同昆弟,敬哉敬哉。兼送粳米二千石,甲具马一匹,绫五匹,绢细布各十匹,绵十五称,王其领之!"十二月,土星入月。京都地震。中侍<智镜>退。<倭>国更号<日本>,自言近日所出以为名。<汉城州>摠管<薮世>取<百济>□□□□□□国,适彼事觉,遣大阿 <眞珠>,诛之。[十二□□□贲书所六{云}□□ 事同异可考。]

三国史记卷第六。
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七。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七卷新罗本纪七零零零零

新罗本纪第七。

<文武王>下。

七卷新罗本纪七文武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拜伊 <礼元>为中侍。发兵侵<百济>,战于<熊津>南,幢主<夫果>死之。<靺鞨>兵来围<舌口城>,不克将退,出兵击之,斩杀三百余人。(+王)闻<唐>兵欲来{ /救}<百济>,遣大阿 <眞功>阿 ,□□□□兵守<瓮浦>。白鱼跃入□□□□□□□□□□一寸。夏四月,震<兴轮寺>南门。六月,遣将军<竹旨>等,领兵践<百济><加林城>禾,遂与<唐>兵战于<石城>,斩首五千三百级,获<百济>将军二人<唐>果毅六人。秋七月二十六日,大<唐>摠管<薛仁贵>&使{遣僧}<琳润>法师寄书曰:"行军摠管<薛仁贵>致书<新罗>王。淸风万里,大海三千,天命有期,行遵此境。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