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汉山州>都督,作传记若干卷。其『高僧传』『花郞世记』『乐本』『汉山记』犹存。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四

○<朴仁范><元杰><巨仁><金云卿><金垂训>辈,虽仅有文字传者,而史失行事,不得立传。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六。

四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七。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七卷列传七零零零零

列传第七。

<奚论><素那><骤徒><讷催><薛 头><金令胤><官昌><金部军{金歆运}><裂起><丕宁子><竹竹><匹夫><阶伯>。

四七卷列传七奚论零一

○<奚论>,<牟梁>人也。其父<赞德>,有勇志英节,名高一时。<建福>二十七年庚午{乙丑},<眞平大王>选为< 岑城>县令。明年辛未{丙寅}冬十月,<百济>大发兵,来攻< 岑城>一百余日。<眞平王>命将,以<上州><下州><新州>之兵救之,遂往与<百济>人战不克,引还。<赞德>愤恨之,谓士卒曰:"三州军帅见敌强不进,城危不救,是无义也。与其无义而生,不若有义而死。"乃激昻奋励,且战且守,以至粮尽水竭,而犹食尸飮尿,力战不怠。至春正月,人旣疲,城将破,势不可复完,乃仰天大呼曰:"吾王委我以一城,而不能全,为敌所败,愿死为大 ,吃尽<百济>人,以复此城。"遂攘臂瞋目,走触槐树而死。于是,城陷,军士皆降

四七卷列传七奚论零二

○<奚论>年二十余岁,以父功,为大奈麻。至<建福>&三十五{四十}年戊寅,王命<奚论>,为<金山>幢主,与<汉山州>都督<边品>,兴师袭< 岑城>,取之。<百济>闻之,举兵来,<奚论>等逆之。兵旣相交,<奚论>谓诸将曰:

"昔吾父殒身于此,我今亦与<百济>人战于此,是我死日也。"遂以短兵赴敌,杀数人而死。王闻之,为流涕,赠 其家甚厚。时人无不哀悼,为作长歌吊之。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一

○<素那>[或云<金川>。],<白城郡><蛇山>人也。其父<沈那>[或云<煌川>。],旅{ }力过人,身轻且捷。<蛇山>境与<百济>相错,故互相寇击无虚月。<沈那>每出战,所向无坚阵。<仁平>中,<白城郡>出兵,往抄<百济>边邑,<百济>出精兵急击之,我士卒乱退。<沈那>独立拔剑,怒目大叱,斩杀数十余人,贼惧不敢当,遂引兵而走。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二

○<百济>人,指<沈那>曰:"<新罗>飞将。"因相谓曰:"<沈那>尙生,莫近<白城>。"<素那>雄豪有父风。<百济>灭后,<汉州>都督都儒&公请大王迁{白王遣}<素那>于<阿达城>, 御北鄙。<上元>二年乙亥春,<阿达城>大守{太守}级 <汉宣>,敎民以某日齐出种麻,不得违令。<靺鞨>谍者认之,归告其酋长。至其日,百姓皆出城在田,<靺鞨>潜师猝入城,剽掠一城,老幼狼狈,不知所为。<素那>奋刃向贼,大呼曰:"尔等知<新罗>有<沈那>之子<素那>乎?固不畏死以图生,欲鬪者曷不来耶?"遂愤怒突贼,贼不敢迫,但向射之。<素那>亦射,飞矢如蜂,自辰至酉,<素那>身矢如 ,遂倒而死。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三

○<素那>妻,<加林郡>良家女子。初<素那>以<阿达城>隣敌国,独行,留其妻而在家。郡人闻<素那>死,吊之,其妻哭而对曰:"吾夫常曰:'丈夫固当兵死,岂可卧床席,死家人之手乎!'

其平昔之言如此,今死如其志也。"大王闻之,涕泣沾襟曰:"父子勇于国事,可谓世济忠义矣。"赠官  。

四七卷列传七骤徒零一

○<骤徒>,<沙梁>人,奈麻<聚福>之子,史失其姓。兄弟三人,长<夫果>,仲<骤徒>,季<逼实>。<骤徒>尝出家,名<道玉>,居<实际寺>。<大宗大王{太宗大王}>时,<百济>来伐<助川城>,大王兴师出战,未决。于是,<道玉>语其徒曰:"吾闻:为僧者,上则精术业,以复性。次则起道用,以益他。'我形似桑门而已,无一善可取,不如从军杀身,以报国。"脱法衣,着戎服,改名曰<骤徒>,意谓驰骤而为徒也。乃诣兵部,请属三千幢,遂随军赴敌场。及旗鼓相当,持枪剑,突阵力鬪,杀贼数人而死。

四七卷列传七骤徒零二

○后<咸亨>二年辛未,<文武大王>发兵,使践<百济>边地之禾。遂与<百济>人,战于<熊津>之南。时<夫果>以幢主战死,论功第一。<文明>元年甲申,<高句丽>残贼,据<报德城>而叛,<神文大王>命将讨之,以<逼实>为贵幢弟监{第监}。临行,谓其妇曰:"吾二兄,旣死于王事,名垂不朽,吾虽不肖,何得畏死而苟存乎?